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能,张明楷教授的100个刑法案例,“法盲”也能看得懂(一)

张明楷的100个刑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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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雅奇,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博士。讲课干脆利索无废话,直击考点绝不拖泥带水。人送外号“干货蔡”。法考圈中跑的最快的老师,每天早上5点起床跑10公里是他坚持多年的雷打不动曲目。人送外号“蔡跑跑”。敬业、认真、专注,是他的最大特点。干货答疑10公里,老蔡带你过法考。刑法老蔡,你值得拥有。


张明楷的100个刑法案例↓(1-10)

1

A住在森林边上,对13岁的继子B早就心怀杀意。在一个雷雨交加的白天,A让继子B穿过森林,到森林的另一边去采蘑菇,A的目的是想让B掉入森林中唯一的一条小路的陷阱中摔死。B出发,但在离陷阱仅有3米时,遭雷击身亡。

问:A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为什么?

【参考答案】故意杀人罪未遂。

首先,B被雷击身亡的结果,不能归属于A。既然“行为人希望被害人遭受雷击身亡而让被害人前往森林,被害人果然被雷击死,都不能进行客观归责”,那么,本案就更不能进行客观归责,即不能将B被雷击死的结果归属于A的行为。换言之,A的行为与B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其次,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结果可以在客观上归属于行为人的行为时,才能谈论是否存在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这一问题。故本案也不存在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的问题。

最后,需要讨论的问题是,A让B去森林并希望他掉入陷阱的行为,是否已经产生了紧迫的危险,如果离陷阱比较近了,危险具有紧迫性,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反之,如果离陷阱还比较远,如B刚出门即遭雷击身亡,对A就只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预备。据此,本案中A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2

A、B、C三人于冬日的某个夜晚在一小酒馆喝酒,C很快喝醉了,A、B商量了一下,由A叫了一辆出租车将C送回家。但到了C家楼下之后,C坚持不下车、不上楼,还要再回那个小酒馆喝酒。A遂陪C返回那个小酒馆,但小酒馆已经关门了。A劝说C赶紧回家,改日再喝,C依然不肯回家。于是,A就将C留在小酒馆门口,准备自己回家。A在回家之前,给B打了一个电话,说C现在就在小酒馆门口,B表示由自己来送C回家,A看B这么说,就安心的回家了。B来到小酒馆之后,发现C并不在门口,找寻半天,也没找到C,就也回家了。第二天早上,C被人发现冻死在离小酒馆30米远的拐角处。

问: A、B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为什么?

【参考答案】B无罪,因为其没有履行救助义务的可行性,毕竟他在小酒馆门口找寻了半天也未找到C。

A成立不作为犯罪。首先,A具有救助C的义务,义务来源是自愿接受的先行行为。其次,A具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性。理由如下:(1)A先承诺将C送回家;(2)A将C送到C家楼下之后,C不下车时,A完全可以通知C的家人或者邻居;(3)A应当并且能够等到B到了小酒馆之后再离开,但A却提前离开了。最后,A的罪名,要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要么是遗弃罪。之所以可能成立遗弃罪,是因为醉酒的人可以被认定为遗弃罪对象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3

A驾驶农用三轮车载客。按照规定,农用三轮车的限高是2米,A的农用三轮车本身是1.47米,但A在车顶上焊接了行李架,导致车高2.29米。B在人行道上接电线。按照规定,电线的高度必须是2.5米以上,但B接的电线只有2.28米。A驾驶农用三轮车经过该人行道时,碰到了电线的接头,导致车身带电,并致其中的乘客C死亡。

问: A、B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为什么?

【参考答案】A、B二人均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首先,A、B的行为与C的死亡结果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重叠的因果关系),从规范保护目的来看,应将C的死亡归责于A、B的行为。

其次,A、B都是可以归责的,类似于每个人只投一部分毒药却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一样,但A、B二人是过失的同时犯,故应分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4

A、B二人对C心存不满,早就想杀之。某日,A将C约至一公寓的房间后,A、B二人分别用板凳和花瓶猛砸C的头部,A还朝C的左大腿捅了一刀,C受伤后昏迷。A以为C已经死亡,就和B一起将C抬到公寓西边的机井房,打算将C投入井中毁尸灭迹。在将C的双腿塞到井口时,C突然醒来,向A、B二人苦苦求饶,A、B遂将C弃于井边逃离。后C被抢救,得以保命,但遭受重伤。

问:A、B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为什么?

【参考答案】故意杀人罪中止。

【参考答案】故意杀人罪中止。

本案中,A、B二人前后两行为都是故意杀人行为,具有一体性,或者说属于一连行为。在前后行为方式相同的情况下,或者在前行为容易或者通常会转变为后行为,而且前后行为性质相同的情况下,都可以认为前后两行为具有一体性。此时,放弃实施后行为,等于放弃实施重复侵害行为,应认定为犯罪中止。

5

A盗窃了他人的一张银行卡后,持该卡到自动取款机取款。但A完全不知道密码,试了两次之后都未能取出现金。银行工作人员B发现A的举动有点鬼鬼祟祟,就问A怎么回事,A立即弃卡欲逃,但依然被银行保安抓获。

问:A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为什么?

