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被推翻后,大牢里的关押的那些清朝犯人都哪去了?

孤独剑行天下


大清亡了,还有民国,监狱自然有人管,里面那些穷凶极恶之徒可不能释放出来,祸害百姓,能被释放的大多是冤假错案或者政治犯。

清朝在全国有很多监狱,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刑部大牢。

清朝刑部公署设在明朝锦衣卫官署故址,西南、西北角设有监狱,即为刑部大牢,被称为“南北所”,是在明朝锦衣卫狱基础上改造的,其他地方府、县也多设有监狱,关押犯人。

1912年2月12日,末代皇帝溥仪被迫退位,清朝灭亡。

取代清政府的是国民政府,国民政府接收了清朝的全部财产(部分皇室财产除外),监狱也在其中,那么对全国监狱的在押犯人应该怎么处理呢?答案是分类处置。

第一类是政治犯。

政治犯构成比较复杂,一般来讲都是所谓“反清分子”,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革命志士,这些人经查实身份后都被释放了,出狱后妥善安排工作。

这里面典型的就是汪精卫,他年轻时也是一枚热血青年,曾因刺杀溥仪的老爸、摄政王载沣而被逮捕入狱,还留下了“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绝命诗,但并未被处死,大清就亡了,所以被释放出来,一下子成了全国膜拜的革命偶像。

第二类是刑事犯。

刑事犯历朝历代都有,最常见的是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罪名,基本都是穷凶极恶之徒,这种罪犯肯定不能放出来,以免继续危害社会。就算在很多废除死刑的文明社会,这几类重刑犯也是限制减刑的,所以他们要在监狱里继续服刑。

第三类是冤假错犯。

清朝的刑罚严苛是出了名的,所谓“满清十大酷刑”光是名字听着就让人不寒而栗。晚晴官场腐败,很多官员贪赃枉法,滥用刑罚,随便找个罪名,就把人抓起来投入监狱,属于典型的冤假错案,或者是量刑畸重,这些人会视情节轻重进行释放、减刑或保释。

需要说明的是,清朝以前是没有“保释”说法的,保释是国民政府从西方司法界学来的,就是叫上保证金或者找人担保,罪行不重、符合条件的在押犯可以出狱释回家。

关于对这些犯人进行分类处置,很多人把功劳记在袁世凯头上,甚至大肆鼓吹袁世凯推崇民主、共和、法治、自由、人权,这无疑是十足的溢美之词。

其实,中国历史上但凡皇帝登基、改朝换代,甚至册立皇后、太子、皇帝过生日等大事,都少不了大赦天下,不过所谓“大赦天下”,绝对全国犯人一律减刑赦免,杀人、抢劫、强奸、纵火、投毒、谋反等重刑犯是不会被赦免的,所以古代有“十恶不赦”的说法。

袁世凯的做法跟古代皇帝没有本质区别,无非是他拉拢人心的一种手段。如果不是他执政,而是改由孙中山、黄兴、宋教仁……或者任何革命党人执政,在对清朝遗留在押犯人的政策上,几乎都会采取同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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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很多人以为清朝灭亡之后,大牢里面的犯人肯定就被放走了,因为朝廷都没了,狱卒肯定也就全部不干了,因为没人发饷钱,自然就不干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众所周知,清朝灭亡是和平度过的,所以说朝廷下面的部门还都是存在的,只不过是换了个名字而已,监狱自然也都是正常运作的。

这些犯人当然是不能浑水摸鱼出狱的,新政府出现之后,自然是要对以前的犯人重新审理的,对于一些罪名小的,也是可以提前释放的,这样还能拉拢人心。只要不是重罪,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他的刑罚,如果是有人罪名很小,并且还主动立功,那就是可以释放的。

还有一类人是直接释放的,这类人便是革命党,在那段历史中有不少革命党都因为闹革命的原因被清朝衙门给逮捕了,既然革命已经成功,这些人自然是要被释放的。值得一提的是,大名鼎鼎的汪精卫因为刺杀摄政王载沣,被判了一个终身监禁,后来他也被释放了。

同时民国政府还专门推行了《监狱》规则,比如一些符合假释的犯人,只要合情合理就允许被假释,第一个被假释的罪犯名为贾万和。总之简单的说,清朝灭亡之后,那些官吏依然是干以前的工作,只不过换了衣服,换了头衔,犯人们也都是要全部重新审理的。

