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剩余价值理论,工人创造了剩余价值,那么亏损也是工人创造的吗?

athenacool


是劳动创造了价值,工人只是劳动这个动作的具体实施者(也是主要的实施者)。

凡是工人,都会在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中创造价值,这些所生产出来的价值,是绝对的价值,是绝对的盈利。生产出来的价值(具体表现为某种产品,如笔、手机等)要作用在商品上才有在市场里盈利的可能,那么就需要产品具有使用价值,这样才有亏损不亏损的问题,资本家赚取工人的剩余价值指的是工人生产产品所付出的劳动,在当前的历史阶段,使产品具有使用价值或者使产品具有何种使用价值的是资本家,不是工人,是否亏损是资本家的经营问题,工人只是生产者,暂时还没有经营权。所以一件产品的价格不能直接等于商品的价值,这两者是有区别的(但在特殊的条件下会等值),譬如古人烧制的瓷器,工匠当时创造他未必花了很大的功夫,然而在使用价值的影响下却可能价值(其实是价格)连城。

所以盈利和亏损主要是资本家的问题(在工人能对商品负责而不是仅仅对产品负责之前),所以资本家剥削的是工人的剩余价值,与之对立的是工人阶级。能够在总体上剥削消费者则是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的特殊表现而已,资本家和消费者不是根本上的在同一的生产关系中的对立面。

综上所述,盈利以及亏损是资本家对消费者剥削的方面,与其对剥削工人阶级无直接关联。




花逆节


马克思在经济学领域的著作就是《资本论》。按后世的说法,这本书最大的作用就是“发现”了剩余价值,进而指明工人受到了资本家的剥削。

什么是剩余价值?就是工人创造的产品新价值与他们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之间的差额。这个产品新价值指的是增值部分,如资本家为生产某种商品购买了50万元的原材料,经过工人劳动加工之后成为最终商品,在市场上的售价达到80万元,那么产品新价值就是增值部分即30万元。但是工人只获得了10万元的劳动报酬,照剩余价值理论,剩余价值就是20万元。

这里却有一个悖论。假如产品新价值和工人劳动报酬差额为负数的话,那是不是意味着不存在剩余价值,而是存在“工人剥削资本家”的情况?因为产品新价值—劳动报酬之后并不必然为正数,也有可能是0或者负数。那么这作何解释?

马克思在写资本论的时候,主要借鉴和吸收了古典经济学理论中的劳动价值论。在古典经济学理论中有“劳动是财富之母,土地是财富之父”的说法。既然劳动是财富之母,那么所有的财富都可以归结为劳动创造所得。所以马克思就得出了劳动创造了一切价值的说法,工厂的一切,包括资本家的所得也是工人劳动创造的。

其实随着古典经济学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劳动价值论也不是非常完善的。到新古典经济学时代,提出了生产四要素的说法,要生产某种商品至少需要四个要素:劳动、土地、资本和企业家才能。这个企业才能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经营管理能力。并且生产四要素缺一不可,劳动也没有在古典经济学强调的那么重要,它不再是“财富之母”,是其中的一个要素而已。

一个简单的例子。世界上有很多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可以理解为劳动力充足。但是仅仅有劳动力充足这一个因素,经济是发展不起来的。否则,印度、孟加拉、巴基斯坦、菲律宾借人口过亿的国家早就是经济发达国家了。

其实贫穷的国家最缺乏的是两种生产要素:资本和企业家才能。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发展中国家非常欢迎发达国家去当地投资兴业。因为外资进入能够带来资本和企业家才能(管理人才)。我国沿海地区能够先行起飞,是因为当地有更多的资本存量和更多的企业家。

而且现在越来越强调企业家的作用。企业家的作用是什么?发现商业机会,并合理配置调动资本、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为什么马云、马化腾、王健林等知名企业家去一个地方访问,会受到当地政府官员接待?因为他们能够为当地带去资本、技术等生产资源。


财经知识局


解答之前先看一个广为流传的段子:

妈妈好冷!为什么家里不烧煤?

因为老板没给爸爸发工资没钱买煤。

为什么不发工资?

因为爸爸工作的煤矿挖了太多煤卖不掉,所以没钱发工资。

......

这个段子很好的解释了剩余价值和亏损之间的联系。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这里把剩余价值简单表示为:

剩余价值(差价)=企业收入 - 员工工资

注,原著为劳动创造的价值 - 劳动报酬

所以剩余价值就是老板支付工资后赚的差价,这些差价是工人制造商品时就产生的,也是由工人创造,市场定价和行业成本则决定了差价的多少。

段子中因为市场供大于求,老板卖不掉煤处于亏损中,因而没有利润,所以拖欠工资,保证自己损失的差价尽量少,相反将亏损转移给工人,导致工人烧不起煤。

现实生活中,我们时不时看到老板带着小姨子卷款跑路,那就是为了保护已经赚取的剩余价值不减少而采取的极端策略。没这么极端的老板则克扣工资或裁员,工人明明付出劳动生产合格产品,却成为亏损的最终受害者,出卖劳动但换不回足够的报酬。

