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全國一級拘留所是如何化解社會矛盾、創新社會治理新舉措的

四年來,主動排查出仇視社會、債務糾紛、欲報復他人等矛盾糾紛187起,化解率達85%,被拘留人出了拘留所還紛紛給拘留所送來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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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一級拘留所是如何化解社會矛盾、創新社會治理新舉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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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年“零事故”,隊伍“零違紀”,連續兩年被評為全國“一級拘留所”並榮獲全省“三項工作”優秀單位——在宿松縣拘留所榮譽室裡,掛滿一排排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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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長蔡又松說,也許有人認為,只要管好被拘留人不出事,管好民警不違紀,就是一個好拘留所了,其實遠遠不夠。一流的硬件與軟件設施,都只是各項工作不斷創新、不斷提升的平臺和保障,做好“人”的工作,打開“心”的枷鎖,化解各種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癥結,才是這所“特殊學校”更高的目標和追求。近年來,宿松縣拘留所探索總結出的“摸、察、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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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情況,掌握主動權

讓他說出心裡話

凡新入所的被拘留人,管教民警都會詳細查看案件材料,主動與辦案單位溝通,第一時間掌握基本案情,找出矛盾成因和焦點,制定有針對性的調解方案,力求在被拘留期間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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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民營企業老闆趙某,因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被司法拘留。管教民警先後14次教育談心,耐心勸導,趙某終於如實說出了身上的債務問題。原來,他因企業經營管理不善,在2015年前後,共欠下銀行貸款4500萬元。本次司法拘留被起訴判決的,是兩筆私人債務共計人民幣300餘萬元。如今,企業大宗財產早已抵押給銀行,其餘財產被法院扣押、凍結,短期內實在無力償還。他憂心忡忡地說:如果不盡早協商出結果,自己恐怕要成為拘留所的常客。管教民警瞭解到,該企業產品品牌價值較高,只要儘快恢復生產,企業就可能起死回生,申請人和債權人也有希望討到欠款。於是,拘留所立即按照相關規定,啟動“重大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機制”,根據趙某提供的債權人,列出詳實的債務清單,6次組織債權人來所內調解。經過努力,這起經濟債務“串案”成功得到妥善化解。今年11月8日,民警回訪得知,該企業近日將重新運轉。

“察”明問題,對策精準

及時化解極端情緒

民警從觀察被拘留人一日24小時生活情況入手,重點觀察其精神狀態,看其是否流露和表現出異常或極端情緒,以便及時做好心理疏導和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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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宿松縣程嶺鄉村民王某利用體育彩票中獎的200萬元現金,在本鄉投資建設石料加工廠,開採權原屬鄉政府。至2014年,王某累計投入300餘萬元。後鄉政府出於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考慮,對採石區進行重新規劃。王某的石料廠和另外三家石料廠均處於政府規劃區外,屬於禁採區,不得繼續開採石料。經採石區內聯合採石場共同商議,給予採石區外四家採石場一定經濟補償,其中王某的採石場補償款為60萬元。王某認為補償款過低,極為不滿,同時臆斷系唐某華暗中與鄉政府聯手排擠打壓自己。於是不斷赴省、市、縣三級政府上訪,利用個人QQ在新浪微博多次發佈信息,揚言要實施爆炸,與他人同歸於盡。王某入所後,管教民警觀察發現他情緒急躁,性格偏執,晚上躺在床上翻來覆去,躁動不安。有時還自言自語:“老子不想活,出去就炸。”常年從事採石工作,精通爆破技能,在採石場也有機會接觸到爆炸物品,他出所後很可能會鋌而走險。拘留所及時制定化解方案,並與縣綜治辦、鄉政府、辦案部門負責人通報會商,同時派民警走訪相關當事人及其親友,諮詢法官和律師。經過本所心理諮詢師和管教民警的心理疏導,王某情緒趨於穩定,與人交流開始正常,風險係數開始下降,所提出的訴求逐漸接近客觀實際,尤其是對自己放出的“狠話”感到心虛。時機基本成熟,拘留所立即啟動大調解工作平臺,由縣綜治辦牽頭,召集縣安監局、經信委、九姑和程嶺兩個鄉鎮領導、辦案單位、各方當事人,在所長蔡又松的主持下,前後經過7輪協商,問題終得解決,風險終得化解。

“評”定等級,找準切入點

妥善解決高額交通肇事賠償糾紛

經過深入“摸”、仔細“察”的基礎環節後,拘留所研究確定矛盾糾紛等級,然後制定相應的分級分類化解方案,落實有針對性的處置措施。一般性矛盾糾紛,由一名副所長和一名管教民警負責調處;重大複雜矛盾,由所主要負責人牽頭,及時將情況報告縣綜治辦,為落實部門聯動調處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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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熊某與朱某發生交通事故,致朱某死亡。宿松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熊某不服,提起上訴。案經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熊某賠償朱某因交通事故死亡造成的各項損失近50萬元。該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熊某以家庭困難為由,一直未履行賠償義務,被處司法拘留15日。熊某入所後,內心一直焦躁不安,情緒異常低落,對家庭和未來都失去信心,存在產生輕生念頭可能,給監所帶來風險隱患。

鑑於上述情況,拘留所迅速將熊某案評定為“重大矛盾”,對熊某採取監控措施,隨時隨地掌握其行為動向,確保萬無一失。心理諮詢師、管教民警、所領導根據各自的分工,全天候巧妙配合,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在各方面教育引導多管齊下,在家人親友的通力配合下,最後得到了受害方的諒解,履行了部分義務以及後期還款計劃,自己也走出陰影,被提前解除拘留。該案的成功化解,首先離不開“評”的及時和準確,為此後耐心細緻、以案說法的法制教育,正確對待人生中突如其來的挫折,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前提。2017年,該案入選安徽省拘留所矛盾化解“十大精品案例”。

“解”除癥結,多方共贏

消除誤會疏通心結

民警通過舒緩心態、降溫調處、換位思考、親情感化、部門聯動等,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靈活掌握調處矛盾,合理運用各種方法,務求實效。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實現各方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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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就是把我關一輩子,我也不想辦法還錢給他……”2017年4月,宿松縣破涼鎮居民劉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義務被司法拘留十五日。被拘留期間,劉某終日悶悶不樂、焦躁不安,拒不配合管教工作。經多次教育談話,得知劉某是因為怨恨債權人郭某不該將他告上法庭。原來,郭某同劉某系表兄關係。三年前,劉某為擴大木材生意,向郭某借款80萬元。後來,因生意虧大了,劉某一直沒能將錢還上。郭某以為是劉某故意不還,便將劉某告上法庭;而劉某則認為是郭某一點不講親戚情分,遂對法院的裁定置之不理。瞭解問題的癥結後,拘留所迅速將劉某、郭某召集在一塊進行座談,不僅使雙方消除了誤解,而且達成了還款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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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疏導解心結、搭建平臺化解經濟矛盾、多措並舉解債憂、院所聯動化解計生矛盾、組織聽證化解交通事故矛盾……一系列矛盾糾紛的成功化解,為拘留所積極化解社會矛盾、參與社會治理走出了一條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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