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接待室的軼事——一位老執行員的日記

下午來上班,剛進接待室就接到電話,是衡龍橋村委支書的。憑以往的經驗,被執行人為村委的案件特別難辦,這是一個機會。

前天,我給他電話要他來法院處理案件,他還是言而有信,說現在就從鄉下來。

我立即給來過法院反映問題的人打電話,要他通知申請人趕到法院來。又通知執行員小龔調取案卷,並同執行員小李一起來接待室,商定接待目的,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再打電話給黃局長,提出執行建議,等我們談到一定的程度後,來拍板。

燒好水,像姜太公一樣穩坐。有一高個子進來,曬得黑紅的臉,穿襯衫,西褲,皮鞋,腰間繫皮帶。一看就是鄉下風光人的樣子,隨同而來的是一個白胖胖穿連衣裙女人,看上去見過世面。

“支書,又是村主任吧?”我問

“是的,這是村會計,縣人大代表。”他特意強調。

我說:“那好。村裡欠人五十八萬修路錢吧?”

“是的。”

“那就開門見山說,案子進入強制執行這麼久了,村裡未履行義務,在執行攻堅克難時,可以對法人代表採取強制措施的,考慮到村裡有九間門面出租,法院對承租人發出過協助執行通知,一直沒有這麼做。而申請方反映,租金一直沒有得到,所以找你們來,當面鑼對面鼓說清楚。等下申請人會來,希望你們配合法院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支書說:“糾紛是上任支書手裡出現的,現在三個村合併一個村,一個爛攤子,我真想到拘留所呆一會。”

我道:“你當支書前幹什麼的?”

“軍人”。

“看得出是個有什麼說什麼的人。為什麼今天要你們來,就是要有話直說,依法合情合理的解決問題。”

支書停頓一下說:“欠錢還是要還的。”會計也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門面的租金只有11.5萬,有人還佔了近三分之一的股份。村裡的開支也大。”

這時,申請人來了,見其走路不利索,像是中過風的樣子,後面跟著他的委託人。執行員也來了,核對了雙方的身份。我將協商的目的,支書與會計說過的話敘述一遍,問申請人的意見。

申請人說:“他為村裡修路花了58萬,過去沒有催要,可中風兩次,欠銀行100萬,利息也付不清,所以起訴,判決後三年,村裡只給了幾萬元,村裡雖然收入不多,要求法院依法執行。”

我道:“雙方就如如何履行義務考慮一下。”

局長來了,介紹了當前解決執行難的措施與要求,要求雙方就如何還錢或者以租抵債協商。

“要求兩年還清。”申請人道。

支書說:“村裡欠債300萬,做不到,我剛上任的時候,村裡有錢又不來催要。”

申請人說他的債權是大頭。

支書說:“那就按比例償還。”

見這情形不對頭,我立馬問執行員:“對承租人的協助執行文書是什麼時候發的?”

“去年9月。”

我又問會計:“租金村裡拿了嗎?”

“預支了一年。”

我嚴厲地說:“應當對協助執行人罰款,維護執行文書的嚴肅性。”支書與會計都不吭氣了。

局長問:“村裡穩定的收入到底是多少?”

“17萬,門面與學校、車站房子的收入。”會計道。

局長說:“村裡欠的錢,法院判決執行的只有這一件,司法優先,支書是懂的,再者上任村委欠下的債,下任應當承擔,支書應當有這樣的政治覺悟與法律意識。”

支書說:“一年給10萬,直至還清。”

申請人道:“今年20萬,以後一年10萬。”

支書急了,說:“今年12萬,以後每年也12萬。村上如果有大筆錢進,提前還清,只是不要對協助執行人處罰。”

雙方一拍即合!

小李眯著眼睛,悄悄對我說:“還款總額怎麼辦,還有利息呢!”

我笑道:“協議上加一條,總額以判決書為準。”平常言語不多的小龔也表示同意。

雙方簽字,都高興而去。

協助執行員辦結這件頭痛的案件,很開心。

下班鈴聲響了,局長笑道:“先去吃飯吧,晚上還要加班。”

我欣然關上了接待室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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