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人员如何晋升为行政单位的副科级领导?

田二强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说是许多事业单位人员的一种愿望,那首先是要进入公务员序列之中。那究竟有哪些途径可以进入公务员?

1、参加省级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

2、参加各级副科岗位选拔(公选);

3、破格提拔,高技术优秀人才且是紧缺之人。

通过这些方式可以进入公务员队伍之中,然后便有机会晋升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如果要由事业编制人员直接晋升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只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直接调入到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可以从事业编制自动转为公务员编制。

例如,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晋升为副乡长,成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并转化为公务员编制!

新公务员法:第七十条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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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是不能直接晋升为行政单位的副科级领导的,但可以通过先转变身份再晋升职务。

事业身份转为公务员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考录,就是和社会上普通毕业生一样,参加国考或省考,先考录为公务员身份,然后再提拔担任副科级领导。二是通过公务员调任,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岗位可以直接调任到行政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成为公务员身份。三是选任,也就是在基层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时,乡镇事业身份可以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为乡科级领导干部,并且登记为公务员。

以上三种方式,只有选任是事业单位普通干部直接晋升为公务员副科级领导干部,但是这种方式只有在乡镇换届时才可以使用,并且乡镇换届五年只有一次。事业单位选任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属于“三类人员”选任。在近两年的乡镇换届工作中,除了公务员选任外,各省市均出台了“三类人员”选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办法。三类人员,即事业编、大学生村官和村干部。并且,很多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直接通过选任,成为了公务员副科级领导干部,身份可谓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普通事业编提拔为行政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属于提拔调任,这在公务员调任中是严格禁止的。但是,在公务员调任规定刚出台的前几年,很多地方任然违反规定,违规调任提拔了很多干部。比如直接将普通事业编违规提拔为县教育局副局长等。近两年,各地把这种情况认定为历史遗留问题,并对这部分人进行了公务员登记。但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这种情况会被明令禁止。

总之,事业编是不能直接提拔为行政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的,需要通过调任选任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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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看2019年6月1日即将实施的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第六十九条: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第七十条: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再看看,中组发[2008]6号公务员调任规定:

调任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 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调任程序:

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考试,选任,也就是在基层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时,乡镇事业身份可以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为乡科级领导干部,并且登记为公务员。

换届的时候,各省市均出台了“三类人员”选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办法,

去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比如选配“三类人员”,即加大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这“三类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很多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直接通过选任,成为了公务员副科级领导干部。

有机会,但是不一定有希望,下面就介绍一个身边的例子:

目前,已有人实现了“山鸡变凤凰”这个愿望。

政策不说不好,可狼多肉少,名额有限,暂且不说多少人会盯着!每次考试,看看自己的年纪,连报名资格都不够!

想C位出道不容易,即便笔试面试拿第一,也不能打包票自己就能上。

因为这类考试不仅拼你考试的能力,除非你脸长得像“事业编转公务员”。

在这类考试程序中,有一道程序是“差额票决”,所谓差额投票由县(市、区)委常委会投票决定,1:2入围这个票决,2016年换届那会,同一个乡镇的同事就有笔试面试第一进入票决程序被排名后几名挤掉的,瞬间被刷下来!

白白努力了大半年,一切付之东流,梦想瞬间被扼杀!

于是,这也成少数人的“曲线救国“途径。

机构改革后,现在行政编制卡的更紧,要想变身份的话,基本是不可能。

如果你还年轻就努力考试,机会都靠自己努力,自己争取!


