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比如继承的或者买来的另一处宅子,会被无条件收回吗?

别落


现在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比如继承的或者买来的另一处宅子,会被无条件收回吗?

农村一户一宅是农村宅基地的大政策,但是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还是要尊重历史的。对于继承来的房屋,国家是承认长期的使用权的,而对于购买来的房屋,要根据不同情况对待。下面晏子就和大家说说农村宅基地这方面的政策。

继承来的住宅

农村继承来的住宅,是指父母和其他先人去世之后,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来的农村房屋。这些房屋属于先人的私有财产,其后人有依法继承的权力。这种情况下,不管继承人是否是农村户口,都可以依法使用该房屋,所以不受农村一户一宅的限制。只不过这种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不是永久的,只是长期的,使用至该房屋自然倒塌损坏不可再用时,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这也正是农村合法宅基地翻建也需要审批的原因之一。所以,继承来的宅子,只要住房还在,完全可以放心居住,是不会被收回的。

花钱买来的住宅

对于花钱买来的住宅,要区别不同的情况,主要看购买时间,还要看购买人是否有购买权限。根据国家的规定,1982年国家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你购买了农村的住房,对于宅基地都执行地随房走的政策,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转移,不用办理批准手续。所以,在现在一户一宅的政策下,1982年前历史上形成的购买事实是予以承认的。只要你是农村户口,即使多出一户一宅的规定,可是依法可以确权的。只不过在以后的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者政府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比如你的子女大了需要分户,就不能重新申请宅基地了。

但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颁布之后购买的,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也就是说,购买者的身份必须是农村户口,确实需要宅基地,可以购买本村村民多余的宅基地,经批准后宅基地使用权归购买者。如果你的身份是城镇人口,或者你的宅基地本来就够了,没有申请宅基地资格,你购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移就不会被批准。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也就是说,你买了只是买了房子,不能买到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样的买来的房屋,在宅基地确权中不会被确权,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但不能没收你的房屋。

综上,农村宅基地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确权和拆迁中是会尊重历史的,不会不分清红皀白给予没收。


齐东晏子


必须要明白,对农村实施“一户一宅”政策是为了最大效用的发挥农村土地可利用价值,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一般按照一个户口一块宅基地的要求,我们老家在华北平原,规定一户允许拥有面积为133平方米-200平方米左右的宅基地面积,如果在盐碱地或者荒滩地等恶劣土地上,这个面积可以放宽到265平方米左右。对于超出规定面积的宅基地予以收取一定费用继续使用,就可以不被收回。

但是这个政策在农村也并不是一刀切的,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在大原则不改变的基础上,灵活安排。

了解这个基础之后,我们来分析一下,继承或买来的另一块宅子会不会被无条件收回?

1、对于继承的宅子,只要属于合法继承,那么这部分宅子便不适用于“一户一宅”原则上,是可以合法使用的,不会被收回。由于土地属于村集体,因此有些地区合法继承的宅子只要房屋没有破败销毁,或者拥有者没有将户口转移到其他地区或城里,那么这部分宅子是可以合法拥有的,这种情况造成的“一户多宅”也不会被无条件收回。

2、农村的宅基地明确规定不可以买卖,可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却可以在村集体内合法转让,也就是说,如果你通过合法的渠道花钱购买了别人的宅子,别人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这部分是合法合规的,对于这种情况造成的“一户多宅”是不会被无条件收回的。

3、还有其他情况,比如我哥哥结婚后,哥哥一家四口一直没有跟我爸妈分户口,但是哥哥早就在新农村拥有一块宅基地,这样会造成我父母户口出现多块宅基地。这是因为分户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这种情况也是不会收回宅基地的。

4、也就是说,在村里宅基地的使用以及是否收回,是会根据村里家庭实际情况来定的,只要符合规定符合原则不违规,一般都不会无条件收回多出来的宅基地。

所以题主所说,继承或买卖来的另一户宅子,只要合法合规,是不会被收回的。


李阿冰


不同的问题当然要不同的对待,不可能说所有的问题都会被一刀切的去解决!

一户一宅制的问题,对于目前农村里面,确实也在进行测量和调查。但是对于目前来说很多都是还没有调查完的,甚至还没去量完的。

当然对于一户一宅制这个问题,很多人会有不同的想法,也不同的看法。

对于农村里面一户一宅制的问题,不知道大家是否有了解过。


继承遗产不属于一户一宅制的问题

针对于农村里面,假如属于遗产继承的问题,那么会不会被列入一户一宅制的问题呢?

这个肯定是不是的,一户一宅制说的是宅基地的问题,当我们继承的时候是继承房子,房子才是作为遗产的继承。而不是宅基地

以后一台只是针对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和设立的一个住宅管理办法要求的条件。

所以在遗产继承的过程当中,这个一户一宅制是没有办法进行继承宅基地的问题的。

所以在这个环境和条件之下,大家也不必担心这个问题,因为不会涉及到一户一宅制的问题。


一户一宅制的要求之下,是否还能够进行农村里面购买别处房子?

在现如今的一户一宅制的情况之下,可能有的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假如我是购买别的房子。

那么会不会被收回呢?这个大家也是不必担心的。

一户一宅制的问题出现以后,即使你确定了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以后。是否还可以去购买房子呢?这个就得看购买的地方

比如说你在城市里面买他10套8套,这个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大家也不会拦住你,说不能够给你购买。

只不过是不能够在农村里面购买这个房子,即使在农村里面购买房子,你是没有办法办理到相关的证件

比如说宅基地证,这个时候大家有可能就会了解清楚,再购买的时候即使能够通过合法的渠道购买的房子,但是宅基地这个是不能够过户的。

因为在农村里面已经满足了一户一宅制的条件,就不可以再进行办理宅基地过户的问题。



不会被收回。

在目前的看法当中,所有的省份出现的问题当中,并没有提到被收回这个问题。

不管是通过合法的购买,还是通过继承的方式。都不会被强制性收回,那么针对于宅基地面积超出规定的面积,才会产生一些其他的疑问。

有可能会进行相对应的收费,或者其他的各种限制条件等等。


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我们觉得应该以当地公布的为准,大家参考当地里面公布的这个条文条例规定。


农人莫小道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农村目前实行的是“一户一宅”政策,有关于“一户一宅”的解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明确的定义,原文内容如下:
很明显,原则上,在农村,拥有本村常住户口的村民,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

但在农村难免有许多特殊情况,致使一户多宅的情况实有发生,比如通过房屋继承、买卖等获得。

事实上,并不是说因为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政策,所以就严禁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更不会一经发现“一户多宅的情况,就会将宅基地无条件收回。

关键在于你的“一户一宅”以外的宅基地是否是合法取得。

如果是通过合法合理的继承途径取得,虽然宅基地所有权是归属村集体所有,不能被村民当成私有财产继承。但因为宅基地上的房屋是私有财产,当村民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之后,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当然也就合法拥有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另外,同为本村村民之间进行房屋买卖,并且履行了合法的手续,这种情况下出现的一户多宅也是合法的。

如果村民目前“一户一宅”以外的宅子无法合法的确权,也不用过于担心会被无条件收回,毕竟国家还是本着以农民利益为重的原则的。

对于无法确权的宅子可以提前做以下两种考虑:

1、主动申请回收,然后经当地土管部门核实审查之后按政策给予一定的补偿;

2、向村委会申请要求在本村内部进行有偿转让,接受转让一方除了得是本村村民之外,还得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


陌上花开且缓归


现在暂时不会!有的在城里买房了!户口也转移城市了!可是农村也有宅子和地!!这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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