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说没有钱,怎么处理?

放纵3


这是“老赖”惯用的伎俩与说辞!他们认定了自己的行为并没有犯罪,因此债主和法院拿他们没有办法。特别是那些无良的包工头,每逢春节前夕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使得许多农民工没钱回家过年,最终被迫滞留在城里的工地上。近些年,国家劳动部门连同公安等多部门联动,共同为农民工的权益发声亮剑。那么如果真的遇到了老赖,他在被强制执行时依旧故意咬定自己没钱,该怎么处理呢?是不是我们只有等到他有钱呢?


老赖名下是否有钱,要看法院会依法对老赖名下财产进行审查的结果

对于那些 被法院判定予以偿还欠债的老赖,在法定时限里仍未还清钱款的老赖,法院执行处会连同债主,一同前往老赖处进行现场执行。遇有老赖咬定没钱还债的情况,法院会提前对老赖名下的财产进行审查,并不是他说没钱就没钱。不然法律岂不是失去了公正的意义?现实中有些老赖会提前将名下财产进行转移,防止法院对其资产进行查封冻结,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会连同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梳理查证。

对于那些确实无钱还债的老赖,法院会注意其名下财产,一旦进账强制执行

那些做工程的包工头,现金流支出比较大,有时资金链确实会断,遇到这种情况法院只好严密监控其名下账户,一旦账户进账将第一时间强制转账至债主账户。也就是说如果经过查证,强制执行时老赖确实无钱偿还,那么法院只好作罢,只能对其账户进行监控,等待时机再执行,与此同时,法院会限定老赖的消费和转账额度。

对于那些有钱故意不还的老赖,除了冻结资金以外还将面临拘留等措施

事实上,现在欠钱的人往往都是“大爷”,而被欠钱的人都成了“孙子”,借钱时说的千般好万般好,可到了还钱时常常是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对于那些有钱却故意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法院执行处会强行在老赖的账户中,划出等额的资金转至债主的账户。如果老赖不予配合或态度恶劣阻挠执行,还将面临天数不详的拘留,同时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各种消费活动。

另一方面,债主也需要及时关注老赖的账户,及时向法院执行处通报情况

法院要除了的债务经济纠纷很多,因此不可能十分周全的关注老赖账户,因此作为被欠债人,债主需要时刻注意老赖的收入动向,一旦有所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给法院执行处。由执行处进行强制执行。切不可独自上门讨债,老赖会有一万种办法对付你。如果一时冲动伤了人,老赖就有了不还钱理由。因此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是正途无疑。


栋哥曰


前几天我刚直面了一场强制执行的现场,被执行人是欠我的钱的一个“老赖”,我可以把过程给大家讲一下。

对方欠我们几个的钱有18万,我们起诉后对方也到庭应诉,并写了还款计划,可是过了半年多都没有动静,而且打电话也不接。我们去法院写了一份强制执行书,法院受理后一方面是监管对方的账户,一方面希望我们可以提供对方行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老赖”被我们在街上堵上了,我们也没和他废话,直接拉到法院。

到了法院,执行法官就把他和我们带到了调解室,主要还是给对方做工作,让对方还钱,并讲明了利害关系。结果对方继续耍无赖,哭穷说自己没钱,又推说等别人给他还钱一定给我们还。法官问了我们的意见,意思他的答复可以让我们谅解不?我们好不容易才抓住他,而且觉得他根本没有诚信可讲,我们大家都不同意,要求的是要么见到钱。要么就拘留他。



法官又做对方工作,他装模作样的打了几个电话借钱,结果还是没有钱。执行法官让法警去取手铐,先把对方的行动给限制了,接着让我们写了一个要求拘留对方的书面材料。准备让领导签字开拘留证了。

就在执行法官拿我们材料要走的时候,对方提出来,先给1万块,法官好像见这种人也多了去了,又询问了一下我们先拿一万块钱行不?我们觉得太少,但是也松了口,只要对方再拿点诚意,我们今天可以暂时放他一马。最后老赖又打了N多的电话给凑了2万块,让他老婆给送了过来。等人送钱的过程中,法官也给我们说了大概情况,意思是先拿一部分,如果对方后期不履行还款可以随时再拘留他。我们的目的也是要钱,先拿2万总比没有强。 拿到钱,我们给对方做了个手续,法官让我们先走,可能也是怕我们报复对方。我们在法院门口等了一会,对方也被放出来了。

我经历的强制执行的全过程就是这样,如果对方以没有钱当幌子的话,估计就进拘留所了。也许很多人都觉得对方如果确实没有还款能力,不能算“老赖”,其实这种界定是很模糊的。拘留不拘留还是以受害方的意见为主的。希望我的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


猴儿莫调皮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分两个种情况来看,就是被执行人到底是真的没有钱还是有钱故意不还?

