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学生享受服务该不该付费?教师额外劳动该不该得到报酬?

逆时针ZZZ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了解“课后服务”的宗旨: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下边我们做下分析:

1、学生享受服务应该付费。课后延时服务是采取的家长自觉自愿的原则,因为课后服务的目的是为了那些,因上班不能按时去学校接孩子的家长,解决接孩子的问题,这些家长有需求,再加上牺牲的是老师们的休息时间,适当的付费是应该的。

2、教师额外劳动应该得到报酬。课后延时服务是在老师们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老师们有得到相应报酬的权利,也有补不补课的权利。本来上了一天班了应该享受一下悠闲的时间了,学校让搞课后服务,如果是一天两天的吧,一般老师给不给报酬都无所谓,但是天长日久,一学期甚至是一年就得考虑报酬问题了。

3、课后服务也不是所有的学校都需要。主要是针对城市里双职工家庭中有低年级孩子的家长,在农村寄宿制学校不存在这种情况,所以该怎么办得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去具体对待。


不是天方夜谈


关于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绝大多数地区,从明天(也就是4月日)开始,就将全面开始实行。对于绝大多数家庭而言,课后延时服务,解决了下午3:30的难题,是为人民群众着想的利民之举、便民之举,也是惠民之举。

但随之而来的几个问题,可能是始料未及的.在这个政策刚宣布的时候,三水三心就发表过文章《深度观察:课后托管服务可能会带来哪些问题?》,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了预估。

一,关于延时服务的时间问题,究竟什么叫做延时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应该是从举国上下大声呼喊减负的时候,沃恩没有其他的直接指标来表明减负成功,于是,就用上学的时间,这一最具有指向性意义的东西开了刀——几乎所有的小学,下午都很早放学了,特别是低年级,有的甚至下午2:30、3:30就放学了,这就成了著名的“下午3:30难题”!

我们很多人呼吁改革,其基本的出发点就是“下午3点半放学不能接娃怎么办?”,事实上,这种问题毫无道理也毫无意义——那晚上十点放学,你是不是还可以来个“晚上十点放学不能接娃怎么办?”

所以,我们首先要思考的问题,其实是究竟该不该下午3:30就放学!

个人认为,在普遍实行下午5:00下班的形式下,其实,放学的时间,本来应该有更加科学合理的安排的!

究竟如何安排,应该考虑教师上班时间、小学放学需要接送等具体因素,来统筹考虑。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将下午3:30——5:00设计为有偿的课后服务,其本身,就显失公允!

二,关于延时服务的收费问题

我们知道,一件事情,是否应当收费,要考虑其合法性、合理性。

1.关于合法性。

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不允许对课后服务收费,但也没有法律允许——那么,按照法治精神,对于政府而言,叫做“法无授权不可为”。

但我们知道,义务教育阶段,最突出的特点有三个,一个是强制性(也叫义务性),二是统一性,三是公益性,这是以法律形式(《义务教育法》)来明确的。既然是公益性,那么,在哪些地方应该是公益的呢?有些界限,我们可能并没有划定清楚。

在这一点上,过多的分析,可能不是太合适。

2.关于合理性。

现在早已进入市场经济时代,用市场的观点来看,接受更多的服务,自然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举个例子,你去喝茶,超过凌晨0:00,就应当每个小时加收服务费——这可是众所周知的吧!

前面分析了下午3:30——5:00,被设计为有偿课后服务的时间,并不是很科学,那么,以此来收费,是不是就缺乏这个合理性呢?

只是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采取了政府补贴一部分,家长缴纳一部分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至少,比起原来参加托管班,费用还是降低不少嘛。

三,关于教师的劳动报酬问题

对于教师来说,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出发,一旦涉及到超时服务,收取一定的劳动报酬,那是很合理的——为什么有偿补课,还是有很多人赞同,其原因,也就在这里——我付出额外的劳动时间,自然有权利收取额外的费用嘛!如果这个课后服务,是由某个公司来承包,自然,公司收取适当的费用,也是合理的!

既然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观点,那么,教师的劳动报酬,应该在什么幅度呢?有些地方采取的是一个小时十多二十元钱,这个标准,可能是值得商榷的!

四,这些问题,其实涉及到社会整体的问题

其实,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工程,牵涉到千家万户;教育也是国家民族发展的战略工程,涉及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永续发展。但事实上,教育也是整个社会的一个部分,教育的延时服务收了费,教师提供延时服务也获取了报酬,那么,其他社会管理部门的延时服务,是否也需要收费?工作人员是否也应当获取报酬?

