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逮捕黑恶势力338人、已判决48人!三名公安人员被立案侦查!!

我市举行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

通报扫黑除恶阶段性成果

通辽逮捕黑恶势力338人、已判决48人!三名公安人员被立案侦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通辽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关系网”“保护伞”。目前,通辽市检察机关已对刘天宝等65人涉黑案,刘海东、李坡等39人涉黑案,张立新等38人涉黑案向法院提起公诉。依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侦查权,坚决做好“打网破伞”工作,侦办全区司法人员犯罪第一案。据统计,截至3月5日,通辽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54件338人。其中,涉黑案件114件224人、涉恶案件40件11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案件5件166人、提起公诉4件136人、改变管辖1件2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2件124人、提起公诉13件86人,已判决涉恶案件7件48人。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关键之年,通辽市检察院立足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见》,明确提出要切实履行“两个提前介入”,牢牢抓住“捕诉一体”改革契机,健全完善“公检法司案件联合会商机制”,抓紧抓实案件质量。下一步,通辽市检察院将优化办案模式,强化内外协作,创新监督手段,坚持黑恶势力案件“快捕快诉、快办快结”的办案原则,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重拳出击、穷追猛打,深挖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抓紧抓实阶段性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全面纵深发展,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通辽逮捕黑恶势力338人、已判决48人!三名公安人员被立案侦查!!

我市扫黑除恶阶段性成果

通辽逮捕黑恶势力338人、已判决48人!三名公安人员被立案侦查!!

截至3月5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案件154件338人,涉黑案件114件224人、涉恶案件40件11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案件5件166人、提起公诉4件136人、改变管辖1件2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2件124人、提起公诉13件86人,已判决涉恶案件7件48人。

通辽逮捕黑恶势力338人、已判决48人!三名公安人员被立案侦查!!

一、扫黑除恶不留情,除恶务尽三连击

第一击,破“胄”卸“甲”,剑指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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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宝等65人系通辽市首例涉黑案件,该案立案时提前介入,受理时调配力量,举全市检察之力,认真核实每一份证据材料,共审查案件卷宗130册,形成90万余字审查报告、长达近100页的起诉书,经过36天日夜奋战向法院提起公诉。

第二击,凝心聚力,精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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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东、李坡等3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指派3名资深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工作2次,专案组成员采取“白+黑”“5+2”工作法,制作2000余页审查报告、100余页起诉书,仅45天完成了34起违法犯罪、13个涉案罪名、183册卷宗的审查起诉工作。

第三击,纵深推进,严格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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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新等38人黑社会性质案件,召开专案组会议十余次,远赴包头市看守所提审两次,往返后旗看守所、科区看守所提审数十次。对外与纪委监委、公、法、司共同会签文件形成打击合力,对内制定周密方案确保办案质量,开通受理涉黑涉恶案件绿色通道,审查卷宗材料68册,撰写审查报告12万余字,形成2万余字起诉书。

二、发挥职能不放松,公平正义三监督

一是立案监督,惩治犯罪无死角。

市检察院紧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越权管辖等问题,坚持每案必审、线索必究,以达到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通过提前介入刘海东涉黑案件中发现孙某被非法拘禁一案线索,且已达到刑事案件标准,而侦查机关并未立案侦查。市检察院及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要求在七日内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后,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二是侦查监督,纠正违法无盲点。通辽市检察机关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深打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决维护案件程序公正。先后派员介入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2件次,提出补充侦查意见507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15份,口头纠正违法5次,追捕、追诉29人。

三是审判监督,提出抗诉无遗漏。通辽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工作要求,坚持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及时回顾总结,创新监督手段,进行自查自纠,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实时监督。在“回头看”工作中,发现董志伟(绰号:三光)聚众斗殴、窝藏案,刘天宝(绰号:四哥)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案及故意伤害案三起案件存在法院判决量刑畸轻,适用法律错误。市检察院积极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主动出击,精准有力扫除黑恶,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于3月15日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三、深挖彻查不手软,断伞拆台三举措

一是依靠群众广宣传。顺应舆论传播新形势,及时、准确地向全社会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通辽市检察机关共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9100余册,悬挂宣传标语104条,发布公告700余次,发送普法宣传短信40万余次。

二是刀刃向内强担当。通辽市检察机关在检察办案环节,坚持凡有‘保护伞’线索应当发现没有发现的就是失职;发现了不移送就是渎职的原则。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要主动去问、有意识去追,决不能放过,决不让检徽蒙尘。

三是利剑出鞘重自侦。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坚持力量不减、措施不减,注意严审细查,一抓到底。于3月13日,对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耿树瑛(已退休),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于3月14日对其刑事拘留,3月22日批准逮捕。此案为新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14种犯罪侦查权后,全区检察机关侦办的第一案,此外,又对公安机关两名侦查人员进行立案侦查,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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