掌上公务员


作为一名多年基层小兵,你说的这个事情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提拔到行政单位任命副科级职务,县区就是副局长,省市就是副处长,先转职务再转身份,这种方式考验软实力,现在这个环境更难,因为很多相同身份的人在盯着,容易成为众矢之的被举报,上面查的也很严,领导不愿意冒这个风险。二是通过这次机构改革,提前将编制划转到要变成行政单位的原事业单位,统一参加一下市里自己组织考试,走个形式就统一划转至行政编,优势是无风险,身份档案无问题。劣势是有一定的淘汰率,不是所有人都能考上,还有就是目前改革完成之前编织都是冻结的,只有信息源提前在加上软实力才能运作成功。除去这些,只能参加全国遴选了。


世界475


最常见的两种方式:

一、参加国家或者省级公务员考试。每年国家及各省都会组织一次公务员考试,事业编制人员可以通过考试过渡成公务员编制。

二、工作调动(前提是调动前要在原事业单位晋升到副科级以上)。事业编人员职级上升到一定程度可以转变为公务员,比如说县一级机关如果事业编管理岗升职到副科,身份可以转成公务员,市一级机关事业编管理岗升职到副处,身份可以转为公务员。这种身份转变是地方政策,主要看你所在的地方有没有此类政策了。

以某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副科级)为例。刘某就职某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突出,被提拔为该事业单位正职,且解决副科待遇,则刘某在经过试用期一年合格后,可以通过调动到该局行政编单位担任领导职务,过渡为公务员编制。


法理行天下


事业编想进行政机关任职,可以通过调任的方式实现

关于调任,即将在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务员法和现行公务员法在具体提法上有所变化。

1、现行公务员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第六十四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2、即将实施的公务员法

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第七十条规定: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从上面两部法律的新旧对比可以看出,新公务员法对比旧法有几个明显的变化:一是在交流方式上删去了挂职锻炼;二是明确了参公人员可以和公务员直接交流,打破了过去参公到行政的交流瓶颈;三是更加细化了干部交流范围,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列入了交流范畴。无论有什么变化,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国企、事业单位包括上述两个机构在职在编人员可以通过调任的方式,调到行政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即可转换身份成为公务员。注意,调任一定要担任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而不是非领导职务。否则,无法调动。

这就是事业人员调行政的政策依据。

当然,有了政策依据还不够,实际操作中,还必须具备一些其他硬性条件,主要有三个:

1、要有接收单位;

2、接收单位要有空编;

3、在事业单位取得副科(管理岗位8级)。

除此之外,在年龄等方面,调任也有要求,具体的规定小公曾整理过,现再次贴出来以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学历要求。按照规定,调入市级以上机关任职的,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任职的,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要求。调任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调任市级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调任县(市、区)级以下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专业技术人员调任。专技人员调入市级以上机关担任处级领导职务,拟调任人员应当聘任副高职称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职称。调入市级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拟调任人员应当聘任副高职称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职称;调入县区以下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拟调任人员应当具有中级职称2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职。

4、管理岗位人员调任。在事业单位取得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同等调任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总的来说,事业调行政,属于逆向调动,需要过编委会,难度比较大。因此,除了自身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要一个决定性的条件,那就是有一定的人脉关系,也就是有人帮你,否则单靠个人,别说调动,就是找个接收单位都难。今时不同往日,以前事业编调行政相对容易,现在制度严了,更规范了,在体制内做任何事都需要按章办事,有法可依,否则,只要有人反映或举报,绝对凉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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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公


以前有大量进人的渠道,以后越来越窄。

目前情况看,只有党政换届年允许提拔事业单位干部到行政领导岗位。


司法一棵松


很难。首先题主讲的需要两个转变。一是身份的转变,二是副科级领导职务。一般来说,现在35周岁以下,提拔为乡镇副镇长,可以转为公务员身份。不然改不了事业人员的身份。一般需要换届年时,会有这样的机会。


万松山脚下寓公


这种机会很多的。但是真正有本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恐怕还不愿意去。具体怎么去呢?方法很多最常见的途径就是单位派单基层挂职锻炼,如果表现好,而且有一定的业绩,上级就有组织部门的人来跟你谈话,征求你的意见,这就有戏啦。但是我遇到的这种人多数不愿意去。一是怕丢了本专业的能力,二是怕自己最后不太喜欢。我观察了这么多年,一般都是遇到处级这种职位的,可能有人愿意去。


用户5484950381006


很难,通过到乡镇锻炼,在领导岗位(副乡镇长)满3年以上的,有机会转变为行政编制的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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