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发回重申,原一二审法院再次违法审判怎么办?

未竟的旅程


首先是可以再审的,起诉到高院,也是终极审判了。

正常情况下一审不服十天内提起上诉,超过15天就代表已接受审判,判决生效,提起上诉后,二审院法院接到起诉从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做出判决,特殊案件可以三个月内判决。

二审推翻一审的几率很小,除非有新的有力证据提,所以新证很重要,需要积极认真的去收集,因为一审和二审是上下级关系,二审推翻一审会增加一审法官错案率,影响的东西我就不多说了自己体会。就是发回重申没有新证也会有维持原判。

为了主持公道和正义,部分特殊案例可以提交高院,这就属于重大案件社会影响很大,所以审核很慎重,一但推翻俩院审判牵涉的人会很多,审判会很透明,会慎之又慎,逆转的案例也是有的,所以想重审逆转案情,新证据是唯一砝码,只要是冤枉的任何努力不要放弃,哪怕只有一点丝希望,在监狱很受罪的,不要让清白蒙冤,也不要让歹徒逍遥法外,权利和义务同在!






拍咪情感


对再审判决、裁定不服的,郭广吉律师告诉你,不可以申请再审了。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被再审发回重审后,原一二审法院再次做出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是不可以在申请再审的了。这一规定,来源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仅看本条规定,用词为“可以”,其实实践中不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本解释规定的很清楚,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再审申请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此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申请抗诉。


郭广吉律师


需要明确的是,由于审级制度的存在,各级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不受上级法院意志的拘束。因此,当上下级法院意见不一致时,下级法院违背上级法院的意图而作出裁判,并不属于违法审判,同样是合法的。

也就是说,作为再审案件,发回重审后,原一二审法院如果坚持认为原判无误,完全可以不必理会上级法院的发回理由,而直接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决。这时候,如果对裁判仍然不服,则只能诉诸于上级法院,即再次申请再审。

一般来说,再审案件发回重审,也有各种情形:

一是上级法院认为原判有误而发回重审,期待下级法院改判。但上文说过,下级法院认为没有问题的,仍然可以维持原判。

二是新证据的出现,如果再审是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发回到原一审法院重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否则,第二审程序审理后,当事人即不得上诉。

三是上级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存在一定障碍,于是发回重审,借助下级法院的力量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疑难复杂案件中。

四是原判虽然有一定问题,但不足以再审改判。此时可能是上级法院的认识出现了偏差,才导致错误发回重审,下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决可能就是正确的做法了。

但无论实体上如何,在程序上,当事人是仍然可以继续申请再审的。而且这种情况下,也确实值得申请再审,退一步说,即便最终不能得到再审改判,也可以讨要个更明确的说法。


风云26610126


看来这个案件确实有很大争议啊,一连经过五次审判都还不能令当事人服判。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之后仍然不服申请再审,启动再审程序以后二审法院又发回重审,重新经过一审以后当事人还是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再次审理以后做出生效判决,当事人还是认为法院在违法审判。由此看来,这起案件真的是疑难复杂啊!

法律规定,经过再审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再次申请再审,那么还有没有办法能够启动再审程序呢?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从而对该案再次启动再审程序。如果检察院收到申请经审查发现该案确实有错,或者程序违法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再审。收到检察院的抗诉以后,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只有在法院那里申请过再审的,才能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且检察院提出抗诉启动再审程序以后,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仍然不满的就不能再申请再审了。这两个特征就是检察院启动再审的终局性和断后性。


冰焰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案件经过一、二审被发回重申后,大部分案件会由原一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按一审程序审理。也就是说原一审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这个案件的重审。

在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裁定中,一般会写明该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大部分情况下,二审法院还会给原一审法院下发一个重审提纲,就是把二审法院认定的需要再次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等列成提纲,供一审法院参考。

一审法院重新组织合议庭后,会重新按一审程序开庭,等于是案件又回到原点,还得从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理由,被告答辩。然后,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进行判决。

如果对法庭的再次判决仍然不服,可以再次上诉二审法院。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你认为一审法院有违法审判的行为,可以在上诉状中陈述理由和证据,没有证据的话,二审法院一般不会采信。

如果一审法院确实违法审判很明显,属于故意的话,则可以到法院系统的纪检监察机构投诉,也可以到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投诉。




共鸣律师


中国的法院与上级或下级法院不是领导关系,最简单在形式上是这样的,如果案件被申诉发回重审的,看发回一审还是发回二审重审,如果是发回一审,那么你仍然可以按照上诉,申诉。如果是二审重审的,你就只有申诉了,你知道的,上诉和申诉是有天壤之别的,上诉是必审程序,申诉就难了,时间也难熬。


正义使者00779655175


可以申请再审。


毒品金融犯罪辩护律师


有一女副庭长告诉我,你的案子就这样判了,不服可申请再审,即使是最高法发回重审,我们还是这样判。你这案子在北京和其它城市,你是一定胜诉,在我们这就这样了。我不信,我在辽宁走完了所有的司法程序,包括抗诉,检方在得知律师伪造和变造文书后还不抗诉。结果就是,我信了。


大海212243858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官官相护。谁管你老百姓的死活。你这才一。二审。我遇到的都开了10庭。二审法院第八次开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法回原审法院重审,接着二审又到了二审法院,这个案件是十几年前的事情。在没有任何新的证据下。二审法院又改成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份。维持原判。这个案子是申诉到高院?高院认为事实不清。决定再审的。这个案子还是跨省抓捕,为了达到有管辖权。证据都是一审法院乱编的。证据更是有利的就用。明显的无罪证据。法院一律不予采纳。这个案子最终会有真相出来的。想信法律会公正的。


养猪2李


我个人认为重审后判决任然可以申请再审。因为,发回重审意味着原来的判决都被撤销。对新做出的生效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果不是发回重审,而是维持原判或依法改判的案件,因为是终审判决,所以不服就只能走信访了。不过,上访要注意方式,切不可被违法犯罪。基层政府对上访者经常是这样处理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