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生活中
電動車真的是非常方便的代步工具~
既可以自由穿梭在七拐八彎的小巷子
還可以免受
公交、地鐵上人擠人的痛苦
最重要的是它
絕!不!會!堵!車!
但是,路上的電動車多了
問題也就來了
有些車主憑著電動車靈巧的體型
在馬路上隨意亂穿、闖紅燈
超速、逆行
甚至還有人邊騎車邊打電話
……
今後,騎電動車的人一定要注意了:
千萬別幹這些事兒!
因為從下月15日起
《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
將會和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式施行!
趕緊一起來看看吧~
新國標是去年5月份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及工信部等四部門批准發佈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新修訂的《規範》廢除了長達19年的舊規,調整完善了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要求,意在保證大眾出行安全。
電動自行車類別重新劃分
你的電動自行車
還屬於非機動車嗎?
國內的電動兩輪車標準將形成由: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構成的技術體系。
要知道,摩托車是機動車屬性,而電動自行車卻是非機動車屬性,而新國標就是要將電動自行車拉回到非機動車屬性的軌道上來。
電動兩輪車產業將全面實施3C認證標準,並擁有更加規範的生產標準,更加嚴苛的檢測標準,更加安全的產品標準。
原先年銷量超過2000萬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市場,將根據消費者的選擇而劃分為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兩大類。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政策解答
▼▼▼
新國標主要調整內容
一是確保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
新標準堅守安全的底線,由原來的部分條款強制改為全文強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調整完善了車速限值、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指標,特別是新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這兩項安全指標。
二是確保所有道路交通參與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標準修訂工作審慎研究確定了每一項關鍵技術指標,兼顧了電動自行車的出行效率、出行安全和道路的通行秩序。
三是確保廣大消費者基本的出行需求。
新標準中最高車速、整車質量、電機功率等指標以現行標準為基礎進行了適當放寬,其中,
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含電池在內的整車質量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提高了出行的效率。四是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
電動自行車本質上是帶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車,應當符合自行車的相關特徵,即能夠由人力驅動行駛,因此新標準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已有車輛不滿足新國標要求怎麼辦?
“新國標”的過渡期為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
4月15日新國標正式實施後,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不能再生產和銷售,否則生產、銷售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新舊國標都不符合怎麼辦?
對於目前群眾已經購買使用的既不符合舊國標、也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將記錄車輛及所有人相關信息後,發放臨時信息牌,實行過渡期管理,由各地設置不超過5年的過渡期限,過渡期屆滿後不得再上道路行駛。
也就是說
不符合新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
在取得臨時信息牌後
還有5年過渡期限哦!
允許銷售的車型就可以上牌
4月15日,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制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施行,將結束長達20多年的標準之爭。《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它同步施行。
據介紹,《辦法》施行後,只有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才允許銷售。商家如果銷售不符合標準的或者其他加裝改裝動力裝置,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屆時,登記上牌的車型仍然實行目錄管理,允許上牌的車型目錄與符合新國標的車型完全吻合。
電動自行車使用年限
《辦法》以牌證有效期的形式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的使用年限,號牌和行駛證有效期為5年,屆滿後可兩次申請延用,每次2年,最長為9年。
交管部門介紹,雖然二手電動自行車允許過戶,但不能突破9年“大限”,購買二手車的應注意其初始登記時間。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的具體辦法,公安交管部門將另行公佈。
最高行駛速度
關於最高行駛速度,《辦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限定為15公里/小時。據瞭解,新國標的技術參數限定為25公里/小時,超過此速度時電動機停止動力輸出,同時,車速如果達到15公里/小時,電動自行車應持續發出提示音。
對騎車人罰款起步價提高到50元!
騎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時,實施打手機等影響安全行駛的行為,將由公安交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50元罰款。《辦法》中,對騎車人罰款“起步價”由從前的20元提高到50元。
對騎車人處以50元罰款的行為還包括:通過人行橫道、過街天橋、地下通道等過街設施未下車推行的;使用非機動車牽引其他車輛或者載人、載物裝置的。
(配圖,圖文無關)
各種改裝、加裝和拆除也被被罰款50元,由公安交管部門強制拆除並收繳,包括以下這些情況:
在非機動車上加裝、改裝動力裝置或者拆除、改動電動自行車限速裝置的;
加裝、改裝車篷、陽傘、車廂、座位、高分貝音響等影響行駛安全的裝置,或者有其他影響非機動車通行安全的加裝、改裝行為的;
駕駛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自帶或者加裝動力驅動裝置的手推車、板車、三輪車、四輪車、滑板、滑輪、平衡車以及其他禁止上道路行駛的車輛或者裝置上道路行駛的。
公安交管部門依法扣留的非機動車、裝置,有關當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處理,經公告3個月仍不接受處理的,將予以銷燬或者處置,所得價款上繳國庫。
重要提醒!
重要提醒!
重要提醒!
《辦法》規定
自行車、電動自行車載
可在駕駛人後部固定座椅內
限載1名12週歲以下的兒童
搭載6週歲以下兒童應當使用安全座椅
趕緊回家看看自家的電動車
是否符合新國標!
還能上路嗎?
無規矩不成方圓
以後
電動車不是想怎麼騎就怎麼騎了!
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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