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关于2019年清明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关于2019年清明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关于2019年清明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9年清明期间进一步

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

2019年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倡树文明节俭祭祀新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清明节期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单位公车或借用所属企业车辆进行祭扫、游玩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服务对象、合作单位或个人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住宿等;严禁违规发放和赠送购物卡、消费卡等消费凭证;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严禁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及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守政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抓严管、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将全面深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纵深发展,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对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敢于“亮剑”,不能护短遮丑,逐步构筑起“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在严守党纪上远离红线,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三、严肃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紧盯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公车私用的老问题,关注隐性变异“四风”新动向,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坚持从严执纪,快查快办,要严格执纪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要坚持“一案双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监督举报电话:0474-123880474-8320296

监督举报网站:http://neimeng.12388.gov.cn/wlcbs/

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办公室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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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乌云夫 白晓东

校对/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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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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