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頻繁跳槽納入徵信你怎麼看?

中匯新媒體


這個我並不贊同,首先這是我的觀點。

跳槽這個詞,看上去是個貶義詞,但是這也是需要多方面因素的。

如果這家公司自身擁有問題,為何不能跳槽。

跳槽,只要是正常辭職,沒有給原有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為什麼不能跳。

跳槽,相信大部分是為了能夠更好的生活工作,並非完全是信用問題。

如果,單方面的曠工離職,或者攜帶不良因素的離職,這是不好的,不單純,這樣的人納入也不是不可以。

工作,是個人意願的問題,只要是正常的辭職,不應過多幹預,難道原有公司的制度工資待遇不好,徵信機構能給予補助嗎?肯定不會,那麼你為什麼要管。


老茶隨說


跳槽:原指牲口放著這欄的草不吃,換到其他槽吃食,近代徐珂《清稗類鈔》中“跳槽”一條說得甚為明白:“原指妓女而言,謂其琵琶別抱也,譬以馬之就飲食,移就別槽耳。後則以言狎客,謂其去此適彼。"後因網絡的發展,這詞很快替代了換工作、換單位之類的用詞。

個人認為一個職場人士,在初期換工作是一個很正常的事情,因為職場本就是一個人挑單位,單位挑人的過程,人要找到一個符合自己的崗位,單位設置職能要找到一個合適的人,這是一個過程的,人的職場規劃發展,單位的戰略發展,都要通過跳槽來更新。

對於頻發跳槽納入徵信,個人認為是社會在發展的一個證明,建立信用社會,打造和諧環境,對於個人在職場和企業在用人方面都會有一個參考,但重點在於“頻發”二字怎麼界定,多少次為頻發?多長時間內為頻發?是否納入徵信,報告由誰來上傳,是由個人還是由單位?這個都沒有規章來說明。

徵信是對於個人影響很嚴肅的事情,但對於單位是否有約束力,這都是一個未知數,職場上個人本就趨於弱勢,如果再有徵信的捆綁,個人會更加顧忌,雖有《勞動法》的保障,但目前《勞動法》在正常的環境下,保障了多少人的權益,我相信個人都有個人的看法。

個人認為在頻發跳槽上徵信的事情不是拍腦袋就可以解決的,它的出現將影響全國人民的職場環境,發展規劃。所以還要有待商榷,需要相關的規章完善,政府政策的引導及單位用人環境的正規化。

職業規劃師建議,在跳槽前務必做好成本分析,是否是自己規劃的過程;且稍有不慎可能給公司導致慘重損失,以及負面影響,嚴重的話可能會遭到公司起訴違約。

以上僅為個人看法,如有不當請指正和補充。


King風


我在網上看到過這樣的一個段子,不知是真是假,是這樣的,一個很大很大的杭州公司老闆有天晚上去公司視查,發現七,八點鐘崗位上沒人加班,很生氣,最後要求公司員工必須晚上十一,二點下班,最近我才知道,是996模式,這是公司制定,但員工有的能接受,有的不能接受,當有的員工剛進入這類公司作息模式時,是有個適應過程,有的員工不適應,必要辭職,如果這個求職者在類企業的選擇過程中,因為種種原因,被迫走人,對個體的人本身就是一種傷害,如果國家層面還要去補一刀,我認為很不合適,我要問,難道這個人不想安定嗎?他願這樣漂嗎?難道我們有些企業就沒有問題嗎?


大先知377


腦殘思路,怎樣定義“頻繁”?跳槽不完全是員工的主觀決定的,不一定是員工的責任,難道每次跳槽都個第三方機構來裁定,看看是誰的責任?

如果頻繁跳槽要納入徵信,那企業一年內開除員工超出一定比例是不是也應該納入徵信?


三金老師來了


個人認為,納入徵信肯定是不對的。難道是要否定勞動法嗎?誠然,現實情況是全國各地都出現用工荒情況。但這不是打工族的錯,因為大環境的影響,企業也不好做,成本增加,效益不好,但這不是理由,既然想辦企業就要承擔自己該負擔的責任。效益不好,應該考慮開源節流,提升產品附加價值。而不是跟打工族較勁。大家都清楚,現在的打工族本身壓力大,家庭生活壓力更大。成家的大都要負擔雙方老人,醫療呀等等費用,下有孩子,要養身體,要上學,除去這兩塊支出,基本上就只能苦自己了,不要說人情往來了,可能只好祈求千萬別讓自己生病了。所以打工族跳來跳去很正常,他們只是混個生活!沒有不想多賺點,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狀態。而且相對來說,大多數打工族還是比較容易知足的。至於如何解決用工矛盾,我覺得還是應該多尋求經營渠道,多想想經營策略,多提升企業信息化功能建設,多與政府部門溝通,瞭解各種產業政策和方向。


宇龍道財經雅苑


主要是公司對員工的待遇問題,比如我司員工,每月全勤只有3000多一點,又沒社保,又沒按國家規定有節假休息日。一月三十天,節假日上班又不加工資。天天晚班,這樣的狗屁公司誰能呆得多久。拿什麼徵言。


一個弟落的秀才244


簡直他媽扯蛋,企業開不起破工資還怪員工跳槽,國外企業員工幾十年不跳槽,不從企業自身找原因,如果工資和各方面福利都做到位了,企業文化和諧,恐怕員工還不想走呢,中國企業的很多狗屎老闆一個個言而無信,還寡婦夢球想著員工對自己忠誠,真是痴人說夢!!!


Marvin59


最簡單的問題,企業如果真正按勞動法來實行用人制,你企業有多少成本可承擔。不說幾千人大廠,就幾十號人你按國家規則來走老扳都承擔不了的,企業家們?人不光為生存,也為了生活,地主己被打倒,己沒有了長工,你給不了待遇,開不了好工資,還拿啥徵信強制於人,你們是不是耍賴上隱了?


秋來桂香




酒兒酒之


誰願意跳槽呀,如果都在事業單位,電臺,法院,公安,教師這樣的單位,有幾個人跳槽的?跳槽的很多都是給私企老闆打工的,有些不給交社保,有些幹到一年半年就找個藉口給辭退了。有些實在沒什麼前途才辭職的。搞什麼跳槽納入徵信,真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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