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員工不辭職就開始找下家的問題?

八戒情感


騎驢找馬,這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這樣做缺乏職業精神嗎?當然不是。這不是一個職業道德問題,而是選擇策略問題。
對於準備跳槽的員工來說,兢兢業業工作到最後一天,認認真真、順順當當的交接完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這就是有職業精神。對於那種說辭職就撂挑子,不交接,不過問,不付出的人,才叫沒有職業精神,不能把二者同日而語。
不辭職就開始找下家,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人負責,尤其對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來說,都是有經濟壓力的。倘使你辭職了,一時半會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怎麼辦?這就意味著斷絕了經濟來源,啃老本肯定不是長久之計。你不為自己考慮,也要為一家老小考慮。正因為如此,某些老闆吃準了這一點,經常性的大罵這類員工,知道他們不會輕易辭職,反而對一有不爽說走就走的90後和顏悅色,真是條令人唾棄的變色龍。
但職場生態就是這樣,人在屋簷下,哪能不低頭。
之所以不辭職就開始找下家,還是有諸多好處的。

其一、手中有糧,心中不慌。

你辭職了去找工作,就意味著有點孤注一擲的味道,在心理上的影響更明顯,會導致你找工作的心態發生微妙的變化,時間一長,一旦找不到合適的下家,就會有點迫不及待或者飢不擇食的感覺。而這,也正暴露了你的職業生涯缺少規劃,你已經沒有多少選擇別人的權利,這是最令人擔憂的地方。

其二、討價還價的籌碼更多一些。

在職去找工作與辭職去找工作的區別在於——在職的時候很多時間不太方便,有的面試需要請假。除去這一點不便外,好處還是多於負面影響的,至少,你有更多職業選擇的機會和權利。當你在職去應聘時,明顯籌碼更多一些,如果你真的表現出應有的價值,用人單位會更在乎你的想法,你也能為自己儘量談個好價錢。反之,辭職了去找下家,除非你是個行業內都想要的稀缺人才——而這種人才理論上來說,平時就少不了獵頭的滋擾,根本不缺工作,辭職不辭職都有很多橄欖枝伸過來。
所以,對員工來說,最實際最優的一種策略就是騎驢找馬,多多理解就好,沒什麼好奇怪的。
答主簡介:喻派良言,經管作家,職場導師,企業管理顧問,智聯招聘HR公會、linkdin(領英)、《CHO首席人才官》(雜誌書)、三茅人力資源網、第一資源等多家媒體專欄作者,文章曾被300多家公眾號轉載,曾在傳統報刊媒體上發表文章數十篇(知網可查),出版有《績效管理頂層設計》、《互聯網+人力資源管理新模式》等書。

喻派良言


沒有做獵頭之前,我也會有這種思想,覺得不辭職就找下家,屬於缺乏職業精神的表現。但做了獵頭後才知道,其實並不是這麼回事。

首先,一般中高層的崗位從面試到入職,週期會比較長,如果辭職後再找工作可能會有很長一段時間不能上班,自己也會比較焦慮。

其次,離職就代表著社保的中斷,這會關係到一系列的權益,像在上海,社保必須不間斷交滿五年才能在上海買房。如果不在職的時候找好下家,很難保證社保不中斷。

再者,在職的時候找下家會比較客觀,不會那麼著急盲目。只有好的公司,好的平臺才會有足夠的吸引力讓你辭職。所以也能找到比較靠譜的工作。

最後,在職的時候找下家,在談薪的時候也會比較有籌碼,能找到薪資比較滿意的工作

要提醒的是,在職的時候找下家也不能耽誤現有的工作哦,不然就真的是得不償失,也是缺乏職業精神了。

如果有職場問題,求職問題,可以私信,評論,關注哦!


