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區檢察院追捕的兩名惡勢力團伙犯罪漏犯被判重刑

2019年3月27日,蓮湖區檢察院依法追捕的惡勢力團伙強迫賣淫案件中兩名漏犯小何和小鄒,經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審理後公開宣判,二人獲判重刑。

該院偵查監督部在去年9月辦理了一起涉惡團伙犯罪案件,該犯罪團伙主犯小姚糾集小霍、小陳,以到西安娛樂場所服務可以掙大錢為幌子,將被害人小莉(未滿14週歲)、小蘭(未滿14週歲)及小箏(未滿18週歲)由甘肅騙至西安,並對人身控制,白天,將三名被害人拘禁在小姚租住的公寓裡內,由該團伙成員輪流看守,晚上則強迫三名被害人去陪酒賺錢,期間強迫未滿14週歲的幼女小莉進行賣淫三次。

在審查逮捕過程中,辦案人注意到本案的主犯小姚等人從甘肅來到西安當晚就入住了某公寓,但租賃該公寓的人並非小姚等人,根據公安機關提供的涉案娛樂場所的監控視頻顯示,被害人小莉、小蘭是被兩名黑衣女子帶領前往,檢察官判斷該案應該還有其他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於是在訊問小姚時,針對以上細節進行了詳細訊問,並反覆向小姚依法告知和宣講法律政策,小姚最終承認還有兩名參與人員小何和小鄒,她們不僅在小姚來西安之前就參與了預謀,而且小鄒在被害人小莉逃跑後將其抓回來,多次對其用皮帶抽、菸頭燙,威脅要砍其手指,並強行往小莉嘴裡灌菸灰缸的髒水。

檢察官根據小姚的供述,立即要求公安機關根據租賃合同和視頻監控核實小何和小鄒的身份,組織被害人對二人進行辨認,確定小何和小鄒確係涉案嫌疑人員後,向公安機關發出《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建議公安機關將小何和小鄒抓捕歸案,提請逮捕。公安機關根據該院的意見,對二人上網追逃。2018年7月25日,小何和小鄒在甘肅落網,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8月21日,二人被該院批准逮捕。

2019年3月27日,蓮湖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依法宣判,小姚等五名被告人以強迫賣淫罪被判處四年至十三年又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小何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小鄒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活動開展以來,該院將追捕遺漏犯罪嫌疑人作為強化偵查監督工作的突破口,強化追捕理念,拓寬追捕思路,著力破解追捕工作中存在的線索來源難、監督落實難的問題,堅持每月通報追捕案件辦理情況,促進各辦案人相互學習,啟發思路,及時發現疑點和破綻。同時把共同犯罪、關聯犯罪、上下游犯罪作為重點案件,確保追捕工作有的放矢。2018年至今,該院共追捕涉黑涉惡案件犯罪嫌疑人12人,有效的履行了對涉黑惡案件的偵查監督,為全面準確打擊涉黑涉惡犯罪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文中人物均為化名)(擬稿人:趙詩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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