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類藥物停藥後再次服用效果會減弱嗎?

SH接


這種情況在臨床上非常多見。

抗精神病藥物和抗抑鬱藥物如果擅自停藥,再次服用肯定藥效會減弱,且再次起效的時間要長。

很多患者和家屬認為,病情有好轉了或基本痊癒了就不必吃藥了,因而常常擅自停藥,這是非常錯誤的。

因為所有精神疾病在用藥指南上都有一個基本原則:

初次發病,需要堅持用藥9--12個月,且一直是治療量,而不是什麼鞏固量或維持量;

第二次復發則需要用藥3--5年;

第三次復發則需要終身服藥了。

不僅我們國家如此,全世界都是如此。

所以在此忠告患者和家屬,看病時一定要遵醫囑,千萬不要抱著僥倖心理擅自停藥,以至前功盡棄!


心理醫生張彥平


會的。這實際上是藥物的血藥濃度的問題。一直堅持服藥的,藥物的血藥濃度已達到最佳的治療水平。但在減藥或停藥後,藥物的血藥濃度下降乃至到無。若中間間隔一段時間不服藥,再服藥血藥濃度又有一個從低到高的逐漸增加過程,勢必會影響療效的。


臨床心理常醫生


會,而且你很容易復發,用藥量可能還會比以前多。建議催眠治療。徹底治好抑鬱症。艾瑞克森催眠術的治療效果不是暫時,而是永久性治好。如果你聽醫生權威觀點,病人在安全日期斷藥,仍然還是有風險。曾有一位被治好,二十年又突然犯上同樣病,還是沒斷根。


離荒之語




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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