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骨架生产


您好,您的问题从棚户区改造、不同土地性质的拆迁补偿、注意事项等方面来分析。

一、关于棚户区改造

首先看什么是棚户区?一般情况下所称的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大、房屋适用年限较长以及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较为简陋的区域。

棚户区改造项目本是一项利民惠民安居工程 ,故而在项目审批和资金支持上都有较多的优惠,比如行政审批快速通道、财政金融支持的力度等。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仍然是依照国家关于征收拆迁的相关法律进行。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如果涉及到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补偿内容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补偿方式上,货币补偿或者是产权调换是可以自由选择的。

如果是涉及到被征收拆迁的土地为集体土地,其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拆迁补偿。涉及到耕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等地上附着物补偿。对于失地农民,还涉及到社保费用的缴纳。涉及到房屋的,除了宅基地补偿外,房子等地上附着物也要给予补偿。同时搬迁安置、过渡费用、装修费用等也应给予合理补偿。

在补偿方式上有如下三种:1、房屋安置,就近地段最低拆一平还一平;2、货币补偿,房屋构建成本价+宅基地补偿起步;3、迁建安置,审批宅基地,同时补偿房屋构建成本

<strong>


三、注意事项

1、如果是划入了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可以如下主张,如若是货币补偿可以参照周围类似房地产价格,如果是产权置换,就近地段最低拆一还一。

2、如果具有实际持续经营行为,并且具备相关经营手续的,需要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3、不论是哪种项目的拆迁征收,不论是哪种补偿方式,均应遵循合理补偿的原则,即不得因为征收拆迁降低了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

同时提示大家,基于拆迁征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各家情况不同,需具体分析,不懂的一定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点击头像关注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头条号,获取更多征地拆迁相关知识,如需咨询,点击头条号首页,首页底部可以咨询。


京平律师事务所


关于棚户区改造,本质上也是拆迁补偿的问题,故棚户区改造补偿也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一就是1:1.5的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被拆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过渡费,搬迁补助等。关于面积认定,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规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大方向还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来进行赔偿,具体的依据当地所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来确定。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京尚拆迁律师


关注头条号德凯赵律师2000,如有疑问可以私信联系

你好,针对棚户区改造因为国家没有统一标准,通常地方人民政府会根据当地房屋的建筑价格及区位价格制定补偿方案,原则上不能降低你现有的生活水平。

1、产权置换需要根据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居住环境、交通教育条件等因素是否与现状有所差异,涉及区位补偿问题。

2、货币补偿要参考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以保障你原有居住条件。

另外拆迁还需考虑装修的补偿、临时安置费用、附属设施的补偿、其他奖励费用等。

如果棚户区改造给予的补偿安置不合理,可以考虑以下两方面内容

1、补偿方案是否依法制定、是否征询村民意见、召开听证会、有没有常委会决议及是否做过社会风险评估,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确认违法来争取合理补偿;

2、拆迁本身是否合法,可以向省自然资源厅(原国土资源)申请项目的建设用地审批材料、征收土地公告、补偿方案等信息,信息不全的情况下其拆迁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因违法拆迁出具的任何补偿方案必然也是违法的。

赵律师提示:任何降低原有居住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均具有违法性,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在法定期限内维权。


德凯赵律师2000


对于很多棚改项目,拆迁方都本着“一刀切”的标准对被拆迁户进行补偿,且并没有考虑到房屋的实际情况,那么,不管是普通房屋拆迁还是棚改都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或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出合理的补偿安置条件。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置换。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其次,对于棚改拆迁项目中,被拆迁人同样享有关于依法评估的权利。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里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很高兴为您解答。点击头像关注我们,获

取更多征收拆迁知识和咨询服务。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1、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2、符合“三规划一计划”。具体是指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完善的棚户区改造规划。根据《通知》,各地区要进一步摸清待改造棚户区的底数、面积、类型等情况的基础上,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且应当突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5、征收补偿费用必须落实到位。由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人数众多,为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一分为二。
1、如果征收的区域属于国有土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如果征收的区域属于集体土地,补偿最低不低于重置成新价。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现金补偿包括:宅基地地价,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装饰装修),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助和奖励。房屋置换补偿包括:安置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助和奖励,补偿差价(被拆迁房屋协商价或评估价与置换房屋的评估价的差价)。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需当面咨询,欢迎来所详谈。律所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 号庄胜广场第一座西翼 1316-1318 室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每个地方,每一次都不一样。都是自己谈,反正都是打心理战,没有什么标准可言。谈到大家都愿意的地步就是标准!都是富人们的游戏而已。你谈得不好,就有可能比你的邻居少得一半!


扯得很之无尘子


棚户区改造的标准就是政府少花钱或不花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