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侵吞全部公共收益,业主该如何维权?

洪福财富


维权可以,但不要过度,否则可能适得其反。

物权法规定,小区的公共场地、共用的设施设备归全体业主所有。所有权人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因此,利用业主共有的土地、房产、电梯等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服务是基于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而确定的双方的民事关系,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至于公共收益是否归全体业主所有,则需要认真的查看合同中相关条款的约定。

如没有约定归物业公司所有,业主代表可以先搜集小区公共收益的证据,了解其它小区关于公共收益分配的比例,征求业主关于公共收益的预期,邀请预期较高的人参与,并请求社区或街道见证与物业公司谈判,因物业公司有相应的维护等投入,一般的方式是所得收益由双方按一定的比例分成。

谈判的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并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物业公司拒不同意的,可将谈判结果公示,取得业主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依法解聘老物业并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老物业占有的公共收益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部分小区已经成功的打了这样的官司。

如合同中约定了,该部分收益归物业公司所有,建议业主分两种情况,依法理性的对待。

一种是寻求懂行的人士帮助,大致测算小区物业服务的支出和公共收益的收入。如果物业费不足以支撑,且即便公共收益补充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没有多少利润的,建议业主就不要强烈维权了,因为实在没有利润可能会把物业公司逼走。没有利润,其他物业公司也不会接盘,全体业主不但要承担弃管的痛苦过程,最后还得接受相同的价格,大家必须尊重商业规律。

另一种是物业费足以让物业公司盈利,但物业公司拒不让步的,业主代表可以将搜集到的证据和谈判记录向全体业主公示,取得业主支持,并按照法规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立后,可根据合同到期或服务不到位等缘由,启动与物业公司的合同重新谈判,并将谈判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

物业公司仍不妥协的,业委会可组织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依法解聘原物业公司,并通过招投标竞价的方式,选出更加合适的物业公司。


姜姜聊物业


维权要名正言顺

本人的看法是,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个体的业主要想维权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最多就是闹腾一阵就结束了。

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根本的原因就是“名不正言不顺”。

一是个体的业主是不可能得到完全、完整的公共资源的相关资料数据的。到物业公司去取不可能,到相关部门如房管、规划等部门也很有难度,因为人家会问你:你代表谁来获取这些公共数据呢?这个时候业主要如何回答呢?

二是就是要请专业的审计部门,恐怕也是不可能的。审计部门会接受一个个体的要求,去审计一家公司的吗?再说了,如果审计部门能接受一位个体业主申请,那就自找麻烦了。今天这个来要求,明天那个来要求,可能吗?

三是假设能维权,那么会有多少人相信呢?维来的权要如何分配呢?

四是假设物业公司就是公共收益给维权的人,那么这些维权的业主以什么名义去接收呢?仍然以个体的名义吗?

仅上述的几个问题,就会难倒很多的人。

因此,还是那句话“有困难,找组织”。那么没有组织呢?那就建立自己的组织啊。这个组织就是小区业主委员会。

要知道,中国人的“组织”观念是非常的浓厚的,它已经形成了极深的社会氛围。

因此,本人的建议仍然是,在现在机制体制法规框架下,还是想办法,努力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吧!

在没有“组织”的情况下要维护小区公共收益的权,我的实践经验告诉我:那是梦幻的愿望。弄不好,反而会引发小区里的很多矛盾和瞎猜。

更多有关居民小区的经验交流,请关注“锐眼说小区”,文章列表里有很多交流案例和实践呢。


锐眼说小区


目前为止,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本小区业委会反映情况,要求业委会代表业主维权!如果业委会不作为,就联合五分之一以上的业主联名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请业委会盖章授权部分业主,代表全体业主进行维权活动!平时注意收集证据,后续的谈判、调解、发函甚至起诉等工作就名正言顺、顺理成章啦!各部门的对待态度、重视程度等都会有明显改善的!

平时注意学习相关知识,向各位网络大神请教,积累经验、总结教训!群众工作做得如何对维权活动非常重要!我个人也是这样成长起来的,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小区正能量


20%业主联名,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协助业主召开业主大会,议题:授权部分业主代表全体业主维权!将追回的公共收益作为全体业主共有的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平均数,存入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齐洪建—小区论道


强烈建议取消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就是和谐社会的毒瘤。物业公司就如婊子院,养了一窝婊子,躺着都能挣钱,坑的都是业主的血汗钱。取消物业刻不容缓,小区自治环境会更好,业主负担才会小。取消物业公司,小区才得安宁,社会才能和谐。


surnametian


街道办,居委会,开发商,物业老板,业委会头,是一条藤上的!霸占侵吞全小区公共资源《如露天收费停车场》的全部收益!《在大小区每年有几百万元收益,被腐败侵吞!》事实证明强盗与法官是一家的!老百姓叫天天不应!黑到底了!在头条强烈反映的老百姓的呼声,至今没用!!失望!!!


用户5796495334884


不是业主不维权,只是管理部门都属狗的,谁给给好处跟谁,普通百姓拿什么喂他们???😡😡😡😡


陪你去看海48741280


我们这里的物业公司不知侵吞了多少小区业主的利益,可小区业主一丁点儿办法都没有,因为物业公司有保护伞撑腰。打官司也打不赢。小区业主只能忍!


用户6523858795685


想维权,必须有业委会,单个业主不受理,所以物业法是有很大漏洞的,其实就是一部坑害业主的恶法,即使没有业委会,公共收益就应该归物业狗吗,任由物业狗侵吞吗,那些狗狗儿贱无底线,所以,物业必须由业主主导才能维护业主利益,


戰地黄花分外香


取消物业!搞个物业每个月交那么多钱,还不如业主自己管理,物业打人,投毒,跟黑社会有什么两样,交了钱还矛盾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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