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死一個,法院判決在場4人賠72萬!

喝死一个,法院判决在场4人赔72万!

在酒席上勸酒是我國的傳統風俗,但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勸酒人勸酒致使被勸酒人的人身受到損害,但是勸酒人其實並沒有想要傷害對方,這樣也需要承擔責任嗎?實際上,因為聚會飲酒發生意外,所有參與人員被判賠的案例並不少見。那麼,如果攤上類似的事情,就肯定要賠償嗎?

這件事告誡大家:

在聚會的時候酒雖可以調節氣氛,

但是不但不能勸酒還要及時制止過量飲酒!

要知道,一旦出現意外,

大家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勸酒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那麼,哪些情況下勸酒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1、大家都喝酒了,也互相勸酒灌酒,事後又各自離去。

這種情況下如果有人發生意外致死,所有聚會的參與者都要承擔賠償。因為在喝酒的時候,其他成員沒有勸阻,而且在聚會結束後也沒有安全將出事者送回家,任其獨自出行導致事故,其他成員都存在過錯,所以難逃責任。

2、大家一起喝酒,並沒有互相勸酒,看到有人酒喝多了也進行了及時提醒,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發生意外,責任在誰?

參與聚會的成員或不會被追究責任。但因為及時提醒之類的行為很難在事後拿出有效證據,所以一般在這樣的情況下,法律上還是會判參與人員擔負少量賠償。其實這不算是處罰性的賠償,而只是出於人道主義給的慰問金,金額一般不會太大。

3、一幫朋友吃飯,其中有個別成員一開始參加了,中途有事離開,期間也未勸過酒,如果有人發生意外,這名提前離開的人是否也要擔責?

一般情況下這人是不需要擔責的。但是,導致意外的原因有很多,細節也各有不同,因此很難一概而論,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真實案例

案例一:酒後墜崖身亡酒友擔責

林某在吳某家喝酒。當時夜已深,吳某打電話約朋友方某來接他和林某。隨後,林某幾人乘車出行,當行經一段山崖路時,林某下車方便時不慎滑落山崖掉進水裡,溺水身亡。事發後,林某家人要求吳某和方某承擔死亡賠償金等共計十餘萬元。

該案在法官調解下,方某和吳某與死者家屬和解,共同給付死者家屬賠償款6萬元。

案例二:男子醉酒死亡同飲者賠償

一家職業培訓學校負責人陳某在某飯店設飯局,宴請周某、孟某等8人。周某不勝酒力酒醉不醒,次日早晨,周某被發現因酒精中毒死亡。

周某家人隨後將該培訓學校及參加飯局的7人全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賠償周某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11萬餘元。

法官認為,每個類似的案件均可能因為一些細節上的差別而導致最終裁定的不同。在喝酒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同桌一起喝酒者一般都會承擔適當責任。但,做到以下4點,則同席者一般不會不承擔責任:

1、不強迫性勸酒

無論什麼場合、什麼情況下,對方什麼身體狀況,均是不勸酒,隨意就好;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

在明知對方身體有疾病或者對方已經明確表示身體不適的情況下,勸對方不飲酒或者如對方自願要喝,要做到勸阻少飲,盡到提醒和照顧的義務;

3、將醉酒者安全送達

對於酒友醉酒的,清醒的酒友應當預見到醉酒者已經失去或者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在無人照顧的情況下存在危險的發生,因此,清醒的酒友應當將醉酒者安全送達,避免擔責;

4、酒後駕車及時勸阻

對於醉酒的酒友要駕駛車輛的,其他人

應當勸阻其不得駕車,如果未加勸阻則有可能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如果已經盡到勸阻義務,而對方不聽勸阻的情況下,酒友是可以免責的。

如果不能做到以上這四點,同飲者就會或多或少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小編提醒: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大家在聚會喝酒時,一定要適可而止,千萬不要勸酒灌酒,如果有成員喝醉了,儘可能將他安全送回家。只要每個人都能互相照料,做好該做的事情,拒絕違規行為,悲劇就能避免。

自東莞市司法局莞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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