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列入專項計劃 政府買單提供指導

家庭教育列入專項計劃 政府買單提供指導


■ 中國婦女報·中國女網記者 茹希佳

3月29日上午,《江蘇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上獲高票通過,並將於今年6月1日起施行。《條例》設6章48條,圍繞家庭教育從家庭實施、政府推進、學校指導、社會參與等方面進行了規範。

該《條例》的制定為促進江蘇省家庭教育事業發展,引導全社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增進家庭幸福、社會和諧提供了法律保障。

應當保障未成年人的睡眠、娛樂和體育鍛煉時間

《條例》中明確,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有監護能力的家庭成員通過言傳身教和生活實踐,對未成年人進行的正面引導和積極影響。

《條例》指出,家庭教育應當堅持立德樹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不同年齡段的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適時開展理想信念、愛國主義、社會責任,道德修養、行為規範、文明禮儀,生命安全、身心健康、生活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引導未成年人養成優良品德、健全人格、勞動精神和良好行為習慣。

針對當前家庭教育中的各種誤區,《條例》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發展狀況和行為習慣,注重言傳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影響未成年人,避免重智輕德、重知輕能、過分寵愛、過高要求;要注重言傳身教,採取科學方法,營造文明和睦的家庭教育環境,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發展。

與此前提交的《江蘇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草案)》不同的是,此次《條例》中新增加了“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保障未成年人的睡眠、娛樂和體育鍛煉時間。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毆打、恐嚇等家庭暴力行為” 。

《條例》還進一步明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引導和陪伴未成年人參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吸菸、酗酒、賭博、打架鬥毆、校園欺凌等行為。

父母無法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不能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他人代為監護

江蘇推動家庭教育立法,用立法手段反對“親情缺失式”育兒,不僅必要,更是對以往家庭教育缺失的一種補課。

《條例》規定,父母應當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實施家庭教育。父母確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無法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不能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委託時應當聽取未成年人的意見並做好心理疏導。代為監護的人應當按照委託要求撫養教育未成年人。

同時,《條例》還指出,父母應當及時將委託監護情況、外出地點和聯繫方式等信息告知未成年子女住所地的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和就讀學校;與未成年子女住所地的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就讀學校、代為監護的人保持經常聯繫和交流,瞭解未成年子女生活、學習和身心狀況;與未成年子女保持日常溝通聯繫,經常與未成年子女團聚。

即便父母離異或者分居,也不能對未成年子女“甩鍋”,《條例》明確,父母離異或者分居,應當繼續履行家庭教育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拒絕履行。一方開展家庭教育,另一方應當予以配合。

養父母、與繼子女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應當履行對未成年養子女、繼子女的家庭教育義務。

父母因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無法履行家庭教育義務的,依法由其他監護人履行。

剛性規定父母需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條例》體現了對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的剛性規定。《條例》規定,未成年人有嚴重不良行為,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或者因未成年人未達法定年齡不予行政處罰的,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未成年人涉嫌犯罪,人民檢察院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的,人民檢察院可以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條例》明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被有關機關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的,作出決定的機關可以依法對其進行訓誡。

同時,為保障家庭教育規範實施,《條例》指出,省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制定家庭教育指導大綱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標準,加強家庭教育指導師資隊伍建設。

將家庭教育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家庭教育事業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制定家庭教育工作專項規劃,並對家庭教育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應當將家庭教育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列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通過政府採購的方式,選擇相關社會組織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教育部門、婦女聯合會共同推進家庭教育工作。

《條例》指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社區教育工作內容。推進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建立社區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家長學校。推進家校合作,溝通協調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這就意味著,今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列入政府採購目錄,由政府買單。同時,依託網上家長學校等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務平臺向家庭免費提供針對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導課程和資料,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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