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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