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宣布过破产,但也名存实亡,也不说我们下岗或失业,员工的社保该怎么办?

孔雀永青


只要单位没有宣布破产,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就还存在,所以单位同样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

第一,只要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就存在,社保就必须缴纳。

有部分单位,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经营不善,处于濒临破产的边缘,但是又没有宣布破产,员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社保不能按时缴纳,但是只要没有要破产,员工的社保还是必须缴纳的,对于没有及时缴纳的,必须向社保部门申请延期缴纳。

第二,单位破产,可享受失业待遇。

如果单位宣布破产,凡是缴纳了失业保险一年的,都可享受失业待遇,在进行失业登记后和再就业培训后,可领取失业救济。

第三,破产清算后,员工工资和社保要优先考虑。

破产需要进行债务的重组或清算,在债务清算过程中,排在最优先位置的是员工工资和社保,也就是说优先解决员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

综上所述,单位没有宣布破产,但名存实亡,只要没有宣布破产,员工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就还存在,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有困难可申请延期,到期后,也必须进行缴纳,否则单位仍然要负法律责任。


帮兄爱唱歌


楼主你好,单位没宣布破产,但是名存实亡,也不说你们下岗或者失业那么这种情况,你的社保就应该由单位来继续承担和交纳,因为如果不宣布你们下岗或者失业,那么也就意味着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存续的,所以说只要是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作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来给员工购买社保。

这种情况如果说单位一旦宣布破产,并且你们的这些职工都要面临着下岗失业,那么首先是可以享受到这个失业金的待遇的,因为只要参保的失业保险,那么都可以享受到失业金待遇,其次根据你个人的一个工作年限也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个经济补偿是根据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来决定的,每工作一年可以享受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

所以说只要是劳动合同关系没有解除,那么所在的工作单位都应当有责任和义务来补交自己的个人社保。如果公司拒绝补交社保,那么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这个问题呢。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出面要求所在的工作单位补交员工的社保或者是直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依法进行赔偿和领取失业金的待遇也是可以的。


社保小达人


嘿嘿,谈谈我的看法。

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如果破产首先的清算有关员工的合法权益,然后后续按照不同的规则进行清偿各种债务,这个也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

单位没宣布过破产,但也名存实亡,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还有一定的资产或者资金,继续为员工上社保,这个是合法也是合理的,可能就是没有其他收入了,这样的老板我觉得好歹是尽力了,根据国家规定,没有注销的企业还是要给员工上保险的,因此可以和公司人事部门核实,如果没有可以劳动仲裁。

第二种,是资不抵债,但是还没有走法律程序,这种情况也是单位要给员工继续上保险。如果没有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提交你的合理诉求。


不过单位不景气,老板不是赖账而是真的没钱了,除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还要考虑你的工作的延续,如果真不想在这个单位等了,那就准备结清相关工资和合法权益,然后把档案放到人才或者街道,申请失业补贴,同时寻找新的工作。


想听我就说007


我是供销社下岗工人,今牟53岁,单位名名实亡,没有买断工龄,也没有补助,生活困难,社保交不起,打工说老,退休说年轻,该怎么办请高人指点


老杨82121


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很麻烦,没班上还沒有工资,沒有工龄补偿,还办不了失业证领不到失业金。由于你们仍是国企员工,养老保险应由企业缴但又不给你们缴,自己想以灵就人员身份缴费社保还不会收,比正常改制下岗失业的那些人还要惨。

怎么办?类似你们的状况的企业真的不少,只能找到主管局寻求解决办法,如果他们都不理,上帝都没有办法。.


执君之手观日落月升


国企僵尸半僵尸企业是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大毒瘤和绊脚石,一日不除,社会经济就不会得到发展,僵尸半僵尸企业,从社会实践来看,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进步是致命伤,只有彻底干淨地清除各地僵尸半僵尸企业,国企才能真正摆脱困境,迎来国企有活力有效率有生机的春天。


山中人9765


赶紧破产,强烈建议政府对僵尸空壳国企破产,解决下岗职工欠缴养老和退休问题!


用户2076626946749


看了大家的回答都是应该单位交啊、不要自己辞职啊、可以要求补偿啊……。我要说这都是国企的正解,可是要是国企也不会出现这种晒员工的情况,所以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私企。私企没有钱的情况谁也奈何不了它,就是没钱谁能怎么办?谁会替它垫钱吗?所以不要钻牛角尖,赶紧脱身,自己救自己,不要纠缠这些几乎要不到的社保了。


阿文127363310


等,等下去。


进步一


我们单位这情况已经十年了,到现在为止也没有解决,找了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的答案是:等等向他们领导反应!反应了十年了!还是要我们职工等下去!最可悲的是,我们等的要退休了,而退不了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