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喝醉酒后进入女生的房间,趴在女生的身上,没有其他动作,构成猥亵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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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应该构不成猥亵罪。

一个男人喝醉酒之后,可能失去了理智,也可能头脑不清醒了。进入女生的房间,趴在女生身上,而没有其他动作。这说明该男子真是喝迷糊了,是把女生当沙发了,随便躺在上面就睡着了。

换句话说就是该男子不醉装醉,故意进入女生的房间,占女生的便宜。那么他这种行为,最多也是骚扰和无赖行为,并不构成猥亵罪。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所说的猥亵妇女,必须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如果不是采取暴力或者胁迫等方法,一般是构不成本罪的。

我们从该男子的行为来看,其一没有使用暴力,二没有进行胁迫,三没有采取其他过分的方法。只是躺在女生身上,就呼呼大睡,根本没有其他侮辱性的动作。所以其行为特征不符合猥亵罪的特征,故构不成猥亵罪。

即使该男子有一些过分的行为,对女子造成了一定的惊吓和伤害,但由于情节轻微,并没有达到构成罪的程度。所以该男子不构成猥亵罪,建议等其酒醒后给予治安拘留15日。

不知当否?


法重情深


男人喝醉酒后进入女生房间,趴在女生身上,没有其他动作,这种情况是否构成猥亵罪是要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第一种情况:男女互不相识,比如夏天女人晚上睡觉因为天热而没有锁门,男人喝醉酒后因为认错了门而进入女方家里,而女方误认为对方是自己老公或者男友,在男女双方发生关系后,女方愤而报警说对方强奸,这样的现实例子并不是没有,最后男方被以强奸罪论处。

而如果男方当时没有与女方发生关系,只是因为醉酒后与女方拥抱同床共枕,我认为这虽然荒谬,但不应该构成猥亵罪,毕竟男方没有主观意愿的心理,相信民警也会明察秋毫,最多弄个治安拘留什么的。

第二种情况,男女互相认识,女方也知道男方喝醉了,对于男方趴在自己身上的行为给予充分的理解,比如同事,朋友等关系,那这时候这种情况就不存在什么猥亵罪了,

最担心的就是男女互相认识的情况下,男方以醉酒为借口,趴在女方身上,以此来试探女方的底线,如果女方沉默或者稍微有点纵容,估计男方立马就会顺坡就驴得寸进尺,那接下来只能是干柴烈火了,当然也就不存在什么猥亵罪了。反之遭到女方强烈反对并且报警之后,那是很有可能因为猥亵而被拘留处理。


诗词公寓


男子酒喝醉,居然就出鬼,窜进女生房,裤子也没退,趴在女身上,呼噜就大睡。

女子命吓飞,急忙一掌推,男子床下滚,嗫嚅你是谁。女子速穿着,大喊抓淫贼。

邻居闻信至,合力把男追,报案民警到,带往所里归。男子酒渐醒,脑壳裤裆垂。

男子太污秽,醉酒色胆肥,私闯民宅歹,涉嫌猥亵罪,一定从严处,来个下马威。叫其记性长,不做下一回。喝酒不长德,必定倒血霉。


平淡人生一帆顺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给大家普及一下法律知识。何为猥亵,什么行为又构成猥亵罪。

法律明文规定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行为。

这个问题要看男方的主观意愿和女生对于这个事情的态度。

情况一

如果男方并非主观意愿,而是因为醉酒,导致神志不清,错把女生当成女朋友。而受害者女方针对这个事件表示理解接受(男女双方认识),从法律角度来讲,只能说酒后失德,并非构成猥亵罪。




情况二


如果男方以主观因素,故意以醉酒神志不清为理由,趴在女方身上。并且男女是不认识的,受害者女方针对这个事情不能理解和接受,从法律角度讲,是可以构成猥亵罪名的。不过男方也没有做其他动作行为,女方也没有受到伤害,最多也会被判处猥亵未遂的罪名。最多在治安管理群关几天,接受教育,付点赔偿而已。


总之,以此案例告诫喝酒的男同胞们,千万不要喝醉,不省人事,不然睡错了人,有理你都说不清。同时也希望所有的女同胞晚上睡觉记得关闭门窗,保护自身安全,避免此累事件再次发生。



男子是否有罪,不决定男子的行为如如何!

