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计划将频繁跳槽纳入征信体系,对此大家有何看法?

电商扶贫运营砖家


诚邀!人人都乱占劳动者的便宜,就好像不遵守交通规则,每个人都超速超车乱占车道乱停乱放!那要这交通法规有何用?要这劳动法规有何用?专门保护老板,坑害普通劳动者?


作为一种提议,不应该只从企业一方考虑,既要有规范的法规约束员工,同时也要有规范的法规约束企业,作为两个相同民事主体,在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要给予相同的约束。

劳资双方都是相互的,选择也是双向的。没有人无理由总辞职玩儿。因此,私自处罚员工的企业,如果发现,给予受处罚员工10倍以上损失的赔偿,起诉法院的,给予受处罚员工100倍以上的赔偿,违法企业法人及股东要共同承担赔偿受害人的无限民事责任。

严格的讲,正常的跳槽有利于人才的自然的流动,也能让合适的人找到更合适的位置。不可能你总给人5000元1个月,又让人看不到任何发展机会,总憋屈的情况下,还不让人辞工了。这个应该由市场供需决定,而不是霸道的“强制”。将“跳槽”记入“信用体系”太欠妥了。

年轻人心高气盛,对自己预期高,多跳槽碰壁也不是个坏事。干嘛要阻止,难不成想搞个“铁饭碗”?


人人社保


浙江计划将频繁跳槽纳入征信体系,怎么看?

很多人一看到这个做法就本能的想喷,其实浙江人社厅已经回应了,这仅仅是针对恶意频繁跳槽的行为。

思之想之也专门找来视频来看,这是有具体语境的,跟我之前分析的一样,将频繁跳槽员工纳入征信体系,针对的不是正常跳槽,而是恶意的跳槽行为。

恶意跳槽也被称为“职业碰瓷”

很多人不知道,职场中有类人专门频繁跳槽,故意找茬,借故向企业索赔。

这些人往往会在短时间内频频换工作,然后故意跟企业不签合同,辞职后起诉企业索取赔偿;或者故意不好好工作被开除,索取经济赔偿金。

有一个例子,江苏的一个人在两年内换了20份工作,辞职或被开除后就把单位告上法庭,各种找茬索取经济赔偿。

对于这种非正常的、恶意跳槽的职业碰瓷,确实应该拿出措施,纳入失信管理系统。

除了职业碰瓷,还有重大获利后故意违约

还有很多人冲着企业的优厚待遇而且,在获利后就故意违约而去,企业蒙受损失,这种其实也应该纳入征信体系。

比如像北京一些企业有给员工解决户口的指标,相当一部分人都是奔着户口去,很多人入职不久在拿到北京户口后,就故意撕毁合同和协议,潇洒离去,不仅占用了企业户口的指标,也让企业的招聘成为竹篮打水一场空。

有网友分享案例,有的报社招聘,大学毕业生来了七八个,没到二年,基本上都走了,学成本领为别的单位服务去了,但是报社辛苦要来的几个编制全都占上了,你再招人没有编制了,事业单位都这样何况企业了。

而且,有的员工,单位付出了很多金钱、精力和成本才培养出来,一旦掌握本领就跳槽,这种人也是有可恨之处的。

综上所述,对于正常的跳槽行为,不应该纳入征信管理,对于恶意跳槽、重大获利后的恶意跳槽,确实应该加上一道红线,不能让企业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思之想之


我想说国家个别地区对个别人员频繁跳槽,采取征信治理,请问,这些治理倡议的人,想没有想过,个别企业狗屁点事就辞退员工,怎么办???

1、个别企业随意辞退员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2、个别企业随意辞退员工,致使员工由于各种原因找不到工作怎么办?

3、个别企业随意不给员工进行各种保险福利追加怎么办?个别企业辞退员工,而不给员工损失怎么办?

我就想问问,那些提倡要对随意跳槽人,采取征信治理时的人们这个问题???


