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有钱不还,还用他人名字购置资产,用他人证件办银行卡,该怎么办?

人不失格


这个主要是不好举证。

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并且通过其他途径及形式购置、转移财产,其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购置、转移财产,进行消费,确实很同意规避强制执行,而这个也成为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最常见方式。而作为个人,因客观能力限制,很难对此进行举证。

所以,如何解决执行难?这一直存在困扰。

有的人员建议设置执行立案审查前置程序。

所有的执行案件在法院立案执行前,建议所有的执行案件都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作为刑诉法规定的侦查机关,享有侦查权,在证据取证上具有无可取代的优势。所以立案前由公安对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等拒不履行行为,是否涉嫌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犯罪,若查证属实,直接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叶律师


这个问题的确存在,但还是有办法对付的。一是收集确切的证据,比如他住的房子是别人的名字,那你可以找房款的来源,从银行流水开始查,一定会查出猫腻来,把证据提供给法院执行。办理别人名字的银行卡,肯定是要有消费吧,通过手段查找消费记录,抓住他自己消费的证据。记住,无论他有什么手段,做任何事情却总是会留下痕迹,尤其是资金的兜转,每一笔都会留下银行记录,顺藤摸瓜总会找到去向,只不过会很麻烦和消耗时间,同时调查也需要精力和时间以及金钱,这都需要成本。还可以发放举报有奖信息,举报资产着落实后给于提成奖励,反正老赖都是咎由自取,不要以为他们可怜,都是人的贪婪和劣根造成的,任何老赖都不值得同情,要采取一切手段让其生不如死就没人敢做老赖了。在中国普遍存在着老赖丢了名声还过着有钱人的日子,看看日本,只要你破产老赖,连家都不能住,直接去地铁站或者广场上,让失信者生不如死,就不会有人犯错了。


哇啦456


老赖是人民群众对因为欠钱不还而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俗称。判决生效后,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如果被执行人存在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禁止乘坐高铁和飞机,无法购买高铁票和飞机票。此外,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不定期向各协执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将在银行贷款、参加招投标等各个方面受到限制。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

如果你发现老赖存在用他人名字购置资产,用他人证件办理银行卡等行为,你应该第一时间联系你案件的承办法官,向法官汇报上述情况。如果你有书面证据一定要提供给法官,并向法官询问解决办法。如果你个人无法获得上述证据,那么你可以书面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

如果能够证明老赖确实存在用他人名字购置资产,用他人证件办理银行卡等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对老赖实施司法拘留。被拘留的老赖会被法院送往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的期限最多15天。如果拘留期满后,被拘留的老赖人仍不履行的,你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如果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立案的,你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老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希望你能早日制服老赖。如果你还有问题,可以关注我,我会尽力给你解答。


榨汁小二郎


如果申请执行人确实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恶意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可以提供给法院,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此种情况一般证据确凿的,法院会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被执行人刑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般法院通过“点对点”及“总对总”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流水情况,如果被执行人使用他人银行卡或者以其他人名义进行消费的情况下,法院确实是无法发现的,所以申请执行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事实的,完全可以取证然后提交法院。


麋鹿说法


题主你好,针对这个问题,其实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老赖”这个词,并不是我们空想出来的,而是由特定的历史时期,以及特定的社会现象所衍生出来的,而其中一部分特定人群,就是通过题主所说的办法,转移自己的财产,用别人的银行卡消费,在银行流水以及固有资产上,完全是一片空白。当然,并不排除有的人真的是有困难,而无法履行法院的判决,但是如果是自己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已经构成犯罪了,在《刑法》中就有规定: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如果是新人有钱不还,应该怎么办呢?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切都讲证据,那么,有哪些证据可以被使用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也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

一般来说,都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如果当事人对收集证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而对于这种情况,有以下几种收集证据的办法:

1、录音。既然是用他人名字购置资产,用他人证件办银行卡,那么当失信人要使用“他人”的名义的时候,肯定会和他有一些商议,商议的内容,就是凭证,如果有书面的往来,就更好了。

2、实际消费。失信人是拿着他人的银行卡消费,那么消费的东西,肯定是自己需要且自己所有的,那么当“他人”和银行卡在不同的地方,且银行卡是失信人长期使用,这也是一种证据。

至于其他的方式,小编暂时还没有想到,希望有知道的,可以补充,讨论讨论,或者说对于小编的看法有什么不同见解的,也一起讨论哈!


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


这个问题无法破解,属于执行阶段的死结。所以说,老赖不入刑,一切都白谈!

1、老赖之所以成为老赖,就是有钱不还,你还拿不到相关证据。

2、目前基本没有破解办法,除非能够掌握资金来源和渠道,证明与老赖有关,但是这些证据个人很难掌握,但法院又不会主动调查。(很多人说法院不干活,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每个人都查就乱了,而且如果不是真线索,会侵犯别人隐私)

3、如果老赖真有钱,那就向他恶心你一样,去恶心他吧,自己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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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普法宣传


也是的,要都要不过来,现在把我整得资金链断裂,我自己借的都还不上了


奋斗闪还无忧的小书童


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现在老赖就是钻这个法律上的空子,所以好多老赖欠着别人的高额债务而照样在外过逍遥快乐的日子!他们住着别人名下的房子别墅、不用坐飞机高铁开着别人名下的高级小车、用着别人的手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等,整天看着他们招摇过市可我们却一点办法都没有,官司打赢了,诉讼费也交了却血汗钱拿不回来啊!希望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尽快研究研究方案堵住漏洞!真正让他们出行寸步难行!建议办事出门一律使用身份证,凡是老赖全部关闸!坚决推行老赖入刑!


讲完又讲


很多老赖就是这样干的,钱和财产转移到父母,妻儿门下照样开公司,搞开发享受美好生活,就是不还钱。法院强执又不去追究钱财转移到什么地方,只是把老赖个人打入失信人,才造成了诚信危机。如果每年象严打那样采取强制措施把老赖拘留一次,让老赖写出承诺写出保证还债,法院判决就不会让人民群众失望。


手机用户54455165417


不完全怎么理解,在中国目前有这么多老赖当中就没有冤枉的吗?为什么没有一个报道出来,中国现在那么多律师没有一个伸张正义,有的律师明明知道自己代理的诉讼是断子绝孙的诉讼,在法庭上还振振有词说没有人性的话,这种律师说白了就是有钱人的🐶,这些律师的下场最后比老赖还要悲惨,就像野🐶一样被社会抛弃,希望正义不要被金钱打到,中国几千年文化继续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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