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繁跳槽,個人信用將成問題:扯淡

昨日,浙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推出“擬用信用徵信約束頻繁跳槽”

方案,表示個人頻繁跳槽,信用將成問題,並將寧波市有社保卡的1000萬人員信息建庫

頻繁跳槽,個人信用將成問題:扯淡

聽到這個消息,大家都坐不住了,跳槽是關乎個人自由選擇私權的問題,就這樣被綁架了?

這個時代,誰能在一個公司籤終身賣身契?

就算是編制內的工作,也很難做到,更何況是普通工作者。

跳槽可以,但頻繁跳槽不可行

別人總說:現在的年輕人總愛跳槽,最長工作年限一年,最短的才1個月,這樣的人將來能有什麼發展。

其實導致跳槽的原因也無非也就那麼幾種,薪酬不到位、平臺發展有限、沒有找準自己的定位...


頻繁跳槽,個人信用將成問題:扯淡

你可以選擇跳槽,但是不能頻繁,次數多了,就會適得其反。

頻繁跳槽的年輕人,似乎已經被這個社會看成一顆毒瘤,每個公司都避之不及,有些公司HR面試,凡是看到換工作超過多少多少次的,連面試的機會都不給,offer也隨著石沉大海。

這些人,通常都被認為不可靠,一般公司不敢去冒這個險,也不會花大量精力浪費名額去招一個不穩定,隨時都可能會離職的員工。

馬雲曾經對媒體說過:年輕人不要頻繁辭職。

他一開始做教師的時候,也不是自己熱愛的工作,但是他堅持了6年,在這6年裡,他才慢慢發現這份職業的快樂,他說:你要在內心深處給自己一個承諾,對自己的工作,至少做滿3年再跳槽。

有些剛入職場的人,還沒有找好自己的定位,不知道自己到底應該做什麼,職場規劃不清晰,就很容易產生跳槽的情緒,總是覺得自己做這個工作不行,看到別人做出成績的工作,就想去嘗試,於是一次次嘗試、一次次退縮、一次次辭職,

到最後年紀見長,依舊一事無成。


頻繁跳槽,個人信用將成問題:扯淡

換工作,就是換個地方成長

人要是在舒適的環境裡面待久了,就會忘記成長。

一個畢業之後就在公司工作了5年的朋友,在第6年辭職了,這是個蓄謀已久的辭職。他告訴我,在這個公司工作的5年裡,固定的工作時間,變化不大的工作內容,頭2年是每天都在學習東西,但是後面的幾年,就感覺進步得慢了,後來甚至感覺自己在混日子。

在觀察一段時間之後,毅然跳槽,迎接他的,是更高的工資,更好的待遇和新的挑戰。

你能說這樣的跳槽不好嗎?不能!

適當的跳槽,才能得到更好的發展。

跳槽=加薪

在職場,多久加薪才正常?好一點的公司是一年一調,差一點的公司是提了才調,再差的公司是提了也不調。所以跳槽就成了職場人加薪的首選,跳槽加薪,也是一個行業不爭的事實,一個人要求加薪就意味著公司的人都會來要求加薪,這樣的成本老闆比誰都聰明。

跳槽加薪的前提是,自身有值錢的能力和本事。


頻繁跳槽,個人信用將成問題:扯淡

有人說:996、997不給加班工資,現在身體拖不住了跳槽,居然給我記徵信?平時企業要求員工996、997加班的時候,該管的手沒有伸出來;員工因為加班猝死的時候,該管的也沒伸出來,現在我們只是想通過跳槽找到真的適合自己的那一份工作,有什麼錯?

跳槽,並不是每個人發自內心想要的結果,誰不想有一個安穩的工作,有一份可觀固定的薪水?

跳槽要交接、要花時間找下家、成本有多大,只有經歷過的人才知道。

有心向工作,奈何工作不留我。

驢不喝水強按頭,等於逼死人的做法。

工作為的是自己的生活,吃喝都是自己給的,怎麼選擇也是自己的事情,要延伸為信用問題,任誰都不能接受。


頻繁跳槽,個人信用將成問題:扯淡

近年來,企業招工難的問題也越來越嚴重,需要被保護的一方反而被制約,員工想要得到的保障遲遲不能實現,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卻向企業傾斜,結果往往適得其反。

企業與員工之間,最重要的就是相互信任、合作共贏,這樣才達成長久之計;反之,如果相互抱怨,相互推卸,那

解聘和跳槽就成了兩者之間的首選。

跳槽,也是在保證自己的權益。

在眾多企業雙休都不能保證的情況下,又對員工實行“不平等”條約,但凡企業制度人性化一些,都不會出現員工頻繁跳槽的現象。

一個人在3年裡換了10份工作,但是在最後一家公司幹了10年,這是信用問題嗎?

跳槽離職都是雙方的問題,一個巴掌拍不響。當然,惡意跳槽的員工不能忍是可以理解的。

一直堅信,頻繁跳槽不是明智之舉,但是也並非我願。

企業和員工兩者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如果雙方都可以互相理解,那麼頻繁跳槽的事情就可以少發生。

如果可以,希望大家都能遇到一個好公司,那種可以一直幹、一直成長、一直加薪的公司。

今日話題:多久跳一次槽才正常

歡迎來留言區評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