文东1999


不合理。这和法理相悖。

甲损害了乙的利益(包括名誉、人身、财产)的时候,法律可以给予甲处罚。必须有一方受到真实的损害,才会建立法条。

劳动者频繁跳槽,企业受到什么损失?怎么界定?劳动者偷了企业财产吗?劳动者离职的时候没有做交接吗?

以个人征信为例,你没还银行贷款,侵犯了银行利益,而且是可量化的还款金额,进入征信谁都无话可说。频繁跳槽,怎么量化损害?只有量化损害,确实损害了企业的利益,有相应法规的处罚,才可以进入个人征信记录。

进入个人征信多长时间呢?6个月,1年?如果有相应法条处罚了,就相当于清白了。污点进入征信,如果他一直找不到工作,报复社会,不是更麻烦!

用人单位也不傻,一个人频繁跳槽,总要多问原因,如果是巨婴,肯定不会录用。


徐如林本尊


不支持,就算说的恶意跳槽,你怎么评价。这个评价体系还不是单位主导,最后坑的还是打工者。这只是让企业拿着这个当做压榨劳动力的一种的方式,劳动者还不敢辞职,主动权不在劳苦大众手里,就算法律形式确认也不一定能用,就像现在法律规定一周一个人工作时间在40小时内,加班要经过本人同意,加班现象还不是普遍的很,一周能休一天都错了,谁愿意加班,很多还不是单位逼的,你不加班单位领导就会认为你工作不积极,安排你加班不干,就会说你不听领导指挥,什么996,611都经历过,还不一定有加班工资,还不是得老老实实的加班。如果真出了,这个规定,工作不合适还不能换了,换了两三个还不合适,单位就说你恶意跳槽,以后还不让工作了。到时候还不是单位让你干啥干啥,不然就别工作了,还不是现在领导们给打工者待遇不好,还想让打工者拼命干人家不干,不好招工。想出来的烂招!!!


吴涛63469457


我认为是完全合理,更合乎市场经济监管机制。浙江为啥经济走在全国前列?产生阿里巴巴这样的万亿级企业?这与其超前管理分不开。

早在2015年前后,原财政部长楼继伟就提出过修改当前《劳动法》为企业释放活力,现在不仅没有释放活力,成本反而上涨,再加上市场竞争压力大,消费需求疲软,实体经济创新活力明显力不从心,尤其是民营企业,创新意愿非常低。所以,修改当前《劳动法》或者通过对频繁恶意跳槽的求职人员实施惩戒,有助于构建用人单位和务工人员的双方长期诚信协作,增加市场竞争核心,提高企业创新意愿和能力。《劳动法》一直是企业的“头顶剑”,从中国经济结构看,尤其对长三角、珠三角这样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发展不利,浙江开职场诚信之先河,从产业角度看也是利大于弊。

另外,很多务工人员担忧的正常辞职也会被收录信用报告的,我认为无须过分担心,浙江人社厅所说的是“恶意跳槽”,特指那些比如一年跳槽10次,还告企业的那种“职场碰瓷人”,俗称“职场混子”。吃企业的饭、砸企业的锅,感受着国家发展所带来的福利和生活,反过来指责国家和社会的种种阴暗面,这种人无异于社会垃圾,必须清除。还有一种“说走咱就走”的社会“巨婴”,这类人大部分是年轻群体,其成长在优越的社会物质环境和市场化教育体系中,失去了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劳动人民朴实精神,不以为耻反认为是思想解放,获取人权的表现。不仅对工作、对社会对家庭,甚至亲人毫无责任感,对国家民族也基本无感。当然,这是市场化教育失败的后果,但也因此导致企业不敢培训员工技能,担心培训后辞职,加大用人成本。所以员工和用人单位的结构矛盾必须要正确面对,否则,既不利于企业发展,又不利于个人成长,防止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员工的正常流动是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的,过慢和过速都不利于市场,也不利于产业、不利于国家。我们公司在山东联合了将近4000家企业人力资源建立职场诚信档案大数据,也是旨在规范应聘求职者的诚信。对简历造假、学历造假、面试爽约、工作绩效造假等均设不同程度的黑名单,供用人单位背调查阅。所以,我认为浙江确实是从自身的经济、产业角度出发来考虑,这种开创先河的做法值得在全国各省市人社部门推广。


