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多次盜竊被判刑

三男子多次盗窃被判刑

三男子多次盗窃被判刑

被告人蘇某、李某、田某,一個95後,兩個85後,三人單獨或合夥,先後於猇亭、枝江等多地盜竊電纜線並變賣給被告人張某。期間,三人還兩次入戶盜竊,其中兩人為慣犯。

知法犯法終被抓,被告人蘇某、李某、田某犯盜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年、一年十個月,並分別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到四千元不等。被告人張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三男子多次盗窃被判刑

案件詳情

2018年5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蘇某、李某駕駛踏板摩托車來到猇亭某公司,將該公司4號車間的電纜線用斷線鉗剪成小段,運至被告人張某經營的廢舊回收店銷售。張某明知對方系盜竊所得仍以1200元價格予以收購。

同月上旬某天21時許,被告人蘇某、李某、田某駕駛轎車再次來到猇亭某公司盜竊。三被告人將該公司1號車間的電纜線用斷線鉗剪斷並盤成卷狀捆紮,用小推車轉移至車間靠近窗戶處以方便運出,因發現有保安巡邏,遂將電纜線用牛皮紙遮蓋後駕車離開,欲伺機運出。後三被告人再次進入該公司1號車間,欲將之前盜剪的電纜線運出變賣,發現電纜線被轉移而未得逞。經鑑定,該批電纜線價值172902元。

2018年5月15日凌晨,被告人蘇某駕駛轎車又來到猇亭某公司,將該公司被剪斷盤成卷狀的電纜線4卷運出院牆外,後被公司保安發現,蘇某遂丟棄電纜線逃離。

2018年6月8日,被告人蘇某、李某、田某駕駛轎車來到枝江市安福寺工業園區,將某木業司液壓機房內的電纜線用斷線鉗剪斷,運至被告人張某經營的廢舊回收店銷售。張某明知系盜竊的電纜線,仍以3600元價格予以收購。

2018年6月24日,被告人蘇某、李某駕駛轎車行駛至宜昌市西陵區濱江公園路段時,經李某提議,二被告人用破鎖的方式進入西陵區二馬路某住戶家中,竊取臥室儲錢罐內硬幣共計1080元,後二被告人在超市兌換成紙幣後平分。

2018年6月27日15時許,被告人蘇某、李某、田某駕駛轎車行駛至宜昌市西陵區東山大道長途客運站路段時,經蘇某提議,蘇某與李某用破鎖的方式進入西陵區山莊路某住戶家中實施盜竊,因被戶主發現而未竊得財物。

2018年6月30日下午,被告人蘇某、李某、田某駕駛轎車來到湖北某食品公司,將該公司電梯井內的4根電纜線用斷線鉗剪斷,運至被告人張某經營的廢舊回收店銷售。張某知系盜竊的電纜線,仍以1600元價格予以收購。

2018年7月2日晚,被告人蘇某、李某、田某駕駛轎車來到宜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某地方鐵路工程部,將該工程隧道內的電纜線(未交付使用)剪斷,運至被告人張某經營的廢舊回收店銷售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鑑定,該批電纜線價值22268元。

三男子多次盗窃被判刑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蘇某、李某、田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併入戶盜竊,蘇某、李某、田某的行為均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張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購,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遂作出前述判決,並將被告人的11433元退賠款發還被害人。

策劃:陳思路

審核:熊龍祖

立案諮詢電話:0717-651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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