犯人基本上都或多或少的减轻了刑罚,当然除了一些十恶不赦的犯人,这些犯人都是犯下了重罪的,并不能因为改朝换代就免于刑罚,这种人该关就关,该杀就杀,秉公处理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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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老梁来回答。

瞅着题主的题目,老梁想起一句老话,他是这么说的,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大慈悲不渡自绝人。咱这大清朝得来的莫名其妙,失去那也是一笔糊涂账。让谁都想不到,一个武昌起义加一个脑袋大脖子粗的袁大人往地头上那么一跪,这大清顷刻之间就玩完了。

小三百年的历史,临到了,居然没有回光返照的像模像样的扑腾几下。想当年就那大元朝,歇菜的时候,还有人跟着自杀,或者躲入山林中不出世。盘算一下,咱这大清朝像这样的愣是没有一位。

这人心失的也够麻溜的。话说回来,老梁扯这么一段,其实和题主的问题,也是有联系。毕竟题主的问题和当时的局势有着莫大的关系。

局势

《清朝的监狱》

大清朝被按进棺材板之后,咱这大华夏乱是乱了点,也就四个月左右的时间。

从大清过渡到民国,总体来说还算平稳。而且这是一场从下至上的一次起义,起义过后,有那一大帮起义士兵愣是找不出当领导的主,随便拽了一个旧官僚体系中的大脑袋推上起义领袖宝座的也大有人在。

还有那些个一瞅,大清这是要玩完的节奏,拿根竹竿捅了一片房上的哪瓦片,牛哄哄的说自己个带着手底下一帮人也干了革命搞起义的。

所以总体来说,这民国的官僚体系还是承接这大清的官僚体系,整个就是一换汤不换药的模式。衙门口那匾额往地下一砸,门口换上对联一样的牌子,这就成了民国政府。

大清哪监狱体系也就完整的保留下来。比如那大清原来叫京师模范监狱,现如今名字改了北京第一监狱。您打开门瞅瞅里头的人,还是哪套人马一个都没有变。

那监狱里的犯人是不是老老实实的蹲在里面呢?

当然不是,咱大华夏有个规矩,这改朝换代爱搞大赦天下的活,讨个吉利不是。这民国他也玩了一把。

首先那些个政治犯,搞革命被抓起来的人,第一时间就被各衙门口,洗的白白的放了出来。这最有名的就是刺杀载沣没有成功的汪精卫,一出这监狱大门,整个就是一大明星的架势,所有人行注目礼,这也是汪精卫人生最风光的时刻。当然这人后半生的事,就是茅坑里的苍蝇,不仅臭还惹人烦,不提也罢。

接着是那些个有小错但不会危害大家伙安全的人,这一家伙赶上好时候了,在监狱人员的教导一番的情况下,一股脑全放了。

还有哪中错,这五年改成三年,刑期也变短了。有案底没被抓到,您自首了,心许还能捞一当场释放的活。

还有那大错,该剁脑袋的,被民国司法一解读,这就判个无期。还有那无期,整个十几年的有期出来,那也是有的事。

当然,这要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主,杀了好几口子,抓住了还能裂着大嘴巴笑的主,这些个事,真心和他们没有一丁点关系。

还有那刑期长,但在服刑期表现良好的,在民国司法解释下,还能整个保释。

举例说明,有一个叫贾万和的,犯了强奸罪,这小子被逮起来之后,勇于揭发,大清那衙门口表示这属于举报有功的,这剁脑袋的徒刑,咱就免了,改发配。到了民国的时候,这就赶上减刑,一股脑判了十二年,最后在监狱里一不偷二不抢,也不挑头闹事,还积极配合监狱管理,好的这就弄了保释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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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师说历史


民国元年,三月十日,袁世凯于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第二任临时大总统;同日,宣布“沿用前清法例”;同日,发布大赦令,宣布即日之前“除真正人命及强盗外”,所有罪犯“无论轻罪重罪、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者,皆除免之。”

大牢里关押的犯人哪儿去了,除了杀人盗抢、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重犯,自然是放了!