如果是被执行人真的没有钱,那只能遗憾的说,还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因为他没有钱,并不是因为他挥霍了或者把财产转移了,而是他确实没有财产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等待,等到什么时候有钱了,什么时候再去执行。这种情况也是最无奈的,也没有办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是被执行人有钱而故意不还,或者他把财产转移了,这种情况相对来说还比较好制裁一些,因为这本身是被执行人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我们可以把他列为失信人员名单,而且还可以尽可能的调查他转移财产的线索,看看是否还能有追回的可能。另外,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可以追究他拒不执行判决罪,最起码能够解心头之气吧!

当老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会被: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但是不论是上述哪种情况,被执行人没有钱,都会给债务人造成一定的风险和被动,所以我们在借款的时候一定要找那些靠谱人或者经济实力比较强的人的进行交易,对于风险比较大的债务最好不要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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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都会说自己没有钱还,不是故意逃避债务的,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并不是毫无办法。

因为被执行人自己申报财产只是执行财产调查当中的一种方法(一般也是最没用的方法),其实我们还可以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以及法院依职权调查两种方法来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其中主要依靠的是第一种,一方面是因为一般的强制执行常发生在借贷纠纷、劳动纠纷、家庭纠纷等情况下,双方或多或少有些了解,更容易提供财产线索;另一方面是目前我国执行案件堆积,每位执行法官手中都有大量执行案件,很难对于每一个案件有充足的调查取证时间。

所以,面对“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说没有钱”的这种情况,申请执行人很多时候都要努力的去收集、调查一些对方的财产线索,以便可以早日追回自己的权益,但要切记,调查线索时不要采取一些违法的手段。

调查财产情况一般采取的手段:

1、一般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

2、在系统当中无法财产信息的,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必要调查;

3、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审计调查、公告悬赏等调查措施;

4、其他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财产调查措施。


东友律师事务所


本文仅仅从申请执行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仅仅考虑作为申请执行人,在被执行人以没钱、失联等方式逃避执行的情况下,怎么去配合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方法总比困难多

作为申请执行人,往往一边开心于法律支持己方的诉请,一边担忧着被执行人当起了老赖。强制执行乃品尝法律胜利之甜美果实,若碰到了老赖,那么这个果子可不是那么甜美,甚至连酸果子都吃不到。

老赖,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他们会采取搬家、更换电话号码、拉黑名单等多种方式失联,也会通过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他们想方设法的去逃避执行,幻想着可以靠这些手段逃避债务,继续潇洒于世。

那么,作为申请执行人的你会同意吗?不会,不仅你不会同意,执行法官、法院、法律更不会同意。联合惩戒的大锤已经向老赖挥去,在申请执行人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之下,必将砸的老赖无处遁形。

什么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一种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主要是用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虽有财产但难以执行的金钱债权执行案件。若法院已穷尽各类财产调查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过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若发现有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对于正处于执行程序中或者已经以终结本次执行结案的执行案件,我们可以做些什么来配合法院执行以要回更多的钱?

执行的关键就是要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执行机关虽然有许多法律赋予的调查取证权利,但受到“人少案多”、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现实情况的限制,仅仅依靠法院是难以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所以说,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对案件的顺利执行和要回更多的钱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怎样才能获得很多的财产线索?

1、凭借对被执行人的了解,主动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相比司法机关,申请执行人往往对被执行人的财力状况比较了解,双方之间的经济往来也表明着对被执行人履约能力的信任。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心态:他有房子、车子、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我借钱给他我放心,我和他做生意我放心,殊不知任何交易都是有风险的。所以若你掌握着被执行人的房屋、车辆、工资卡账号、股票、股权等等财产信息,你应该主动的向法院提供,提供的财产信息要尽量准确,以确保法院能迅速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防止其转移财产。比如工资卡所在银行的具体名称和账号、车辆的车牌号等等。

2、聘请律师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执行债权人财产调查权是一项法定的权利,可由法院为代理律师出具调查令的方式落实,律师可以持调查令向国土、公安、人社、工商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登记信息,并将获得的财产线索向法院提交。

3、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执行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可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者比例奖励举报人,奖励的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更多的财产线索意味着更多可被强制执行的财产,也意味着能要回来更多的钱。作为申请执行人,应该比法院更了解和关心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积极主动地采取多种办法调查和获取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向人民法院提供,是要回更多钱的关键。

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方法?