職場獵頭說


從職業規劃師的角度講:我贊成不辭職找下下家。

既然已經決定辭職,我們找工作就不能將就,不能馬虎,就得認真對待,那是你對未來的自己負責,話說一份工作做到極致沒有個十年八年也不行的,所以我建議辭職慎重的同時找工作更要慎重,找一份適合自己的愛好興趣、能力匹配的、薪資待遇都理想的工作的週期可能會很長,短則十天半月,多則半年一年都有。

那麼在尋找工作這段時間裸辭了,而且找工作時間又長,你會陷入對自我不斷的否定狀態中去,認為自己可能一無事處、迷茫、焦慮、不自信。很多的人都問我,找工作怎麼能儘快找到?有什麼途徑?一天四處奔波毫無頭緒,身心疲憊。

如果家庭生活壓力較大,辭職期間生活費怎麼辦?房貨怎麼辦?孩子學費怎麼辦?不要讓自己生活隱入困境。

建議找工作期間,認真尋找相關行業信息、崗位信息、崗位職責、薪資待遇,做好信息調研。同進也要自我探索,重新給自己定位。相信通過努力,未來只定會回報給你一個完美的自己。

從個人來身來說:按自己意願就行

這個問題如果放在我的身上,我辭職的機率能高達90%。原因如下:

我沒有太大的經濟壓力。失業保險和這些年的資本積累能支撐我一年的生活費用。而且家裡孩子處於人生轉變的關鍵時期,需要我付出更多的精力和努力陪孩子成長。我在單位多年,對單位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工作也會做到盡善盡美,站好最後一班崗,這也是身為HR的責任與義務。這麼多年,一直身處職場,感覺身心疲憊,正好利用這段時間去外面的世界看看,最想去的西藏,一直沒有時間成行。也可以賞賞花,看看景,也可以走入有故事、有歷史感的城市體驗一下別人的生活。生活一直都是在路上,不只是職場之路還有生活之路。

從單位來說,不希望員工騎驢找馬

從單位的角度來說,員工內心一旦有離職的想法,就會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找工作,會請假面試,會影響到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對工作不用心,而且在同事間也會傳播一些負能量的信息,造成周圍人心浮動,甚至影響到整個小團隊的穩定性。同時,企業也希望員工工作有始有終,站好最後一班崗。這也是職業道理的問題。


離職有風險,找工作慎重,祝朋友們職場路暢通無阻。


企業資深人力資源管理者,職業生涯規劃師,歡迎關注和交流。


陳秋豔生涯規劃師


前些日子,也有人問了類似的問題,那我作為HR工作者,我談談我自己的看法,員工不辭職就開始找下家,在目前的整個就業現狀來說還是比較多,尤其是中高端人才,很少人會為了換一份工作而先辭掉手頭的工作;尤其是目前正處在人才市場供需失衡以及經濟下行情況,從兩個方面來說:

1、某些崗位,處於市場供需失衡,這個時候供方就處於弱勢地位,為了招募到適合企業的人員,這時候就不得不主動找尋應聘者,相對來說,應聘者就比較無所謂,反正是您企業來找我的,我肯定要姿態擺高點,才能為自己謀得更多的薪資,這時候往往都是通過工作時間以外來進行面試,等到確認OFFDE後才提出離職。

2、目前的經濟下行壓力很大,有的行業處於產能過剩,企業的經營壓力比較大,所以很多員工不會輕易離職,尤其是現在負債購房的比比皆是。更不可能裸辭。

所以,企業的HR招聘也是比較困難,也就比較不看重這塊了,除了急聘崗位,需要立即上崗而已,其他基本只要應聘者符合公司的要求,都會諒解並給予離職交接日期。


幸運胖子888


其實這個問題我真的也沒有什麼發言權。因為這些年來,我真的沒有打過幾份工,也沒有當過老闆。都是自己在做一些小的生意。所以說對於這件事情我不是能特別的瞭解。我只能是說出一些我的想法而已。

在我看來其實這也無可厚非的事情。看你站在什麼角度去看這個問題。如果你站在員工的角度上看這個問題的話。就是在沒有失去這個工作的時候,我還想要找一個比現在還要好的工作,在我沒有找到合適的情況下,我也不想放棄現在的工作。因為這也是一個保障吧。就是說在我沒有找到合適的新工作的同時。我還可以有收入,不至於失業,沒有錢可賺。也可以說,給自己留的一條後路吧。

