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人有資格分安置房?

家都很清楚了,除美麗鄉村和特色小鎮之外,其他所有村子都面臨著拆遷,或早或晚而已。那麼,在每個即將拆遷的村莊裡,什麼樣的人有資格獲得政府的安置房呢?

我知道這個問題目前倍受大家關注,原因之一就在於,有很多人“身份特殊”,或者身份“懸而未決”,擔心自己沒有資格。別說50平米,就是30平米,該拿而沒拿也是莫大的損失啊。因此,對於安置對象的界定,正成為當下三縣街頭巷尾熱議的焦點。

結合全國其他地方過往案例、新區特點以及相關法規條例,我們一起分析一下,希望能讓你懸著的心稍稍放一放,也幫助大家開啟一些思路。

1、首先要確認一個事實,對農村宅基地的徵收,安置對象指向的是農民。那麼,參照的核心要件就兩個:一個是農村戶籍,一個是合法宅基地。

2、顯然,具有搬遷範圍內的合法戶籍及合法宅基地的村民便是拆遷安置對象,他們享有被安置的權利,可按人頭獲取一定面積的安置房。

3、很多讀者經常詢問,我的孩子上學走了,戶口也遷走了,到分房的時候也畢不了業的話,孩子還能不能分房啊……大家很焦慮,生怕錯過什麼。

事實上,這種情況放到全國來看,尚無一例不給房子的。因為他雖然現在在外上學,但他在畢業之前依然屬於本村人,因此,雄安新區也絕對會認這種情況。

我把它說的再嚴謹一些,這樣表述應該更準確:原戶籍在搬遷範圍內,現已遷出就學的在校生,屬於安置對象,享有被安置權利。

4、同樣,原籍在搬遷範圍內,現已遷出的現役軍人也屬於安置對象,也同樣可以拿到那幾十平米的面積。

5、還有一種情況,如果你現在正在外地坐牢,不管是山南海北,彆著急,踏實坐你的,三縣戶籍的服刑人員也同樣在安置範圍之內。

6、你說我家添了新丁,但到現在都還沒上戶口;我娶了媳婦,但我媳婦的戶口一直還沒遷過來。這樣的情況怎麼辦,算不算?按照全國其他地方的通常做法,都是算的。因此,有一些情況沒有落實到戶口本上,也是可以被安置的,彆著急也別心慌,身份比身份證重要,是鑽石不怕有沒有包裝。

7、我知道在三縣有很多這樣的情況,自己在城鎮上班,戶口也早遷出了本村,但家裡還有自己的老宅或其他房產,這種情況怎麼辦,能不能拿到安置房呢?

這個問題在各地有不同的操作。比如在河北廊坊,他們的辦法是,祖遺院落不分大小,可享受兩個人的安置面積。也就是說,如果人均50平米,你的祖宅可以置換一套100平的房子。

但是,如果不是祖傳繼承下來的,即使你在村裡有合法居住用房,但因為你不是村民身份,沒有本村戶口,就不能成為安置對象,不會拿到安置房。

至於雄安會不會具體區分一些特殊情況,有沒有一些靈活手段,目前尚不清楚。但整體上看,農村安置一般都不會安置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8、從以上可以看出,本村戶籍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依據,因此,對戶籍認定都會劃出一條時間上的截止線。有的地方定為拆遷公告發出之日,這天之前在籍的都算,之後哪怕過了幾分鐘你再出生的孩子都不會算;也有的地方會往前推一個時間,以公安部門在這個時間點凍結戶口為基準,之前都算,之後無效。

以上粗淺認識,僅供參考。按照相關流程,對安置對象的認定,應該會有公告予以公示,大家可留意。

屆時如果有不理解的地方,務必抓緊和徵遷安置人員溝通,合理合法表達自己的訴求。畢竟農村問題千差萬別,如果政策確實沒有涵蓋到一些現實情況,也希望政府部門充分聽取群眾聲音,及時完善細節,維護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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