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會車發生擦碰,當時沒停車也沒報警離開現場,第二天對方報警自己是否屬於交通事故逃逸?

坤82879408


如果只是輕微的擦碰的話,這個要看交警對事故的認定,因為有時候輕微的擦碰,汽車駕駛人無法感知是否發生了事故,從而駕車駛離,這個是不構成逃逸的。畢竟行為人不存在主觀故意的行為。


但是如果交警認定,你應該是有明顯感知發生了事故的,但你故意逃離現場,這就構成交通肇事逃逸了,逃逸者需要承擔主要責任。

一般來說,如果是擦碰的交通肇事逃逸,是罰款200-2000元,吊銷駕照,終身禁駕。情節嚴重的處15日以下拘留。


當然,你這種事的話,估計也沒多大事,看能不能私了解決,你就說你當時沒注意,多說些好話。認賠認罰,只要不弔銷駕照就好。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個人認為第一時間報警的話,你也許有機會被認定造事逃逸,這個也要看碰撞的損傷程度,如果是無傷大雅的小碰撞,比如說後視鏡刮擦一下,沒什麼影響的,誰還沒事找事。如果是撞的比較厲害,你沒停車,我也覺得你是個神人,有保險賠,浪費點時間而已,除非你醉駕。而對方沒第一時間報,也很奇葩。事故發生當時沒報警的話,相當於雙方都默認並承受那個結果。回頭再說對方逃逸,那肯定是沒道理的。兩個人都走掉了,真要判,那就兩個都屬造事逃逸,打平了。事故該怎麼認定,還怎麼認定吧(如果你們有行車記錄儀,能清晰還原事故的話)。否則你們都沒拍照,沒有保存任何證據,交警肯定無法判罰的。只能自己修自己的車吧。


爛泥2072


雙方同意離開不算逃逸,要是你沒停車算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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