那么亏损是不是工人创造的呢?当然不是,劳动创造的商品就算卖不掉也依然是社会财富,它的使用价值依然存在,等到市场供需平衡后照样卖得出去。

那么亏损到底怎么产生的呢?首先明确一点,工人和老板是有明确分工的,工人只负责生产,老板只负责管理。如果老板的眼光有问题,明明市场趋近饱和,却不调查不研究继续筹措资金扩大生产,结果肯定亏损。这就好比老板是掌舵的船长,工人是划桨的水手,人人卖力但方向错了,只会越错越深。

综上,老板可以在自己出错后甩锅给工人,减少损失。所以工人非但没有创造亏损,还替老板承担了损失,在企业逆境中做一个“杨白劳”。

当然老板也不容易,要想把企业做好,必须自觉远离黄赌毒的诱惑,还要不断学习提高,更要搞好人脉关系。如果搞不好也不用担心,甩锅技术练成一流,提前制订好跑路计划,便可立于不败之地。


书剑50232449


小编到底是在混淆概念呢,还是真的不懂呢!有些人根本就不懂或者没有弄清楚剩余价值理论,就反对剩余价值理论,好像自己比马克思高明,比那么多经济学家高明似的!真的是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了!

简单来说,价值和价格不是一回事。剩余价值说的是价值,不是价格!任何产品的价值都比组成这个产品的原材料价值要高。产品价值高于原材料价值的部分,就是工人生产创造的剩余价值。价值不能完全决定价格。也就是说产品值这个钱,但是在市场上作为商品不一定就卖这个钱。商品价格由市场决定。价格高于成本的部分是盈利,低于成本的部分是亏损。资本家为了获取利益,对工人的管理主要就是降低成本,达到资本家的成本要求才能生产,所以工人的收入总是与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要求挂钩,以保证产品的成本控制。商品的市场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供大于求则价格下降,供不应求则价格上涨。这里面没有工人什么事。


东苑居士


剩余价值之说是荒谬的,如果材料成本是5元,市场人工一天5元,那人力成本就是5元,跟销售价格无关,那么剩余价值与工人无关。

资本家可以凭自己的本事将产品(如工艺品)卖到8元,10或15元或20元或200元,难道工人的剩余价值也从-2元,0元变到5元,15元,以至于190元?

又如果这个资本家花1亿买了个著名商标,在自己的产品贴上商标后每个产品被卖到了2000元,难道那个工人的剩余价值就变成1990元了吗?

如果硬要用剩余价值来说老板剥削了工人,那么就必须固定销售价格,同类产品必须完全统一价格,而且老板不需要任何投资,完全由国家提供资金,土地,厂房和设备,那么才能勉强谈剩余价值,可见剩余价值不是市场经济所能使用的经济术语。

不能看着别人赚钱就眼红,硬说别人抢他的钱,要看到富贵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的,更是前世今生的因果报应。


中华文化大秘密


只能说提问的人简单逻辑,浅层思维,抱守残缺,思想僵化。

所谓剩余价值理论是百多年前的一个简单的理论,存在诸多缺陷,它只承认通过交换获得的的剩余价值是工人的劳动所创造 ,这是令人遗憾的。其实所谓剩余价值的说法现在各种经济学体系中已经不再引用,盖因为太简单而且与实际经济活动差别太大。

一个芯片,还不如一个指甲盖大,独家垄断,你说卖的利润是工人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大家都在剥削工人?你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嘛!

资本市场,通货资本运作获取的收益,你说是间接的剥削了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你抬杠也是抬得可以呀。

国家有专利局,受理专利,谁用谁付钱,你说这是间接剥削工人吗?

现代社会财富的产生和积累就是生产要素和市场的有机结合。生产要素主要包括资本、技术(包括设备)、劳动力以及将这些要素组合起来管理要素。缺一不可,而且根据不同的生产对象和服务对象,往往资本和技术是关键要素,华为的年研发经费几百亿,形成华为目前的技术领先优势,这些是技术和资本的有机结合,也是精准战略的成功样板,用简单剩余价值去解释,要么太牵强,要么真的是榆木疙瘩。

多年以前,中国政府就确认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开放资本市场建立股票市场本身就是承认资本的对经济发展的增值价值。

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这样提问题的。好不好。


老齐在此


我说“四点”:

第一,这套“剩余价值”创造理论,是完全正确的,也就是说“它没有错”;只是由于“时代的局限性”,有些不完备的地方。

按照“马克思”他本人的说法,剩余价值是由工人阶级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那一部分价值:价值,有正价值,也有负价值。也就是说,资本家投资有可能赚钱,也有可能“赔钱”,这里是指“某个具体的资本家”。但是,作为整个统治阶级的“资本家群体”,他们永远“只赚不赔”。

第二、返回头来看“新价值”的创造。这里给出一个“理论模型”或者叫:“解释范式”。

(一)构成“社会成本”的是:所有企业的—— 资本【资本家、投资人的“付出”:土地、厂房、生产工具、流水线等】、管理【企业家因素】、雇佣劳动等。

(二)由于社会发展所形成的“社会利润”:

1、“成本加成”利润,也就是:归属于“资本、管理、雇佣劳动等”的新产生的“一部分新价值”;

2、“社会利润”:流通利润【“商业流通”创造的新价值】、税【政府征收的“行政成本”,还有“二次分配”调节资金】、赋【各种各样的“费”】等;

3、“社会机构”如金融等创造的“剩余价值”等。

(三)总价值,也就是退出流通领域后,进入“消费阶段”的效用总值:若以货币来衡量就是“价格”;若用“社会进步”来衡量就是“社会财富”等。另外,也有一种可能性,是:负价格,或者“社会毒垃圾”。这就需要“社会挤出”,比如:农民起义,工人罢工,经济危机,金融泡沫崩溃等。

第三,劳动、一般社会劳动,是构成“社会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其他“社会要素”比如社会的自然环境资源禀赋等也是构成“新价值”的必要组成部分。是谓:《全息劳动价值论》。

第四、社会已经进步到:“新型智能劳动时代”:

曾经“奴隶的体力劳动力”是关键生产要素;后来是“广义农业发展需要用到的”土地是“社会争夺”的焦点;再后来“土地不大值钱了”,资本成为社会最闪亮的存在,以至于都发展出了“金钱拜物教”;

今天,资本在一些“社会”中还很重要,但是“社会的趋势”是——不少的地方已经是事实—— 资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智能资本【新的社会科学技术型生产存在,姑且名之曰:智本】、以及“智本”的管理者和社会势力代言人。

欢迎争鸣,欢迎批评指正,谢谢!


中和永道


剩余价值是马克思最先在《资本论》中提出的概念。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大前提下,定义资本家占据劳工的剩余价值叫做剥削。请务必不要忽略这一点。

在现实社会里,企业主在经营中,赚取了巨额利润,叫不叫剥削工人?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人。

例如老板花了二万元买来一块和田玉籽料,交给工艺大师雕刻。经过半个月,加工成了一个精美的雕件。有人出价十万买走。老板支付大师的工钱是三万,净赚五万(不考虑设备,纳税)。那么这个五万应该算剩余价值吗?还是应该算剥削?

应该叫剩余价值。

也可以叫做企业的利润收入,但不应该算剥削。

这里涉及到我国的制度是社会主义,不存在资本家了。有钱人叫富人。成功的私企老板,正名为成功的企业家,也不叫资本家。名称的差异,概念上有天壤之别。

说到企业亏损,决不能把责任推给工人。

工人是接受领导,顶岗干活。

企业亏损那是领导工作失职,决策失误造成的。




汇雁1


剩余价值就不是工人创造的。

劳动价值是凝结在产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商品价格受供需关系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里,工人的劳动本身是没有价值的。

用马克思的话讲,工人生产出的商品,有两个属性:

价值,使用价值。

其中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比如一个杯子,它就能拿来喝水,个子低的人用它游泳,没有问题。反正杯子就在哪。

但是,决定一个杯子能卖多少钱的,是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决定一个企业是否能盈利、亏损的关键。

所以,工人把一堆1块钱的泥,烧成了一个100块杯子。工人烧杯子过程,不产生任何价值。因为把泥变成杯子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价值。

所以在工人看来,我把1块钱的泥变成了100块钱的杯子,老板才给了我5块钱。所以其中的剩余价值是:100-1-5=94块。都被企业家拿走了。

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劳动本身是没有差别,所以烧杯子的、烧纸的,都应该是赚5块钱。

但是呢,决定一个杯子卖多少钱的,是供需关系。

换句话说:一个5块钱的杯子卖了6块钱。泥1块钱,工人5块钱。这时候杯子是没有剩余价值的。

一个杯子卖了100块钱,这时候就有了94块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拿去了。

但如果这个杯子卖到了6块钱以下呢?不就亏损了。

说白了,剩余价值是受供需关系影响的,跟工人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酒骑风


所谓剩余价值,是指价值中的价值,亦即资本家利用工人创造的价值减去他们的劳动报酬获得的价值。剩余价值越高,说明工人受剥削的程度也越高。

那么,如果亏损了,是否也意味着也是工人创造的呢?严格地讲,不是。因为,工人创造的价值已经形成,至于能否实现更大的价值,就看资本家给予这些商品多大的科技含量、市场空间,能否在同样的劳动下获得更高的价格。因为,只有产品销售价格高,才能获得更高的利润。否则,就没有利润,甚至亏损。

而一家企业是盈利还是亏损,除了产品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这之外,还有管理成本。一些企业,一线工人很少,管理人员很多。而这些管理人员,很多又不直接创造价值,甚至在创造负面价值。那么,自然也就容易导致企业出现亏损了。反映在国有企业身上,就是人浮于事现象严重,办社会现象严重,自然,工人就无法让这些企业产生更好的效益了。所以,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利润也是工人创造的,亏损,则更多是管理和技术的原因,工人只能根据企业的要求去生产产品,企业则应当更好地发挥企业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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