有说长期从事反清大计的政治犯占了大便宜,错,刺杀摄政王的汪精卫算不算政治犯?他没等到袁大总统发布大赦令,早在1911年10月就被释放出狱,汪精卫不必感念袁世凯的情分,他只需要感谢肃亲王善耆。当时清廷因滦州兵谏事件下了罪己诏,并宣布解除了党禁,同时宣布特赦国事犯(政治犯),善耆也是趁着这个机会释放的汪精卫,同时释放的满清的满满善意。革命党人没沾光,屠杀革命党人的旧官僚反倒捞到了好处,如“民国第一案”中,江苏山阳县令姚荣泽在新旧时代交接之际,组织杀害了当地革命党头领一案,陈其美代表的革命党人主张速杀姚,“司法独立”下的伍廷芳主张依法审理,关键时刻,袁世凯的大赦令和了一把稀泥。

可以说,革命党人在清末民初之际被关押在大牢里的很少,地方官员也不愿意得罪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此时的大清,在纸面上,早已进入法治时代。

晚清时节,曾经有一个巨大的虚拟蛋糕摆在了统治者的面前,这个蛋糕就是废除外国领事司法裁判权,曾几何时,这个权力被认为是丧权辱国的半殖民地社会的写照,后来英美等国却郑重其事的向清政府提出:领事司法裁判权完全可以废除,我们早就不想要了!我们也很累好不好!当初我们为什么要设置领事司法裁判权,很简单,你们的法律太扯淡!我们过来贸易、生活,总不能动不动还冒着被你们大清法律什么什么株连九族、什么什么凌迟处死这些风险,瞎胡闹!所以我们才要求有独立的司法裁判权,假如你们的法律能与国际接轨,我们完全可以放弃,这样还节约我们的成本,还彰显你们的对外开放!

清政府认为有道理,于是任用沈家本、伍廷芳负责修法,沈家本等人呕心沥血数载,先是创制了过渡版本的《大清现行刑律》,于1910年5月15日颁行,后来又创制《大清新刑律》,于1911年1月25日颁行。

《大清新刑律》很大一部分借鉴了西洋和日本法律,确定了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原则,理论上说来,“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律代替了圣裁;旗汉各族人民一律平等;缓刑、假释等新概念也在相关法案中得以体现。

《大清新刑律》中关于刑罚的规定,与今世几乎无太大差异,它也是由主刑和从刑组成:主刑包括死刑(只留下绞刑一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从刑包括剥夺公权和没收两种。

有了刑罚的规定做基础,1910年,在日本监狱学家小河滋次郎主导下,正式的监狱法规《大清监狱律草案》也随之出炉,古老残暴的旧式大牢和肉刑、流放等方式被废除,武昌、奉天、京师等城市纷纷创建了新式监狱,像京师监狱中,工场、图书阅览室、接见室、运动场、医务室、淋浴室等设施十分健全。不仅犯人要通过“习艺”做工、靠双手劳动吃饭,让他们懂得自食其力的道理,在清末,各地针对混混、游民也专门推出了“拘置浮浪贫乏者”的游民习艺所,把大家半强迫的聚集起来做工,进行劳动改造,不让他们继续在社会上游荡,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的不稳定因素,这种“游民习艺所”的性质与后世的劳教机构似乎也颇为接近。
清末兴建的京师模范监狱清末湖北省模范监狱

大清被推翻时,虽然这些律法有的刚刚推出,有的还没有来得及颁行,实际上并没有全面推广,但从袁世凯宣布“沿用前清法例”这一举措来看,本身也说明了它们在一定程度上的先进合理性。


历来现实


民国时期关于汪精卫的记载,汪精卫青年时期,对祖国满怀热情,曾策划组织过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暗杀计划,暗杀的对象就是晚清实际统治者末代皇帝溥仪的父亲——爱新觉罗·载沣。

然而因种种原因,暗杀计划最终失败,汪精卫被捕入狱,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最终推翻清朝,享国近三百年的封建清朝走向灭亡,随后建立起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也就是中华民国,民国初成,便大赦天下,汪精卫从关押的大牢被释放,并且受到百姓群众夹道欢迎。

那么清朝灭亡后,大牢里关押的那些清朝犯人最后都去了哪里?

