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亿老年人“存房养老”,3年得50万,房产该给子女还是自己?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在我国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我国也相继推出老年人的养老措施。在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1.78亿多,养老的模式主要是子女赡养、退休金和社保金,之后慢慢兴起了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顾名思义,就是根据自己拥有的房产资源,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老年人拥有的房产资源,尤其是在身故之后仍然有价值的房产,通过一定的金融或者非金融机构提前套现变现。实现房屋价值的同时,老年人的养老也不再是问题。但是一直到2015年9月,仅仅有12户22个人签约。

一亿老年人“存房养老”,3年得50万,房产该给子女还是自己?

房屋,在我国老年人的传统观念里,是自己要留给后人的财产,而以房养老又刚好和这个观念相悖,成为了以房养老推行路上的“绊脚石”。除了这个原因之外,以房养老这项看似合理的措施,但是难实行的原因,与国内的房价也有着或大或小的关系。

最近,在我国又出现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存房养老。最先出现这种养老方式的是广东。广东的相关金融机构和一些养老机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正式推出存房养老的新模式。这种新的养老模式也属于用房子来养老,但是它又和以往的卖房、租房、反向抵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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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房养老,就是老人或者子女把房子存在银行,然后获得一次性或者分期的资金,银行会给存房的老人推荐一些符合条件的、与之合作的养老机构或者公寓。老人的存房会出租,银行利用租金的收益和资产管理的收入,支付老人在养老机构的费用。

如果一次性签订3年的租赁期,老人可获得20万至50万元的租金。

这和以前的反向抵押贷款为主的以房养老很相似,这两种模式都围绕的是房子,但是真正操作起来,又各有各的特点,参与的机构也不相同。

对于存房养老这种新的养老模式,从老人的角度和市场的角度来看,需求更大。和反向抵押的以房养老相比,存房养老打消了老年人的很多顾虑。因为存房养老不涉及产权的转移和房产抵押,老人最后可以自由处置房产。

一亿老年人“存房养老”,3年得50万,房产该给子女还是自己?

而以房养老这种模式却刚好和存房养老相反,以房养老就是老人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然后获得现金来养老,但是一旦老人身故之后,保险公司就获得了抵押房产的处置权,这也就意味着老人不能处置自己的房子,也不能完整地让自己的子女来继承。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国的老人要把房产留给自己的子女这个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所以以房养老推出四年多的时间,试点地区参与的人数少之又少,老人的积极性也不高。

我们都知道,在短时间内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很难,所以存房养老的出现,比较符合老年人的传统观念。从这个角度来说,存房养老也会更受老年人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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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相关机构的积极性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以房养老难推广的原因之一就是保险机构的热情不够高,因为保险机构会考虑房价下跌、老人的观念、房屋的产权等问题,所以参与的保险机构不多。而存房养老和房价的关系并不大,同时,它还迎合了传统的观念,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就被调动起来了。存房养老金融机构积极性高的另一个原因就在于存房养老是金融机构开发的,它和我们现在的这种存量房管理、出租房有很大的关系。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把老人的房子拿过来,主要就是用于出租,银行会获得出租收益,然后再给老人提供养老公寓。

就目前来说,发展存量的房地产市场,尤其是租房市场很有前景,而且存房养老还有利于减少房屋资源的浪费,和现在的房租市场的发展又有所对应。但是,如果要转移房产就很难被接受了。

一亿老年人“存房养老”,3年得50万,房产该给子女还是自己?

预计,到2030年,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很有可能会突破30%,这也就意味着每两三个人就要养活一位老人,养老金支付的压力也随之增大。我国的老龄化也越来越严重,所以养老最终还是得靠自己,尽管一些人有社保,但依然有一些人通过商业型的养老保险来作为自己的养老补充,以提高自己的老年生活水平。

虽然以房养老是一项很好的养老政策,但是却和老年人根深蒂固的思想相违背,所以才导致了试点四年以来,连续遭遇市场冷待,参与的金融机构的数量不多,积极性也不高的情况。它的未来会向何种方向发展还不太明确。

一亿老年人“存房养老”,3年得50万,房产该给子女还是自己?

而存房养老的出现,虽说和老年人的传统观念相符,也和目前的房产市场相对应,但是到底这种新的养老方式究竟能否在全国推行,能否被老年人接受,还是交给市场来告诉我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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