薛城区检察院受理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蔡可民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

近日,原枣庄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可民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由枣庄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枣庄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