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gn473
我是容姐,一个喜欢实话实说的中年女子。我认为这种情况,已经构成了猥亵,虽然喝醉了,但是也能说他是有意识的行为。要不为什么他不去男生房间,趴在男生身上呢!
即便是什么都没做,可是也不能推脱的那么干干净净,最起码已经有身体接触了,所以就应该判定猥亵。给这种酒后无德的人一点教训,让他们懂得酒醉之后,什么该做,什么是绝对不能触及的。
看到这样一则新闻,酒店经理喝多了,趴在服务员身上,对服务员有动手动脚行为,服务员报警。警官判定酒店经理猥亵。那个案例跟这个情况基本一致,所以我同样认为应该算猥亵行为的!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也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容姐心语
男子酒喝醉,居然就出鬼,窜进女生房,裤子也没退,趴在女身上,呼噜就大睡。
女子命吓飞,急忙一掌推,男子床下滚,嗫嚅你是谁。女子速穿着,大喊抓淫贼。
邻居闻信至,合力把男追,报案民警到,带往所里归。男子酒渐醒,脑壳裤裆垂。
男子太污秽,醉酒色胆肥,私闯民宅歹,涉嫌猥亵罪,一定从严处,来个下马威。叫其记性长,不做下一回。喝酒不长德,必定倒血霉。
平淡人生一帆顺
男人喝醉酒后进入女生房间,趴在女生身上,没有其他动作,这种情况是否构成猥亵罪是要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第一种情况:男女互不相识,比如夏天女人晚上睡觉因为天热而没有锁门,男人喝醉酒后因为认错了门而进入女方家里,而女方误认为对方是自己老公或者男友,在男女双方发生关系后,女方愤而报警说对方强奸,这样的现实例子并不是没有,最后男方被以强奸罪论处。
而如果男方当时没有与女方发生关系,只是因为醉酒后与女方拥抱同床共枕,我认为这虽然荒谬,但不应该构成猥亵罪,毕竟男方没有主观意愿的心理,相信民警也会明察秋毫,最多弄个治安拘留什么的。
第二种情况,男女互相认识,女方也知道男方喝醉了,对于男方趴在自己身上的行为给予充分的理解,比如同事,朋友等关系,那这时候这种情况就不存在什么猥亵罪了,
最担心的就是男女互相认识的情况下,男方以醉酒为借口,趴在女方身上,以此来试探女方的底线,如果女方沉默或者稍微有点纵容,估计男方立马就会顺坡就驴得寸进尺,那接下来只能是干柴烈火了,当然也就不存在什么猥亵罪了。反之遭到女方强烈反对并且报警之后,那是很有可能因为猥亵而被拘留处理。
诗词公寓
就要看男生的主观目的了,和女方当时是否自愿了。
毕竟压别人身上,这种动作,本身已经涉嫌对女方身体的侵犯了。因此,不用想,没有进一步动作是不是就不算猥亵。
我不用说法律,你去试下找个陌生的女的,压别人身上,然后说我没动不算猥亵你?
举例说明下情况
第一种情况,女方迷糊中,以为是自己的老公,所以压自己身上也没有反抗,然后男方的确也想猥亵女方,但误会以为女方愿意。
那么这种情况下呢,可以参考这个奇葩案例。
类似这种,女方认错人,男方以为是自愿,法律实践中依然会面临强奸罪,因为女方当时意识并不清晰,构成不了意志上的同意。
因此,本案男方即使误以为女方没反抗,趴别人身上,也容易涉嫌猥亵。
第二种情况,男方的确主观上没有意愿,就是完全喝多了,然后走错门了,就压别人身上,的确没有猥亵的意图
如果的确能够证明没有主观上的意愿,那么就构不成猥亵罪,因为猥亵罪需要主观上的故意。
但是证据上,的确不太容易证明。你说你都喝多了,还知道恰好趴一个陌生的女人身上,这有那么巧合吗?
第三种情况,男方以为是自己的家,以为床上躺着的自己的老婆,趴别人身上睡觉。
这种也涉嫌猥亵。
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的确认错人导致,没有猥亵的性质,行为又不太恶劣,因此不会构成猥亵罪,一般还是会双方调解,然后最多治安管理处罚。
评论里有人提到私闯民宅。
如果喝酒喝多了情况下,认错人了,那么如果对方的确自己门打开的,然后无意识的闯入,一般也不会上升到刑事犯罪范畴。
因为性质不恶劣。
通过本案,我只能说大家关好门睡觉吧,酒喝多了的,自己也别乱跑,找个人接送,别跑别人家去。
这种事,即使因为性质不够上升到刑法,你觉得你不会被女方家人打吗,你自己又怎么给老婆解释呢?