【参考答案】不能犯,无罪。

首先,A的行为是盗窃行为,当无疑问。

其次,A的行为不是未遂犯,而是不能犯。未遂犯都是具体的危险犯,只有当A具有试出密码的可能性,而且可能性较大时,才能认定为盗窃未遂。但在实践中,密码是6位数,试对密码的可能极低,何况如果连试3次都不能取出现金的话,银行卡就会被机器吞进去。故A的行为不具有成功的可能性,应认定为不能犯。

6

某日下午5点,A到一个有门禁的独立单元楼盗窃。A侵入一住宅后在寻找财物的过程中,A的表弟B打来电话,A让B也来盗窃,B说:“我在上班,还没下班呢”。晚上7点左右,女主人回家了,A遂持匕首对女主人进行威胁,并用腰带将女主人捆绑起来,逼着女主人说出钱在哪里。A从女主人家里抢到了3000元现金,还有首饰若干。

在A正欲离开女主人家中时,B给A打来电话,B在电话中得知A已经将被害人捆绑起来了,就立即前往作案地点,但到了楼下发现根本无法进去。B朝楼上喊:“怎么进去?”A朝楼下回复:“我也不知道,你自己想想办法”。但B依然进不去,遂离开。A后来强奸了女主人。

问:A、B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为什么?

【参考答案】关于A的行为。A构成入户抢劫和强奸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当无疑问。

关于B的行为。首先,B第一次在电话中只是说“我在上班,还没下班呢”,未对A的盗窃行为提供心理原因力。如果A在电话中说“你先盗窃着,我一会下班就赶过去”,则成立盗窃罪的帮助犯。其次,B第二次在电话里已经得知A取得了财物后才赶往作案地点,并问“怎么进去”,该行为对A的抢劫行为未提供心理原因力。如果B在发现不能进去之后喊“算了,反正我也进不去,我就在楼下替你望风吧”,则B成立抢劫罪的承继共犯。最后,B在发现依然不能进去之后离开,对A后来的强奸行为更未提供任何原因力,不具有预见可能性。

综上,B的行为不成立任何罪的共犯,无罪。

7

2014年7月14日,某高校在校大学生A和B从鸟窝里掏了12之燕隼(雏鸟)。A在自家将燕隼养了起来,并将燕隼的照片发到网上和朋友圈。A与B还以150元/只的价格卖给了他人一只,以800元/只的价格卖了7只。A还独自以280元/只的价格卖给了他人2只,剩余的2只一跑一死。2017年7月27日,A和B又掏了4只燕隼。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一审法院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A10年6个月有期徒刑、B10年有期徒刑。

问:你对该案如何评价?为什么?

【参考答案】首先,国家保护动物是犯罪对象,对国家保护动物的认识,是故意的认识内容,而非违法性的认识内容。

其次,是否能认识到对象属于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需要适用外行人领域的平行评价。行为人虽然无须认识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具体级别,但就本案来说,大学生是能够具有一般人的认识能力的。而且,A还将燕隼的照片发到网上和朋友圈,虽然表明其没有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但成立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只要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即可。

最后,本案最大的争论或许不在定罪,而在于量刑。如果非要认为量刑过重,那也是司法解释规定的过重,而不是法院的问题,毕竟法院是完全按照司法解释进行量刑的(这也是命题人一直以来反对司法解释的原因)。

8

A、B、C三人都与D有私人恩怨,遂准备将D从县城抓到市里关押一阵子。某日,A、B、C三人携带枪支去找D。找到D之后,发现D躲在车里不敢出来,于是A和B就分别用散弹枪朝车内开枪,C随后用手枪朝车内射击。D很快死亡。但不能查明D是被A、B、C三人中的哪一人打死的。

问:本案该如何定性?为什么?

【参考答案】故意杀人罪共犯,犯罪既遂。

本案中,A、B、C三人一开始只具有非法拘禁的故意,但后来三人持枪去寻找D时,就具有了杀人的故意,对杀人行为是心照不宣的。即使无法查明D的死亡由谁具体造成,也应认为A、B、C三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正犯,犯罪既遂。

9

A男与B女在网上相识,聊了一段时间之后发展为恋人关系,但二人从未见过面,也没有见过对方的照片。某日,A男假扮C男在网上找到B女,并对B女恶狠狠地说:如果你不跟我发生性关系,我就杀了A!B惊恐,信以为真,便同意,A遂以C的身份与B发生了性关系。

问:A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为什么?

【参考答案】强奸罪。

不管是抢劫罪中的胁迫,还是强奸罪中的胁迫,都不要求行为人有实现胁迫内容的真实想法,只要行为人能够左右胁迫内容的实现,或者让被害人认为行为人能够左右胁迫内容的实现,就可以构成胁迫。换言之,不要求行为人现实地实现了胁迫的内容。

本案中,A男虽然对B女实施了欺骗行为,但由于这种欺骗导致被害人B女产生了恐惧心理,故可以评价为强奸罪中的胁迫,进而成立强奸罪。

10

山寨和尚A下山到某理发店欲嫖娼,谈好了发生一次性关系400元的价格之后,就将卖淫女B带至山上的庙内,二人发生完性关系后,A向B支付了400元。当时天色已晚,B不敢下山,于是二人赤身裸体睡在一个被窝里。半夜,A醒了,又要发生一次性关系,B摸着A的下体说:你还行吗?A说:当然没问题!于是,B提出再给400元,否则坚决不从。A说贫僧已没钱!B不同意,A遂用暴力手段强行与B发生了性关系。

问:A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为什么?

【参考答案】强奸罪。

只要是在行为时违背妇女意志强行性交的,即可成立强奸罪,本案即属于这种情形。不能认为B是自陷风险,换言之,不能认为“B赤身裸体地跟一个男子睡在一个被窝里,就是使自己陷入被人强行奸淫的危险状态”。更不能认为A的行为没有期待可能性,如果认为A在当时的场景没有期待可能性,那么,长时间的单身汉对强奸罪就更没有期待可能性了,但这显然不合理。或许可以说A在行为当时的期待可能性有所减少,但依然是具有期待可能性的,故A成立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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