要是站在老闆的角度去看的話。那麼我這個員工就是有三心二意。在我這兒拿著錢。還要想著去別家。那麼那個老闆的心裡肯定都是會不平衡的。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對於我來說,這個問題就是說,我們不能說誰對或者是誰錯。就只能說我們站在哪個角度去看這個問題。角度的不同,可能想法就會有所不同。


穎姐愛嘮叨14644


覺得是正常的行為,職業精神不應該只單單用是否在職的時候找下家來評判,而應該體現在:雖然自己在找合適的下家,但並不影響目前工作的正常開展,目前的工作也保質保量的完成;即使自己急著去下一家單位上班,也認真配合完成工作的交接;雖然自己在職找下家,但也事先強調自己在職,也遵守勞動法規定的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

而我們之所以會不辭職就找下家,絕大部分人是基於:

1、生活壓力大。現在我們很多勞動者,尤其是剛畢業沒多久的,可能自己隻身待在一個城市,如果直接辭職後再找工作,如果長時間找不到合適的,可能面對的是房租、自己的花銷無法支付。而年齡稍長一些的人,我們可能揹負的是房貸、車貸、家庭的開銷。更大年齡的,可能有家庭的開銷、小孩的撫養。所以,每個年紀都有不同的壓力,決定我們辭職不能草率,總是要在保障自己生活安全的情況下再提出。

2、機會成本的衡量。很多員工,對於辭職沒有迫切性,可能對自己目前的工作不滿意,但又未找到更合適的,所以只能邊工作邊尋求更合適的工作。自己可能會考慮,如果我直接辭職,發現重新找的薪資沒有現在高、福利沒有現在好怎麼辦?如果,先找到合適的再辭職,如果沒有找到合適的,自己也可以繼續在原崗位工作。

3、自身的不安全感。很多勞動者,由於自身缺乏安全感,在對於工作這樣大的選擇時,會滿足自己安全感的述求,先找到合適的,滿足自己內心的安全感,再提出辭職。

實際工作中,很多時候,當我們有辭職的意向時,即使自己沒說,領導也會有一定的預感。除非能真正做到不動聲色,但通常情況下,想辭職的人的工作心態是會和平時有一定的差異的。

在職尋找到合適的工作再辭職是我們的權利,但畢竟都是職場人,即使自己有辭職的意向時,我們也要認真的對待自己的工作,不為其他,只為對得起我們的職業素養。在提出辭職後,也要認真的完成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才能真正看出一個人的職業素養。


徐行—HR


員工不辭職就找下一家公司,這不是很正常的行為嗎?就不要上升到什麼缺乏職業精神之類高大上的層次了。

每個人都有跳槽的可能,難道都要裝作有職業精神的裸辭,才是對得起公司和自己嗎?反倒在求職找工作時,大家都默認了大家騎驢找馬這樣一個事實,如果你是裸辭的人,說不定還會引起歧視,會被誤認為是犯了什麼不得以的錯誤,才會著急辭職。

所以,我一直堅定的認為,裸辭是對公司和員工個人的不負責任。

首先,裸辭是對不起公司的。你都沒有給公司一個好壞比較的機會,就直接給它發放pass卡了,公司因為人員的流動性要承擔招聘、工作交接等各方面的風險,這是對不起公司的。

其次,裸辭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每個人不能保證自己在裸辭後立馬就能找到新的合適的滿意工作,這種情況下要承擔暫時沒有工作的風險,也可能社保公積金就此斷繳,影響後續很多福利的享受,還有可能因為空檔時間太長導致重新找工作難上加難,一旦裸辭,很可能是條不歸路。

最後,裸辭會讓自己心態失衡。如果裸辭後長期找不到工作,一來失去信心,二來會因為心態變化而蒼茫選擇工作,導致出錯概率加大,三來裸辭的人,在找工作時,對方單位很可能會對你另眼相看,認為你是工作差才不得不辭職。

