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在行動】寧都公審一起惡勢力案件

3月29日,寧都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饒某榮、陳某龍、吳某仁等9人敲詐勒索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饒某榮見村民因為石材廠汙水汙染了農田得到補償,遂與被告人陳某龍、吳某仁等人將大沽鄉劉家坊村長嶺咀的荒田租下來建魚塘,待日後石材廠的汙水流到魚塘時,趁機敲詐石材廠的錢財。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饒某榮等人多次以石材廠有汙水流入魚塘為由,分別到石材廠採取堵門、語言威脅等方式阻撓生產,逼迫石材廠賠償合計16.3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饒某榮等9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經常糾集在一起,多次採取堵門、阻工、聚眾造勢等手段,結成惡勢力犯罪團伙,索要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嚴重擾亂生產秩序,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敲詐勒索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就各被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並對案件的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法庭辯論,充分發表了意見,由於涉案人數眾多、案情複雜、社會影響重大,該案將擇日宣判。(記者 吳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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