现在的法律为了有效地保护女生的人格权力,是向女生这方面倾斜的!

此外男性喝酒与不喝酒所构成的犯罪沒有区别。

女生只要认可,乐意,不予报案,男生就无罪。

题主所描述的情况,若是女生不乐意,这叫违背了女生的意志,尽管没有事实上的性形为,但有事实上的性举动,可判三年以下"强奸未遂罪"!若女生认可,乐意,男生的举动无过,无错,无罪,只能作为笑谈!!








闻声36


就要看男生的主观目的了,和女方当时是否自愿了。

毕竟压别人身上,这种动作,本身已经涉嫌对女方身体的侵犯了。因此,不用想,没有进一步动作是不是就不算猥亵。

我不用说法律,你去试下找个陌生的女的,压别人身上,然后说我没动不算猥亵你?

举例说明下情况

第一种情况,女方迷糊中,以为是自己的老公,所以压自己身上也没有反抗,然后男方的确也想猥亵女方,但误会以为女方愿意。

那么这种情况下呢,可以参考这个奇葩案例。

类似这种,女方认错人,男方以为是自愿,法律实践中依然会面临强奸罪,因为女方当时意识并不清晰,构成不了意志上的同意。

因此,本案男方即使误以为女方没反抗,趴别人身上,也容易涉嫌猥亵。



第二种情况,男方的确主观上没有意愿,就是完全喝多了,然后走错门了,就压别人身上,的确没有猥亵的意图

如果的确能够证明没有主观上的意愿,那么就构不成猥亵罪,因为猥亵罪需要主观上的故意。

但是证据上,的确不太容易证明。你说你都喝多了,还知道恰好趴一个陌生的女人身上,这有那么巧合吗?

第三种情况,男方以为是自己的家,以为床上躺着的自己的老婆,趴别人身上睡觉。

这种也涉嫌猥亵。

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的确认错人导致,没有猥亵的性质,行为又不太恶劣,因此不会构成猥亵罪,一般还是会双方调解,然后最多治安管理处罚。

评论里有人提到私闯民宅。

如果喝酒喝多了情况下,认错人了,那么如果对方的确自己门打开的,然后无意识的闯入,一般也不会上升到刑事犯罪范畴。

因为性质不恶劣。

通过本案,我只能说大家关好门睡觉吧,酒喝多了的,自己也别乱跑,找个人接送,别跑别人家去。

这种事,即使因为性质不够上升到刑法,你觉得你不会被女方家人打吗,你自己又怎么给老婆解释呢?


廖彩琳律师


我认为会构成猥亵行为,是否构成猥亵罪要具体分析。

一、猥亵行为

猥亵行为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使用各种方法猥亵他人。这里的“猥亵”主要是指抠摸、搂抱、舌舔、吸吮、手淫等行为,来刺激或满足自己性欲的淫秽行为。

该男子醉酒后进入女生的房间,首先是目的不纯,其次是趴在女生身上,有刺激或满足自己性欲的意思。该男子的猥亵行为是成立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对该男子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强制猥亵罪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猥亵他人是指针对他人实施的具有性的意义,侵害他人性的决定权的行为。

针对他人实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 直接对他人实施猥亵行为,比如强行抠摸他人阴部,强行捏摸妇女乳房,强行与他人接吻、搂抱等;
  • 迫使他人对行为人实施猥亵行为,比如强迫他人为行为人手淫等;
  • 强迫他人自行实施猥亵行为,比如当场强迫他人手淫;
  • 强迫他人观看他人的猥亵行为等。

强制猥亵行为不以公开实施为前提,在非公开场所,只有行为人与被害人在场,而没有第三者在场,行为人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的,依然可以构成强制猥亵罪。


  • 如果该男子醉酒后进入女生房间,趴在女生身上,确实没有其他动作,事后证实确实是醉酒入睡了,该男子的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猥亵行为。
  • 如果该男子醉酒后进入女生房间,趴在女生身上,对女生有所企图,实施诸如强行搂抱、接吻等行为的,应当认定该该男子构成强制猥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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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学道


我没学过法律。百度来的:所谓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用下流动作或淫秽语言调戏妇女的行为。