其实从古至今,朝代更换,新登基的皇帝都会在登基之后大赦天下,大赦自然包括许多方面,比如免税、减税、免进贡、释放囚犯、甚至是释放犯下谋反、欺君之罪的犯人,因为他们对抗的是前朝,不有句话是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但是同样有部分囚犯是不会被释放的,比如杀直系血亲、尊亲者,犯罪情节严重、喜欢与朝廷对抗的小团体势力领导人等。

之所以大赦天下,是因为朝代更替带来的战争,民不聊生,国家需要休养生息,发展经济,倘若没有相对应的措施,岂不是沿袭了之前的朝制,百姓依旧水深火热,这就是为什么新朝初成时天下形势一片大好的原因。

而中华民国亦是如此,1912年2月12日,北洋军阀袁世凯威逼隆裕太后,宣统皇帝最终颁布退位诏书,清朝从此结束,而之前的晚清政府机构摇身一变成了民国的政府机关。

但是也有很多晚清官员继续在其位谋其职,同样大牢也有人看管,监狱都是继续使用的,只是监狱的名称会有所改变,民国成立之后,政府对清朝牢犯重新甄别,进行大范围的减刑或者赦免。

最先释放的就是一些政治犯,这些人都是在这之前为推翻清王朝进行革命的先进认识,其中汪精卫就是其一;

大牢里关押的犯人按照标准减刑,死刑可以改成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可以按罪名直接减刑或者释放,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犯人也可以释放;

当时民国政府更改了《监狱规则》,推出可以保释的做法,就是有的牢犯符合保释的条件,只要有担保人就可以出狱,而这类人自然也是有关系或者有钱的人,他们自然是回到家中,该干嘛干嘛。

上文也提到,有些犯人是例外,晚清时期,自然也有一些抢劫、戒淫掳掠、残杀同宗之人,这类人是继续关押进监狱,成为民国时期继续监押的罪犯,这类人已经是道德范畴之外的,民国政府成立后,也并没有像以前的朝代那样大赦天下,因为他们需要的是一个稳定的政权,所以很多清朝犯人也大多继续被关押,只对部分犯人释放,至于他们去了哪里也就无从知晓。


羽评郡主


1912年2月12日,在北洋军阀袁世凯的逼迫下,隆裕太后接受优待条件,溥仪皇帝颁布了退位诏书,清朝从此结束。

清朝灭亡基本属于和平过渡,因此,各地的原有清廷的各级衙门摇身一变,成了民国政府的政府机关!武昌起义爆发一个月内,有14个省份宣布独立,支持共和。这些省份原来的官员,象征性的砸掉原来清廷办法的衙门招牌,换上革命政府的门头,就成了革命政府。因此,清廷原来的官员大都还在原位,监狱还是有人管理的。

所以,原来清朝的大牢还是会继续使用。当然,相应新社会,监狱的名字可能会改一下。例如:“京师模范监狱”就改名为“北京第一监狱”。

改朝换代,新的政府肯定要对监狱的犯人重新甄别,并进行大范围的减刑和赦免。

第一,首先释放政治犯,这些人基本都是革命党,必须马上释放。汪精卫就曾因刺杀摄政王载沣被判处终身监禁。等到武昌起义以后,袁世凯就释放了汪精卫,向革命党人示好。

第二,对犯人进行赦免和减刑。除了“杀直系血亲、尊亲者”以外,其他犯人都可以按照标准减刑。死刑改成无期,无期变成有期徒刑,服刑期限也可减免。而且,对于有改过自新表现的人,有立功表现的人,可以提前释放。

第三,允许保释。1913年,中华民国政府推行《监狱规则》,根据准则,对于那些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办理假释出狱。第一位被获准假释的犯人名叫贾万和,1902年,因犯强盗罪被判"斩监候"。后因检举有功,秋审改为发遣。民国实行减刑政策以后,改判有期徒刑12年。1913年,因为在监狱表现良好,获准假释。

(文|勇战王聊历史)


勇战王聊历史


很多人都认为清朝被推翻了,大牢里面关押的清朝犯人肯定都被放了或者趁乱逃跑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历朝历代的政权更替,大多都是金字塔高层的更换,而像基层狱警公务员都还是改干什么干什么,何况清帝退位是在平稳中进行的,所以清朝犯人一个都不会因为政局的变换而趁乱逃跑。


当然袁世凯在逼清帝退位之后,肯定会把监狱里的一些人放出来,最先被无罪释放的就是那些参加革命的政治犯,因为清朝都被推翻了,这些人所谓的罪名也就不成立了,有的人还会因此成为英雄。

这里面最典型也最出名的要数汪精卫了,汪精卫那个时候还年轻气盛,参与了刺杀摄政王载沣,被捕入狱后被满清判了死刑,但是还没等行刑满清就被推翻了,本来已经做好以身殉国的汪精卫一下子就变成了民族英雄,当然如果汪精卫如果那个时候就死了,也不至于在日后成为一个臭名昭著的卖国贼!