廖彩琳律师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给大家普及一下法律知识。何为猥亵,什么行为又构成猥亵罪。
法律明文规定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行为。这个问题要看男方的主观意愿和女生对于这个事情的态度。
情况一
如果男方并非主观意愿,而是因为醉酒,导致神志不清,错把女生当成女朋友。而受害者女方针对这个事件表示理解接受(男女双方认识),从法律角度来讲,只能说酒后失德,并非构成猥亵罪。
情况二
如果男方以主观因素,故意以醉酒神志不清为理由,趴在女方身上。并且男女是不认识的,受害者女方针对这个事情不能理解和接受,从法律角度讲,是可以构成猥亵罪名的。不过男方也没有做其他动作行为,女方也没有受到伤害,最多也会被判处猥亵未遂的罪名。最多在治安管理群关几天,接受教育,付点赔偿而已。
总之,以此案例告诫喝酒的男同胞们,千万不要喝醉,不省人事,不然睡错了人,有理你都说不清。同时也希望所有的女同胞晚上睡觉记得关闭门窗,保护自身安全,避免此累事件再次发生。
这种行为应该构不成猥亵罪。
一个男人喝醉酒之后,可能失去了理智,也可能头脑不清醒了。进入女生的房间,趴在女生身上,而没有其他动作。这说明该男子真是喝迷糊了,是把女生当沙发了,随便躺在上面就睡着了。
换句话说就是该男子不醉装醉,故意进入女生的房间,占女生的便宜。那么他这种行为,最多也是骚扰和无赖行为,并不构成猥亵罪。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所说的猥亵妇女,必须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如果不是采取暴力或者胁迫等方法,一般是构不成本罪的。
我们从该男子的行为来看,其一没有使用暴力,二没有进行胁迫,三没有采取其他过分的方法。只是躺在女生身上,就呼呼大睡,根本没有其他侮辱性的动作。所以其行为特征不符合猥亵罪的特征,故构不成猥亵罪。
即使该男子有一些过分的行为,对女子造成了一定的惊吓和伤害,但由于情节轻微,并没有达到构成罪的程度。所以该男子不构成猥亵罪,建议等其酒醒后给予治安拘留15日。
不知当否?
法重情深
男子是否有罪,不决定男子的行为如如何!
现在的法律为了有效地保护女生的人格权力,是向女生这方面倾斜的!
此外男性喝酒与不喝酒所构成的犯罪沒有区别。
女生只要认可,乐意,不予报案,男生就无罪。
题主所描述的情况,若是女生不乐意,这叫违背了女生的意志,尽管没有事实上的性形为,但有事实上的性举动,可判三年以下"强奸未遂罪"!若女生认可,乐意,男生的举动无过,无错,无罪,只能作为笑谈!!
闻声36
我认为会构成猥亵行为,是否构成猥亵罪要具体分析。
一、猥亵行为
猥亵行为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使用各种方法猥亵他人。这里的“猥亵”主要是指抠摸、搂抱、舌舔、吸吮、手淫等行为,来刺激或满足自己性欲的淫秽行为。
该男子醉酒后进入女生的房间,首先是目的不纯,其次是趴在女生身上,有刺激或满足自己性欲的意思。该男子的猥亵行为是成立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对该男子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强制猥亵罪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猥亵他人是指针对他人实施的具有性的意义,侵害他人性的决定权的行为。
针对他人实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 直接对他人实施猥亵行为,比如强行抠摸他人阴部,强行捏摸妇女乳房,强行与他人接吻、搂抱等;
- 迫使他人对行为人实施猥亵行为,比如强迫他人为行为人手淫等;
- 强迫他人自行实施猥亵行为,比如当场强迫他人手淫;
- 强迫他人观看他人的猥亵行为等。
强制猥亵行为不以公开实施为前提,在非公开场所,只有行为人与被害人在场,而没有第三者在场,行为人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的,依然可以构成强制猥亵罪。
- 如果该男子醉酒后进入女生房间,趴在女生身上,确实没有其他动作,事后证实确实是醉酒入睡了,该男子的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猥亵行为。
- 如果该男子醉酒后进入女生房间,趴在女生身上,对女生有所企图,实施诸如强行搂抱、接吻等行为的,应当认定该该男子构成强制猥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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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学道
我没学过法律。百度来的:所谓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用下流动作或淫秽语言调戏妇女的行为。
看字面意思,不算。
本问题里,就算有搂抱的行为,也最多治安拘留。
按照生活常识,就不管这个男子喝醉以后,是否有清醒的认识。首先,并没有造成大的社会危害。其次,该女子自己没有锁好房门,有一定的过错。
就算报警,警察也会以调解为主。
我猜测,男女两人生活在一个屋子里,应该是合租的舍友。闹大了,反而脸上难看。还不如私下用经济赔偿来解决。
民族英雄多隆阿
第一种情形:这个问题单纯的从案件事实来看,男方既然是醉酒的状态进入女生的房间,那么男人主观上根本不太可能构成任何猥亵的动机,意识都不清醒了,谈何猥亵?
第二种情形:男子虽然醉酒状态,但是其意识清醒,只是假借醉酒为由,进入他人房间并趴在女生身上的,那么也可以理解为猥亵行为;
但是结合实务来看,此种行为想要构成猥亵罪的可能性并不太高。因为醉酒状态下,只要男子确实酒精含量属于醉酒状态的情况下,即便男子以此为由趴在女生身上,也无法认定其主观存在犯罪故意。其次怎么能够证明其虽然酒醉,但是意识清醒,蓄意做出的的猥亵行为?所以往往这种案件因为证据不足,难以被认定为猥亵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