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狼2》中吳京被地頭蛇用槍指頭,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吳京在這種情況下打死地頭蛇屬於正當防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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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裡做了加工,讓事件更有感染力,這個無可厚非!就事情本身來說,冷鋒應該是要上軍事法庭,如果是普通人應該屬於正當防衛,冷鋒不一定,他受過多年的專業殺人訓練(這麼說可能不太合適,但軍隊天天訓練,練的是什麼),是最專業的“殺手”,他能知道自己出手有多重,怎麼打會致命,在敵人(應該屬於持槍暴徒)被繳械又舉手投降,還有多名防暴警察在場的情況下(已經控制局面),因為言語威脅挑釁,冷鋒直接將其近距離格殺,他很可能要被判刑,因為他不是第一次近距離格殺敵人,沒有心裡準備,但不會很重,雖然沒有防暴任務,但畢竟對方屬於持槍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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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裡有一個很大的漏洞,那就是這把槍,電影裡冷鋒是在職解放軍戰士,如果是軍官是有配槍的,但是軍隊的配槍都是有編號的,要知道在天朝持槍都是重罪甚至死罪,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事後警方發現這把槍不屬於軍用配槍那麼這把槍是哪裡來的?!警方能夠查出來嗎?答案是肯定的,查不出來就太小看我朝警方的辦案能力了,查不出來就只能是不想查,而不是查不出來;不過大家要不忘記了,這件案子事涉軍方,就算這夥涉黑份子勢力再大,後臺再硬,只怕也是不能與軍方對抗的,只怕也沒有哪個不開眼的敢來包庇他們,誣陷在職軍官吧,更何況軍人犯法是由憲兵抓捕軍事法庭審判的,地方的公檢法機關是插不上手的。那麼解放軍戰士擊殺非法持槍,暴力拆遷,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歹徒有罪嗎?只怕就算南京大法官來判決也定不了他的罪,不但沒有罪,只怕還會有錦旗和嘉獎吧。那麼又有一個問題來了,冷鋒為啥會被開除軍籍還進了巴籬子?這估計就是跟龍小云的失蹤有關係了,估計軍方需要藉此機會讓一個戰鬥力極強的人以非官方的身份去出國調查此事,這從第二部結尾冷鋒可以持續接受到上級領導的情報支持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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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中應該算正當範圍,再說在現實中也不可能有這麼囂張的包工頭敢拿槍對著特種兵。


其實很多人看戰狼2的都覺得冷鋒是受過特種訓練的特種兵,怎麼可能那麼魯莽一腳踢死包工頭。

據說戰狼2刪掉了一部分,就是包工頭打碎了戰友的骨灰所以冷鋒才那麼氣憤,可能出於對軍人的尊重沒有過審或者影響惡掠才刪掉的。

這樣連貫起來劇情就更合理了,所以冷鋒才會那麼氣憤,打死包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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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是《戰狼2》的敗筆,可以說在我國沒有人敢光天化日,明目張膽地拿槍出來,尤其是指一個穿著軍裝的軍人,而且這個人是民間開發商,著實令人匪夷所思,不知道故事原型取決於哪裡?劉漢夠牛逼吧?他當年敢這樣做嗎?國家對槍支管控相當嚴格,即使戰狼不打他報警,媒體曝光,這個時候誰敢給他一個開發商做保護傘,你槍是哪裡來的?軍委為了烈士過問,誰敢出面?看見這個拿槍的和兩個打手做地攤喝啤酒,也不是多麼有勢力人,這一段安排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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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狼2》片頭有個鏡頭是吳京同戰友護送烈士骨灰回家,剛到烈士家時,拆遷隊正在暴力強拆,於是幾人上去阻攔,沒想到拆遷隊長竟掏出手槍🔫對準吳京的頭,氣焰極其囂張。



吳京忍無可忍,空手入白刃,下了歹徒的槍械。可此時警察正好趕到,歹徒反誣陷吳京持槍恐嚇,吳京百口莫辯,而歹徒有恃無恐,言明日後定要報復吳京戰友的家屬。



怒不可揭的吳京一腳踢死歹徒,不僅開除軍籍還蹲了大獄。



吳京蹲班房確實不冤,歹徒雖然持槍威脅在先,但是當時侵害行為已經被制止,吳京的生命安全沒有受到損害,不屬於正當防衛範疇。



相反吳京若是在歹徒持槍威脅之時反殺歹徒,便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可是當時槍械已被吳京反奪,警察也都在場,局面已經得到控制,並不存在所謂的侵害行為。

法律對正當防衛有過明確規定:

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根據刑法規定,吳京是在不法侵害已經停止的情況下,殺死歹徒,不屬於正當防衛,應當負刑事責任。



考慮到吳京的行為是見義勇為,而且死者確係歹徒(槍柄上的指紋足夠指正歹徒),所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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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國內就不可能有這樣的的事情,因為槍是不合法的,敢光天化日的拿著槍鬧事的,這就是找死,政府對於這種情況還是很有辦法的,不管你再牛逼,是不是黑社會老大!最常見的就是拿著棍之類的東西可能性更大一些,或者電棒!


其次,假如是真的,出現這種情況,即使是經過訓練的,特種兵,被槍指著的時候,最好的保命的方法還是不要輕舉妄動,當他把手裡的槍裝起來的時候是可以與對方戰鬥的!