除了政治犯之外,还有一种人可以提前结束监狱生涯,重新过得自由,那就是满清判的那些怨假错案的受害者!袁世凯当政后,为了提现他与满清的不同,也为了证明他的爱民如子,在他上台之后肯定会为一些满清制造的怨假错案进行重新审理,那些能够查明是被冤枉的人就能够提前出狱了。


至于那些真的有罪,或者罪恶深重的人,就不要想美事了,城头更换大王旗也和他们没啥关系,不论那个统治者当政都不会轻易把他们放出来继续祸害社会的,当然有的掌权者会为了显得自己仁慈,把这些人里面表现好的人的刑期适当减上两面,但是他们还是出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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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白话君


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突然就想到另外一个事情,1789年7月14日,拉开了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序幕的攻占巴士底狱。

那一天,愤怒的巴黎市民们操起自己的武器,疯狂的涌向了巴士底监狱。在一通乱战之后,监狱的守卫被击溃,关押了大量犯人的巴士底监狱被疯狂的市民们拆毁。


相比于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攻占巴士底狱,发生在中国的辛亥革命同样是武力革命,但是在武昌起义的过程中,起义军主要是以攻占清政府的总督府,并没有攻占监狱。

辛亥革命之后,由于革命军的力量不足,最终和袁世凯、清廷之间达成了三方协议:清帝宣布退位,袁世凯成为中华民国的大总统,中华民国给予清朝皇室优待条例。

总体来说,在清朝与中华民国的交替期间,除了前期双方之间爆发了比较严重的武力冲突之外,后期还是以谈判为主,最终政权以一种相对和平的方式过渡。中华民国全盘继承了清朝的领土、人民、对外关系(包括各种不平等条约和赔款)。清朝的政府机构也同样被中华民国所接手,当然也包括监狱。



实际上,为了保障国家正常运行,当时清朝的很多机构,在民国时期依旧存在,只是在换了一个名字而已,里面的很多工作人员也是换了一身衣服继续工作,该干嘛就干嘛。

清朝的监狱,同样被民国接手,依旧正常运行,狱卒之类的都是同一波人。不过毕竟是民国时期了,对于监狱里面的犯人还是要进行一下甄别的:

对于那些因为从事革命活动而被清政府抓进监狱的人,肯定是立刻释放,即便是袁世凯心里不愿意,但这些都是“自己”人了,不放是不行的。

对于那些在清朝时期本来就是因为扰乱社会治安的人,如杀人放火之人,该关起来还是要继续关起来,毕竟这些人放出来也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当然了,毕竟是民国时期了,也新修了自己的法律,对于罪行不是特别严重的人,也按照新法律适当的减刑。


小镇月明


大清朝亡国了,不是还有民国政府吗!难道你希望那些被关在监狱里的穷凶极恶之徒都被放出来,继续去祸害百姓吗?所以啊,该坐牢的还是要坐牢的!


事实上,大清朝的灭亡和民国政府的成立是属于和平过渡。在武昌起义之后的一个月内,先后就有十四个省宣布与清政府划清界限支持共和。也就是说,全国各省、各地本是清政府的各级衙门,现在摇身一变,就成了民国政府的机关单位了!这些省原有的各层官员、官吏只需换一身衣服,换个头衔,还继续做原来的工作,各司其职,换汤不换药。只不过是象征性的,把原来清政府的办事衙门招牌给砸掉,然后再换上国民革命政府的招牌,就是国民革命政府机构了。

所以啊,原来清政府的大牢仍然是继续用的,里面关押的犯人也不可能跑出来。只是因为是新社会吗,关押犯人的监狱名字总该要改一下吧!比如:“京师模范监狱”改名为“北京第一监狱”了。毕竟是改朝换代了,新政府还是要对监狱的犯人进行重新定罪,并且还有进行大范围的赦免和减刑。

对于政治犯来说,那些反清分子,革命党人士是一定要释放的,革命都已经成功了,这些人为革命立了功,自然是要释放的。这里面有名的就属汪精卫了,他是因为刺杀溥仪的老爸摄政王而被捕入狱的,大清灭亡之后就被放出来了,这一下子就成全国革命崇拜的偶像。