1、向法院申请布控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为了打击老赖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近年来不断加大着执行的力度,也不断完善着执行措施。为了防止被执行人采取失联等方式逃避执行,法院可以通过布控被执行人的方式来寻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公安机关会协助寻找和控制被布控人员。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监控系统的普及,被布控人员被控制的概率正不断提高,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在被控制之后,在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的压力之下,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家属会主动履行义务。

2、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若发现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予追究的,可以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可能面临刑罚处罚的巨大压力之下,绝大多数的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就算借钱也会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解决执行难问题,不仅仅依靠人民法院的各项强制执行措施和大量执行人员努力,更少不了申请执行人的配合,在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之下,老赖必将寸步难行!


若你有不同的观点或者其他问题,欢迎留言评论或者私信。你的点赞和关注是对我最大的支持和鼓励。


法律工作爱好者


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说没有钱,第一种最糟糕的情况就是等,只有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可以申请法院继续执行。

第二种情况,法院也有案例,就是被执行人的房子会被拍卖,还清债务。

案例回顾:

孙某驾车在一处人行横道上碰撞了过马路的邹某,造成60多岁的邹某受伤住院,交警认定,孙某负全责。之后,邹某两次提起诉讼,要求孙某支付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

经历了一审、二审,法院依法判决孙某赔付50多万元。邹某依法申请立案执行后,孙某有住房一套,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

法院公告告知孙某自行腾出住房,但其仍然不予配合,于是法院执行人员在公证处的公证下依法强制腾退孙某的住房,并加贴封条。

法院启动拍卖程序,将房屋拍卖了70多万元,随后法院从差额款中预留20万元作为保障被执行人孙某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款项支付给了邹某。



法院出于维稳考虑,对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的处理非常慎重,但也导致执行案件有可能处于停滞状态,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不能及时收回,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强烈。

很多债务人住着豪华宽敞的大房子,却不偿还债务,以唯一住房,叫嚣法院执行。更有一些债务人对外大量举债后,在知道将被诉讼或已经诉讼后出售自己的其他房屋,但在执行时其又以“仅有一套房屋”为由抗辩法院执行。

但从2015年5月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一套住房也是可以执行的,国家只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并非房屋所有权,不能把被执行人的社会保障义务转嫁给申请执行人来承担,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执行。


律师说


被执行者说没有钱,应该根据其是真的没钱,还是有钱不还,两种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1、如果被执行人真的是没钱,实在是因为没钱而使法院无法执行,那暂时还真的没办法,只有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可以申请法院继续执行。这也是最无奈的一种情形,被执行人没有财产。谁也没有办法,只能等。

2、如果被执行人称自己没有财产,但是法院在强制执行的时候发现,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就够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样法院就可以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种方式还比较好办,我被执行人手里有钱,抓起来关几天就会还钱了。这也是法律处理打击老赖的手段,否则老赖就是不还钱,就没办法了。

最近一段时间,公检法对于打击老赖的力度很大,也是为维护百姓的合法利益,不让老实人吃亏。


法律视界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财产处理,的确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还是在于法院和当事人间的联动配合。

我觉得处理方式就是相互配合。

对于法官来说,执行案件复杂数量大,当事人又容易着急,所以作为申请执行人来说一定要理解办案法官的压力和难度,工作方面更要体谅一下。其次最主要还是要解决执行问题,法院要加大范围包括技术范围在内的财产搜索和执行力度。

对于当事人自身来说,更应该处理好与法官的关系,本身法官手里的案子太多,太杂。我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见过很多当事人,心情比较急躁,容易跟办案法官起冲突,这样对执行的工作就很不利,应该配合法院法官积极寻找对方的财产线索 。

"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法院目前已经加足马力克服种种困难,抓执行,克服执行难得问题。社会越来越不容忍老赖,给老赖的压力也是步履维艰,相信执行问题会得到解决,老赖也会越来越少。


爱篮球的法律虫


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说没有钱,遇到这样的情况,每个人的处理方式都可能不同。

有的人可能直接就根据对被执行人的了解,知道是不具有偿还能力的,就放弃或者继续等,直到有财产再执行。因为法律不强人所难。

有的人会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财产包括个人账户资金、不动产、动产等。

对此,我们首先需要对被执行的财产提出线索,法院才会根据提供的线索信息进行查询,是否真实,是否已经被查封、扣押或抵押等。

其次可以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罚措施。

如果没有财产的,但是属于财产转移的情形,可以通过悬赏公告的方式征集被执行人的隐匿财产线索。

最后,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用于偿还申请人的债务。




强制执行悬赏网


需要查询名下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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