綜合來說,不建議大家裸辭,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還是建議大家在求職過程中,找到真正合適自己的公司,與現公司之間進行謹慎的比較,最終得出是否願意去上班的結論,這不僅是對雙方公司的尊重,更是對自己的尊重。

而這樣做並不是什麼沒有職業道德的事情,只要我們在公司一天,就對得起我們拿到手的工資一天,對得起我們從事的工作,不因為有離職的想法而怠慢,不因為比較後失落而悔恨,更不因確定新工作而對現工作當甩手掌櫃。

做好份內事,就是自己職業精神最好的體現,這無可取代,更毋庸置疑。

希望每個人在跳槽的過程中,拒絕裸辭,找好下家謹慎對比後再辭職。

最後,你裸辭過嗎?求職過程中有什麼經驗分享,歡迎交流。

如果對你有幫助,歡迎點贊、轉發支持;瞭解更多人力資源和職場信息,歡迎關注本號。

春風HR


這是在合同中約定的時間一個月內的雙向擦邊球

提前一個月告知單位,沒有規定必須在一個月+一天或N天才能離開 ,

沒有規定提前一個月告知單位,期間不能找下家,

那麼,雙向選擇(指尋覓新的工作機遇的可能性)是下家不靠死雙足不離單位大門,規避職業風險 和合同違約風險。

現在單位與勞動者關係的主導權是遊離狀態,勞動者想留到在企業幹,一紙空文就要你走人;企業想留你而你跳槽下家甩手走人……雙方都沒有安全感

找到下家才走人是減少失業成本 跳槽一次窮半年

跳槽到下家不是勞動者想要的,但不得不面對的

總有不如意的地方才想走

跳槽的下家,並非是越跳越好,好的買家並不多,這在人才市場比比皆是……

企業要按照合同善待勞動者,勞動者盡職盡責為企業提供服務。

企業要招到好用的人才也不容易 跳櫓對雙方來說成本都高

勞動者在職期間尋找下家是自己的權利。


頌戈44341677


我認為這種是正常現象,需要批判的不是員工,反而公司的人力資源和領導需要注意和反思。

首先我們要面對的問題是員工為什麼會在職期間找工作,顯而易見的原因肯定是對目前的工作有不滿意的地方,可能是待遇,可能是人際關係,也可能是發展前景等等問題,總之肯定是有一定原因,所以作為人力資源和領導是不是應該多花費一定的精力去了解員工的這些情況呢?

如果公司瞭解到了員工的這些問題,可以給予解決的話,員工想換工作的想法就有很大的可能不會出現或者消退。如果不能解決,是公司目前的情況不能解決還是說和公司的文化和發展目標不一致不需要解決,如果目前沒有條件的話可以和員工坦誠溝通,如果價值觀不合,那麼就沒有必要非留住這個員工,不管是哪個方面,公司都應該做好人員的儲備了。

員工在職找工作的情況,肯定是說明了員工有了離開的想法,只是可能還沒有找到符合他預期的目標,所以人力資源的人員必須要儘可能瞭解這個情況,提前規劃做好招聘計劃和人員儲備,有價值的員工還是要積極爭取的。

另外我認為我們和公司對這種情況沒有必要去批判誰,這些都是人之常情,重要的是提前做好應對政策,保證公司不會因為員工突然離職影響正常運行。

以上淺見,請參考。


劉小寬2019


這個問題我覺得迴歸人性深處,這是一個非常正確的行為!為什麼這麼說?

一般上班的員工,最起碼都在25歲左右了,這個年紀很尷尬。無論是更大,還是較小的年齡,對待這件事上看法都大致相同!人常說,年齡越大越膽小!你已經成長了太多,不像當年的那樣,想幹什麼幹什麼!現在,我們都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我們都是成年人。所以,你很少做一件沒有把握的事情,風險太大,你不會去冒那個險!!一著不慎,滿盤皆輸!上有老,下有小!

所以,我很理解這樣的做飯,如果是我,我也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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