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軒君說法丨非請勿入不是兒戲!非法侵入住宅罪瞭解一下

諺語說:“一個人的家,就是一個人的城堡,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能進。”

家是我們溫暖的港灣,任何人都不能非法侵入。近日,山東省榮成市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王某、郭某因非法賴在別人家中不走被判了刑。

槐軒君說法丨非請勿入不是兒戲!非法侵入住宅罪瞭解一下

案情回顧

王某、宋某因房屋過戶問題產生紛爭。2018年2月,王某一氣之下,叫上郭某共同到宋某家中“討要說法”。但在商談中,三人發生口角,宋某要求王某、郭某離開其住處,但二人不但拒不離開,還對宋某進行撕打,經鑑定,宋某眼部等處構成輕微傷。

庭審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郭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為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鑑於王某、郭某自願認罪,積極賠償宋某的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酌予從輕處罰。榮成法院最終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郭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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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軒君說法

憲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槐軒君提醒

非請勿入並非兒戲,面對糾紛討要說法,當事人雙方應當理智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的途徑去解決,如果採取擅闖民宅、損毀財物或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等不理智行為和方式進行所謂的“討要說法”,不僅不能及時解決問題,而且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也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來源丨法治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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