对于刑事犯来说,一般不可能被释放,他们都是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穷凶极恶之徒,是属于十恶不赦之列,在任何朝代,对于这样的事是不会允许发生的,对于这样的人该关的关,该杀的杀,不会因为改朝换代而免刑,除非是冤假错案才有可能会被释放。所以,这类罪犯是一定继续呆在监狱里的。


民国时期最重要的一项改革就是允许保释,这在以前是没有的。在1913年,民国政府从西方司法界学习,推行了《监狱规则》,对于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可以办理假释。其实就是上交保证金或是担保人才可以出狱回家。据记载,第一位假释的罪犯是贾万和,因为强盗罪被捕入狱的,因为检举有功,且在狱中表现良好才获准假释的。

当然,历来改朝换代之时,都会大赦天下,除非是大奸大恶之人,一般的犯罪的都会有所减刑。不仅是给有罪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且也是新政府拉拢民心的手段。


悟空八卦历史


民国取代清朝时所发生的场景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血腥、暴力,除了在1911年南方各省爆发的一部分武力夺权之外,1912年民国全面取代清朝的时候,一切的发生是非常平和的。

清朝和民国的和平交替

1912年,南北局势紧张到了极点,南方孙中山的南京国民政府虽然看起来气势很足,但若论实际的实力,孙中山根本无法和北方的袁世凯对抗。

南方真正拥有实际力量的是那些突然夺权成功的军阀或者由前清旧臣过渡而来的新军阀。

不过他们这些人和掌握着北洋军队的袁世凯相比,却同样有着巨大的差距。

在这种情况下,南方的民国临时政府为了不使反清大业走到绝路上,他们就选择了和袁世凯展开谈判,最后他们在经过各种交流后,达成了一个共赢的协定。



这个共赢的协定就是由袁世凯帮忙推翻清朝,然后南京国民政府以及南方的其他代表人士推举袁世凯成为接下来的民国大总统。

袁世凯在和南方交谈的时候,虽然一直犹豫着不知该不该答应他们,但是到后来,他还是答应了。

在他这位晚清最有实力的重臣主导下,接下来并没有发生什么流血事件,民国就取代了清朝。

从此之后,民国开始进入了以袁世凯北洋政府为主导的时代,在清朝和平退出幕后后,袁世凯更是如愿以偿成为了民国大总统。



袁世凯当时不仅和南方之间有着协议,他和清政府之间也有着协议,他和清政府之间是有着和平交替协议的。

就如同现如今的一些公司转让给别人一样,除了最上层的大老板换人之外,这个公司原本的许多东西是直接交替给袁世凯这个新老板的。

当时,北洋政府继承了清朝的所有国土,同时,也继承了清朝和列强们的一切债务以及不平等条约,而这个提问中所说到的监狱、犯人们,也是包括在这个范畴内的。


清朝被关押的罪犯在民国

不过虽然北洋政府是清朝的合法继承者,但是民国毕竟和清朝这种封建王朝是不一样的,民国是一个全新的时代,因此有些事情还是要做出改变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待清朝遗留下来的那些犯人,自然就有着不同的对待方式。

在民国时期,如果是一些民国法律也严明惩罚的犯人,那他们的罪行就会在民国时期得到延续惩罚,会继续被关押在牢房中。


比如杀人、抢劫以及其他种种恶劣的罪行,都包含在这种范畴里面。

不过另一些犯人就不一样了,比如那些曾经跟孙中山一起参与同盟会以及各种造反起义被抓的犯人,在民国时代他们则会被当成志士放出来。

虽然当时是由袁世凯主导而不是由孙中山主导的,但是这些表面上的事情还是要做出来的。

还有其他得罪清朝皇亲国戚或者触动了一些清朝专有法律条令而被抓起来的犯人,他们同样会被放出来。

这其中的交接还是很有顺序的,因此大家不要觉得改朝换代了,就有电视剧中的什么大赦天下情况出现,这种大赦的情况在民国时期只存在于某些特殊的人群中,其他人,该把牢底坐穿,还是要把牢底坐穿的。

同时,清朝大牢里经常惯用的各种酷刑也随之消失在了历史中,像那些我们听着就心里发毛的刑罚,自此再不复出现。

而那些长年套在犯人们脖子上、手上的枷锁,也被解除了下来,民国时期对待犯人们时,采取了比较接近西方的文明方式。

以说这就是清朝被推翻后,大牢里面罪犯们的去向,他们中有人在民国年间被放了出来,也有人因为罪行无可饶恕,继续被关押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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