陈龙剑微驳


一、列入失信行为背后本质的误区。

1.这种行为与其他失信行为有本质的不同。

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其他失信行为是享受了权利,没有尽约定的义务,或者推迟到约定时间之后尽义务。企业与员工基本的模式是先工作后拿工资,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拿工资的时候就已经结清。

2.雇用行为和离职行为是双向选择

人和企业的行为动力来源于基本需求,需要的强度,决定行为动力的强度。这意味着供需双方要觉得对方能一定程度满足自己的需要才行,也就是说供需要匹配。通俗说不是谁想去哪个企业上班都行,反过来也是。

二、人在市场经济中具有能动性的资源

人是市场经济中有主观能动性的资源之一,作为资源,在市场经济中肯定要按照市场的规则进行配置。

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有企业和员工的权利义务

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开公司,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离开,而且列了很多员工离开单位有明确法律权力义务的原因。

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企业解雇员工的一些合法的条件。

四、企业和个人失信行为国家工商局、法院等相关部门有相关规定。

五、建议

1.市场经济是法治条件下的经济,如果觉得客观条件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请国家层面修改法律。一切依照法律法规办,不要一个地区一个政策。

2.频繁跳槽如果上规模要反过来考虑是不是生态出问题了,不仅仅只是听一方的声音。


司徒1386579861063


我们常说强者恒强,员工和企业是一弱一强。对弱势员工实行征信报告,对企业也要实行征信报告,都登记在侧。如果只对员工搞征信那么无疑是让人权走回头路。这样的话,现在的工人和过去的伙计给资本家、地主帮工就没有什么两样了。公司工厂随意运用自己的制度辞退员工,而无所谓守不守信。员工一旦在公司工厂压抑够了辞职就会进入失信记录名单,致使以后难找工作。正当的辞职和正当的辞退都是正常的人员流动。搞员工征信有必要,更有必要公平公正,也要对企业实行征信登记。……


常乐31


先把企业的征信完善了吧。如果企业都是管理规范的企业,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跳槽的频率起码可以降低2/3。治标治本,拿弱势群体说事儿不是好现象。

君子当有所为,有所不为!

本号将通过制作《最美中国·人》视频节目倡导、推动助人为乐的精神及推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希望能得到更多有志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朋友的支持和帮助,也欢迎大家关注并和我交流、探讨。重庆 何不为。


互帮天下


有的员工辞职了,企业百般刁难员工这又是怎么回事。政府不要只想着企业,也要想想我们这些农民工啊。我看到有些人说学好了就跳槽,我想说的是,你不跳槽你工资跟不上技术上也跟不上,每个厂都是有技术学的,你不去跳槽你就不知道外面世界是怎么样的,我们要更加好的技术学,工资才能有,不去跳槽,你每天在一个厂里,能有什么技术,你连产品都认不全你哪来的技术学,一个工厂技术是有限的,老板也不是什么订单都会接的,像我前几年频繁跳槽,我就是想说我在外面学到了不少了,我不知道你们所说学到了技术就跳槽是什么心理,难道我没为老板服务那么多年吗?还是怎么样?你们不去跳槽你就不知道你有多大的本事,我见过很多为了一个厂服务十几年的,问题他一换工作,在外面就很难搞的下去,最后又回去原来的工厂上班,一个很小的问题都做不下来。跳槽也会对我们有好处,自己有好处我干嘛不跳槽丫,企业很少会为自己员工着想的,浙江这个事就是为企业着想,当然那些拿着不签劳动合同名义来搞钱的人也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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