再次,就是出現這種情況後,一腳把對方拆殘廢的可能性大一些,踹死的可能性不大!踹殘廢的話,就是很明顯的正當防衛,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了!而且我覺得,這種人讓他殘廢的過著餘生會更加的讓人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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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樂哥,很高興能與小夥伴們一起分享自己的觀點。

我們先分析一下電影中冷鋒為什麼要打死地頭蛇,再回答現實中發生此類情況會怎樣。



在《戰狼2》這部影片中,冷鋒之所以要打死地頭蛇,有兩個原因:

①有這段情節的鋪墊,冷鋒出獄後參與撤僑的後續故事才順理成章。不然,以他在職軍人的身份,受到的約束太多,反而不利於劇情發展。

PS:《戰狼1》中冷鋒是在職軍人,所以劇情的發展有侷限性。因為軍隊的性質特殊,對使用武力有著非常苛刻的要求。

《戰狼2》中,冷鋒殺死了地頭蛇,被軍事法庭剝奪了軍籍。出獄之後,他只是一個普通的中國人,參與到整個撤僑事件之中,身份不會太過敏感。同時,他的所有行為只是個人行為,要比臨沂艦上受到職業約束的軍人們“自由”得多!



②冷鋒之所以要打死地頭蛇,並不是因為他拿槍指過冷鋒的頭。最主要的原因,是地頭蛇低聲在冷鋒耳邊說:你們總有走的時候,等你們走了,看我怎麼弄死他們一家。冷鋒聽到這話,看了看身後的孤兒寡母,一腳踢死了地頭蛇,以絕後患。



分析了電影中的真實目的,我們再來看一下現實生活中發生類似的事情會有什麼後果。

我們假設如題主所說,地頭蛇用槍指著冷鋒的頭,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在這種情況下,冷鋒的行為,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就顯而易見了。

因為,侵害正在進行(冷鋒的生命安全正在遭受威脅),具有緊迫性(誰也不知道對方下一刻會不會開槍),冷鋒當時只是踢了一腳,並未追擊(沒有過當行為)。所以,被槍指頭,一腳踢死地頭蛇應屬正當防衛。

綜上,個人認為,冷鋒在電影中的行為,因為上述的兩個原因,“必須”屬於防衛過當或者故意傷害。如果現實中發生了像題主假設的這種情況,我認為,冷鋒屬於正當防衛!

不知道我對正當防衛的理解,能不能有資格當一名合格的法官。

先聊到這兒,喜歡的小夥伴們別忘記點一波關注哦!


樂哥電影


我們平頭老百姓真的對於這種事不好鑑定,都是抱著一腔的“情感熱血”!在《戰狼2》中,開發商踢碎冷鋒戰友的骨灰罐,並且還在吳京面前威脅戰友一家人,對於戰友情,誰也忍不了,特別是冷鋒這種重情重義的人,所以一腳踢死了這個地頭蛇!

那麼,吳京被人用槍指著頭,而踢死地頭蛇,究竟是不是正當防衛呢??

吳京的反抗,確實屬於正當防衛!但是踢死持槍徒,就算是防衛過當了!

這種事在現實中還少嗎?真的不少了,例子太多了!一個小偷去偷別人家的雞,結果被主人家追趕,小偷自己摔倒,磕著自己頭部死亡,最後是主人家的錯!

還是小偷,一行三人,去偷別人家的西瓜!主人家發現後前去追趕,結果有一個小偷慌不擇路掉進池塘,最後,還是瓜主人的錯!

同樣是小偷,偷了別人的摩托車,主人發現後騎著同事的摩托車前去追趕,在途中抽出皮帶抽打小偷,結果導致小偷駕駛的摩托車失控,小偷摔車致死,最後還是主人的錯!

平頭老百姓是真的不懂什麼是正當防衛,什麼又是防衛過當

就拿前一陣最“熱門”的事來說。男子見義勇為踢傷施暴者,卻將面臨著幾十萬的賠償。

看著這一個個的案例,很多人都迷茫了!扶老人被坑,見義勇為又被罰款,這樣的“防衛”難道真的是有錯的嗎?

就拿《戰狼2》中的劇情來說,冷鋒踢死持槍徒雖然是衝動所致,但在常人看起來,是真的不能忍的,很多人都覺得,就這一腳,就值十億票房。


然而,電影中冷鋒脫掉軍裝!而根據我說的幾個案例中,主人家的做法可以說都是人之常情,別人偷了我的東西,我怎麼可能不追,“追出了事”,反而小偷成了受害者?!

而最近的“見義勇為”事件,是真的讓人心寒。“各家自掃門前雪,休管他們瓦上霜”,這大概真的是真理吧。別人偷,忍著,萬一別人發病呢??!

所以說,在現實中,冷鋒踢死持槍徒,絕對是防衛過當,肯定會有相應的處罰的,說不定還會有一定的刑事責任,畢竟出了人命!而我們平頭老百姓,努力活著吧。


娛樂T嗅


首先在現實生活中沒有一個地頭蛇敢在大庭廣眾之下拿著槍對著解放軍,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除非這個地頭蛇真的囂張的眼比天高。

但是從戰狼1就可以看出,冷鋒是一個非常有爭議的一個特種兵,在戰狼第一部的時候,在未得到上面指示的情況下,毅然決定打死挾持人質的毒梟。那麼在第二部中替死去的戰友出頭,打死包工頭也就可以解釋了。

戰狼2的確是一部愛國情懷的電影,願祖國天天向上,日益強大


看看201801


我覺得在現實社會中肯定是犯法的,中國法律如此,一個特種兵有特殊技能在身,你可以把對方槍繳下來,但是不能打死對方,畢竟對方並沒有開槍!

當然個人希望還是打死不犯法的,這些人窮兇極惡,死一個少一個!

但是法律如此,還是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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