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人的等級是怎麼劃分的呢?有何依據?

順其自然路漫漫


說到印度就不得不提那傳承了千年的種姓制度。這種制度受印度教影響將人分為四個大的種姓,還有進入不了種姓的賤民(不可接觸者)階層。四個大的種姓之中還細分為上萬個小種姓和亞種姓。不同種姓之間有著嚴格等級區分,高低貴賤幾乎是與生俱來的。低種姓的人想要改變命運的渠道很少,婚姻是主要渠道,一些低種姓家庭可以通過嫁女的方式來改變。這也就是為什麼印度會有女方出嫁準備大筆彩禮的主要原因。高種姓的人女性一般不會下嫁給低種姓的男性。

(種姓體系)

四大種姓源於宗教,顯然是統治者為了維護統治和經濟地位而推廣的社會等級體系。種姓其實主要體現在人們所從事的職業和權力上。具體如下:

  •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雅利安高價貴族)。作為神權統治,與神進行交流的祭祀們也自然地位崇高。他們主要是從事腦力勞動的,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

  • 第二個等級是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雅利安貴族階層)。這些人都是掌握著實際權力的,他們受婆羅門的教導和指引,從事著軍事、行政等工作,壟斷著財富和生產資料。主要目的是為了守護婆羅門。

  • 第三個等級吠舍,他們是普通的雅利安人,主要是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性活動,基本都是一些工商業者、手藝人、小地主。他們沒有政治地位,或者的目的就是供養前兩個階層。

  • 第四個階層首陀羅,他們主要都是那些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土著居民。他們都是無產者,生活在社會底層,一般都是幹一些伺候人的職業,傭人、長工、苦力等職業。他們活著的意義就是去服侍以上三個階層。

除此之外還有就是賤民,他們祖上基本都是那些犯了罪或者是誇種姓通婚者的後代。他們地位甚至不如首陀羅,只能從事一些掃廁所、搬屍體、乞討等極其低賤的工作和活動來謀生。

(種姓劃分)

怎麼區分呢?

首先要清楚,英國殖民者在殖民印度的時候,就專門針對印度的種姓制度,出臺過相關的法律和法規,禁止種姓之間的歧視,以倡導人人平等。自1933年聖雄甘地發表金耐講話反對種姓制度後,反對種姓陋習的呼聲越來越高。印度獨立之後,繼承了英國的相關法律制度,並且在公務員錄用、職業招聘當中專門劃出比例給那些低種姓的人。儘管這樣,現在印度的種姓歧視依然十分嚴重。

(金耐講話)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直接去問一個人的種姓,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所以想要區分一個人是屬於那個種姓,那麼最好是從其他渠道。其實想要區分也十分容易,具體有一下幾種方法:

首先,既然是“種姓”,那麼肯定是跟人種和姓氏有關。高種姓的人都是那些來自亞洲腹地的雅利安遊牧民族的後裔。他們膚色比較白皙,屬於歐羅巴人種。低種姓都是那些被征服的當地的土著,主要有尼格利陀人、原始澳大利亞人、達羅毗荼人。他們皮膚顏色比較黝黑。還有就是從姓氏上也可以進行比較明顯的區分,諸如:Sarma或者Sharma(薩滿)、Somayajulu等姓氏肯定屬於婆羅門。聖雄甘地的Gandhi姓氏,屬於吠舍。

(膚色)

其次,從職業和經濟地位來看。一個人如果他是做小買賣的,那麼他極可能屬於吠舍。如果他是在大學教書的,那麼他就可能是婆羅門。一般而言,高種姓的人普遍從事著一些腦力勞動或者是工商業。他們的經濟基礎很好,居住的地區經濟條件也都非常不錯。這也就說從居住地或者是出生地也可以作為判斷標準。由於印度從法律上取消了種姓制度。一些低種姓的人通過自身的努力,從事那些曾經被高種姓人壟斷的工作,從而獲得比較好的經濟地位。不過職業和居住地來判斷,也是十分通用的方法。

(這個比較直接)

最後,通過言談舉止還有裝束來判斷。高種姓由於經濟條件很好,其對於子女的教育要遠遠好於低種姓。他們文化和修養一般要明顯高於低種姓的人。他們言談舉止也十分得體。在一些比較隨意的場合,坐凳子的一般都是高種姓的,而席地而坐,不太講究的,那麼很有可能屬於低種姓。由於印度普遍信教,可以從他們身上的宗教配飾來區分。主要是看紅色手繩質地和裝飾,如果材質上策配以珠玉的,那麼為高種姓無疑。而那些普通棉麻的,則就為低種姓,這種判斷其實是比較準確的,畢竟種姓源於宗教。

(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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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姿


等級制是印度,孟加拉,斯里蘭卡等國殘留的以血統論為基礎的社會體系,印度最為嚴重;雖然法律上已經禁止,但難以一下消退;

老金揭秘一下印度人的種姓等級制的前世今生-----

古印度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公元前2500年就已經誕生了印度河文明(跟現在的印度毫無聯繫!大家不要劃等號),由當地土著達羅毗荼人建立的哈拉巴文明,後來恆河上游發生兩次大的戰爭,在發生一次死丘事件之後(摩亨佐達羅遺址發現城市被毀,大量居民痛苦的死去),神秘的消失了!