看字面意思,不算。

本问题里,就算有搂抱的行为,也最多治安拘留。

按照生活常识,就不管这个男子喝醉以后,是否有清醒的认识。首先,并没有造成大的社会危害。其次,该女子自己没有锁好房门,有一定的过错。

就算报警,警察也会以调解为主。

我猜测,男女两人生活在一个屋子里,应该是合租的舍友。闹大了,反而脸上难看。还不如私下用经济赔偿来解决。


民族英雄多隆阿


大实话:这种情况应该优先照顾女方的利益,只要女生告,那男方肯定构成猥亵罪。

生活中,性侵犯可以说是对女性最大的伤害之一了。而女性因为在力量上属于弱势的一方,所以在遭遇此类事情的时候,往往也很难摆脱对其实施侵犯的男性。

最近,就在网上看到这么个帖子说了这么一个案例,案例背景是:如果说一个男子喝酒喝多了,然后走错了房间,进入一个陌生女孩儿的房间后就趴在这个女孩儿身上睡着了,期间什么也没做,那么该男子的行为是否会被定义为强奸或者猥亵。

这种事乍一听起来似乎不太可能发生,但是,我之前看到过一个事情还真的和这种情况差不多,那就是在婚礼上,伴郎伴娘都喝多了,然后就进错了房间睡着了。不过,这种事在生人和熟人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因为,熟人之间大家关系也比较好,如果两个人都喝多了,啥事没有,在这个开放的年代,自然过去也就过去了,但是,如果是陌生人之间,那基本上还是会以女性的个人诉求为主要参考条件。

首先,就这种情况本身来说,现在是男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了女生的房间,并且还趴在人家身上睡着了。就算是男子当时喝醉了,那也不能作为逃避责任的理由和借口。错了就是错了,总不能说因为喝了酒,就把责任推到酒身上吧。再者说了,酒是自己喝的,所以,自己也应该承担喝酒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说现实一点,这就好比是酒驾,酒驾被抓,肯定还是要找司机的责任的。

然后,从现实角度来考虑,这也是为了照顾女方的利益。毕竟,这是女性的私人空间,你擅自闯入就是违法的。而至于男子趴在女子身上后有没有实施其他行为,那真的无从考证。但是,很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女性确实是很有可能受到对方的猥亵的。

所以,这种情况是对女性极为不利的,因此也应该去优先照顾女性的权益,这时候就应该以女方的诉求为主要参考依据。如果女孩说对方对自己构成了猥亵,而男方又没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没有,那么该男子的行为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猥亵。或者说,至少是需要对女方进行一定的赔偿的。

所以,最后还是希望大家在平时饮酒的时候能够把握好自己的斤两,切莫因为喝酒误事,更不要因为喝酒而犯一些无法弥补的错误。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醉酒的男人进入女生房间,爬在女生身上,没有其他动作,是否构成了猥亵罪呢。

首先,我们要弄明白一个关键问题,人在醉酒后实施的一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我们大部分人认为,人在喝醉酒后,其意识是模糊不清的。甚至会喝断片,也就是说忘了自己酒醉后都干了些什么。因此,可能有不少朋友会认为,在这种状态下做出的一些错事应该原谅。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犯错会被原谅吗?

我国《刑法》中,对醉酒人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有明确的解释。

1、医学证明,生理醉酒人只是控制和辨认行为的能力有所减弱,但并未完全丧失,其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2、生理醉酒人在醉酒前对自己醉酒后可能实施的危害行为应当预见到,甚至已有所预见,在醉酒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时,具备故意或过失的犯罪主观要件。

3、醉酒完全是认为的,是可以戒除的。

根据以上解释可以得出结论,醉酒人犯罪,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接着说说醉酒男爬在女生身上,没有其他动作,算不算猥亵。

猥亵是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这是《刑法》对于猥亵的定义。

其实,这里有两个关键点,其一,是否已满足个人生理需求为目的;其二,对方是否为自觉自愿的。

本事例中,醉酒男人对于自己行为的目的性并不是百分之百的明确。而被其压在身下的女生,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并非是自觉自愿的。

不过,尽管他的行为构成了猥亵,但行为的情节并没那么严重,

所以,男人喝醉酒后进入女生的房间,爬在女生身上,没有其他动作。虽然他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但并未构成猥亵罪,用不着承担刑事责任。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猥亵他人的规定,会受到行政处罚。

大家认为该男子的行为构成猥亵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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