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命生子”产妇去世,“作死”定论太过草率

“舍命生子”产妇去世,“作死”定论太过草率

4月1日,曾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的世界首例肺移植产妇吴梦离世。去年,患有肺动脉高压且已经42岁的吴梦不顾医生劝阻诞下一子,随后无锡市人民医院的陈静瑜团队给吴梦做了肺移植手术,吴梦也成为世界首例高龄肺动脉高压产妇肺移植的患者。

和去年的手术一样,吴梦的死也宛如“一石”,在舆论中激起了千层浪,而其中负面的评价占据了舆论主流,尤其是吴梦的肺移植手术主刀医生,全国人大代表、全国著名的肺移植专家陈静瑜在微博上发文分析吴梦的死因后,网友对吴梦的评价甚至出现了“作死”“活该”等字眼。我毫不怀疑陈静瑜医生的职业素养,也不鼓励患者违背医嘱行事,但恕我更不能容忍这类有人身攻击倾向的论断。

对吴梦“作死”言论的反感,首先是对发言者罔顾事实的反感。在网上对吴梦的抨击此起彼伏之时,吴梦的丈夫对吴梦“利用孕妇身份抢肺源”和“不吃药导致感染”的说法进行了驳斥,并表达了对医生的感激,承认医院“做到极致”。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吴梦丈夫所言有假,那么我们姑且立足于这个事实,吴梦的所作所为,真的到了能将她推入众矢之的的地步吗?

斯图亚特·穆勒在那本被自由主义者奉为圭臬的《论自由》中,针对个人和社会的权利界限划分给出了经典答案:只要个人行为不涉及自身以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个人对社会负责的唯一条件是,个人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既然吴梦是按照正常的移植手术程序完成了肺移植,不存在“抢肺源”一说,那么她的行为就不构成对他人利益的伤害,舆论对她的口诛笔伐也就缺少正当理由。

认为吴梦“作死”“活该”的人不仅不尊重事实,还不尊重个人自由。吴梦在不侵害社会其他成员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有权选择倾听但不遵照医生意见,有权行使女性生育权,有权为“医学实验”献身。我们可以不认同,不理解她的选择,但并不代表我们要站到极端的对立面上对其进行抨击甚至辱骂。

吴梦生前曾接受过一次专访,在采访中她将自己产子后状态描述为“精神灵魂层面上的愉悦”,并且并未流露出后悔之色。来人间一遭,谁人不是在穷其所有寻求精神的满足、追求灵魂的丰盈,吴梦和我们又有什么区别呢?如果真的有,那就是她付出的,是生命。

正如吴梦丈夫所说,吴梦无论如何都不该被推到舆论风口浪尖,甚至被定义为反面教材。那些个“作死”“活该”的评价,真是太过于草率轻佻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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