公元前1750年,哈拉巴文明消失之後,居住在現今伊朗的雅利安人進入南亞次大陸,開始了吠陀時代;

據印度最古老的詩歌集"吠陀"中最重要一部作品“梨俱吠陀”記載,種姓制度起源於雅利安人對古印度人的征服,

當雅利安人剛剛進入古印度的時候,為了區分白色的本民族人和黑色的當地土著人,實行“瓦爾納”制度(翻譯過來就是顏色),統治階級雅利安人自認高貴,叫黑皮膚的土著人為:達薩或者達休;

雅利安人後來內部也出現階級分化,分成三個等級,加上最低的古印度土著人一共是四個等級,形成了延續至今的種姓制度;

在“吠陀”詩歌中記載,種姓制度的出現是神帶來的:

原始巨人普魯沙死後,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羅門,用他的雙手製成剎帝利,用他的雙腿製成了吠舍,用雙腳製成了首陀羅,而達利特是人類違反吠陀的產物,本就不該存在。

梵天:和毗溼奴,溼婆並稱三主神;

婆羅門:僧侶貴族,壟斷文化教育,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祀特權,享受奉獻;

剎帝利: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負責徵稅,軍政管理,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

吠舍:普通雅利安人,沒有特權,主要從事經商,必須以佈施和納稅來供養婆羅門和剎帝利兩個特權階層;

首陀羅:被征服的原印度土著居民,主要做僕人和工匠,被認為低賤的職業;

賤民也叫達利特,Dalit,即不可接觸之人,傳統上認為他們是骯髒的,是社會的最底層,不能穿鞋,走路都要避開人,為村民服務,卻不能住在村子裡,孩子也不能跟其他人一起受教育,毫無地位。

種姓之間界限森嚴,不能通婚,甚至不能同坐,同食;1947年印度獨立以後,在法律上已經廢止種姓制度,但社會影響遠未消失!

進入七八十年代,人數眾多的低種姓逐步通過選舉,擴大政治影響;

1997年,納拉亞南成為印度歷史上第一位出身達利特階層的總統;

2017年,考文德成為第二位出身達利特的總統;


老金認為,印度種姓制度的最大危害是毒害了人的思想,認為人的地位與生俱來,不需要努力,最好是多做善事,多祈禱,讓上天在他們轉世的時候提高一下身份!

一句話,印度的種姓制度消磨了人的奮鬥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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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看世界


大約從公元前1500年起,中亞的雅利安人穿越次大陸西北的雪山峽谷,進入印度河—恆河流域,他們最初以畜牧業為生,將“達薩”(“雅利安”梵語為“出身高貴”,他們視皮膚較深的印度半島最初居民達羅毗荼人為“達薩”——“敵人”)驅至南方,自身逐漸轉向農耕。雅利安人留下宗教韻文《吠陀》和史詩《摩訶婆羅多》、《摩羅衍那》,《吠陀》是印度最早的歷史文獻和婆羅門教典籍之一。

雅利安人在次大陸創設種姓制度,其中的婆羅門祭祀創立婆羅門教,為後來的印度教奠定基本教義。

印度社會的種姓制度(瓦爾納)根深蒂固,它把個人和群體劃分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四個等級,還有事實上的第五等級賤民——“不可接觸者”。如今,婆羅門包括印度教祭司、教師、政府職員和土地所有者,不少進入城市,從事各種專業工作;剎帝利多為地主和專業人士;吠舍多從事貿易、農耕、借貸,在農村起核心作用;首陀羅既是小農耕者,又是城市各行業的底層從業者,一般是比雅利安人膚色更黑的原住民。在印度,劃分和歧視“不可觸者”是非法的,但1981年普查顯示其人數約佔全國16%。

作為印度教制度的組成部分,種姓體系堅持如下準則:種姓內婚姻;只與同種姓或同輩級種姓成員共飲共食;一生不改自己降生時的種姓成分;專業職務在每個種姓中只有一個稱呼;等級調整基於對教義的虔誠。

在印度教社會之外,還生活著部落群體,1981年全印人口普查時佔總人口的7.8%,一般認為其數量不少於500個,他們處於種姓體系的外圍,保持自己傳統的信仰,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現主要分佈在東北部、中部和西南部的高止山脈西側。


學者以“印度均衡”說深層解讀印度:它指從公元前5、6世紀起在次大陸建立起的一種社會秩序常態,具有兩個基本特徵,一是持存久遠的種姓制度與孤立落後的村社經濟之有機結合,二是在漫長曆史進程中文化—社會制度的超強穩定性。在這種歷史常態下,生活在印度河—恆河流域的印度人已然形成一種慣常的行為模式,以至於在數千年間,人們沒有改變和打破這種行為模式和社會形態的任何動力與激勵。

團結穩定的大局之下難掩由宗教、族際和種姓關係產生的嚴重問題。低種姓、不可接觸者與部落民相當程度遊離於印度教社會之外,底層社會得不到社會公正,城鄉差別和地區差異加大,“雙速印度”威脅著國家長足和健康發展。族際關係方面,印度教和穆斯林間的不信任一直沒有化解,錫克教極端勢力一度威脅國家穩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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