总之很多的问题,都其实是一个整体的问题,要用整体的思维来解决,民生的痛点,该立即着手就立即着手,但系统的思维,却是整个社会集体和谐运转的关键。


三水三心


这个问题我太有发言权了,我整天和各个学校的校长老师,各个教育局领导,包括教育厅的领导,然后跟广大家长,学生接触都很多,我敢说头条里面说到对这个问题的了解,比我深入的真的不会太多。

言归正传说正题,首先从学校的角度,你以为学校愿意办啊?学校里面的校长老师一百万个不愿意,因为没有收益,但是风险无限,只要学生在学校出点什么事,他们就是首要责任人,而且这个责任似乎还是无限的,而且还有点不分青红皂白。至于酬劳这块,也只有看班的老师有,领导是没有的,而且酬劳低得可怜,因为所有的托管费用是直接进专户,支领都有标准,还要坚持普惠型。当然会有一些家庭条件不好的老师愿意,但是是极少数的,也有一些校长为了迎合领导也会做,但是绝大部分是不愿意的。

其次说领导部门,他们其实是很愿意,因为这个是政绩,而且他们不是首要责任人,最关键的是,他们才是决定供应商的人,你们以为是校长决定的啊?笑话,你们太肤浅了,你们这样认为是对中国教育行政系统的一窍不通。

然后是说家长,家长出现了两极分化。一种是赞同,然后往里面送的。这里面出现了一些质疑收费,以及希望收费更低甚至免费的想法。另一种家长是不参加,或者接回家,或者送补课。反正这两张哪种更好,我不做评价。但是就我接触的,参加校内托管的孩子成绩和家庭条件普遍不好,家长陪伴的时间也少,家长不重视教育也比较普遍。这个也是老师不愿意带托管的原因,不好管。

最后说说孩子的感受。反正孩子喜欢来我这里,因为我这里的条件比学校好太多,他们去小朋友之间说起来挺自豪的。而且我这里有个加餐,这个是学校没有的。


wstiancai


我觉得问题的焦点不在于“该不该付费”“该不该得到报酬”,那在于什么呢?答案在文后揭晓。我们先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回答“该不该”就是要找政策依据,这个问题得分成三个问题来分析:

1.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包括那些类型的学校?

2017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文件指出: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也就说只要是中小学,不论义务教育学校还是高中学校,不论公办民办,都要主动承担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2.中小学生享受课后延时服务该不该付费?

从文件规定来看,中小学生及其家庭是不用为课后延时服务付费的。文件要求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文件中还特别强调“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3.教师额外劳动该不该得到报酬?

文件也规定很清楚,教师该得到报酬: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

既然文件都规定的这么清楚,那么社会上仍有不少争议呢?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地方经费保障不足,教师报酬补助标准偏低。不少地方因为种种原因资金支持不够,学校、老师得到报酬补助偏低,部分学校想方设法向家长收费,家长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投诉,而教育行政部门也是无处生财呀。

其实,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政府补助一点、家长支付一点。虽然文件规定“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但是没有规定不许向家长收费。这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去科学核算后,定出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广泛征得家长同意后,报请物价部门审批,形成正式收费文件,并且加强费用监管。说实在话,学校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效果比在校外另行实施安全、高效。这样部门用心、家长放心、教师专心、孩子安心,在考虑地方财力承受能力又不会明显加重家庭经济负担的情况下,让课后延时服务进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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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的鱼


那么另外的一个问题是,老师付出了,是不是该收取相应的报酬呢?那要分析一下给学生补课的出发点是什么。如果学校是为了提高整体学生的学习成绩,使学校的教育质量得以提高而要求老师加班的话,学校就应该适当地给老师一定的补助;如果是老师的个人行为,甘愿付出时间和精力,自然值得赞扬,要是为了赢利而补课,真的不宜提倡。

概括上述观点,学生享受学校课后延时服务,不应该付费。授课老师理应得到一定报酬,但不能让学生买单。如果能够权衡各方的利益,那最好事先把一切都说清楚,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才能皆大欢喜。


那里的旭日一定很美


一、学生该不该付费?

答案是:必须的!

1、教育部门和中小学为了解决双职工家长“三点半”难题,开展课后托管服务,学生自愿申请参加。

2、课后托管是在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外另加的,提供服了有什么理由不付费。

3、学校提供为学生提供课后托管服务,费用谁来出呢?要么政府财政,要么家长。

4、已将实施了,课后延时服务的地方,关于付费方式有几种形式:政府全额买单、家长全额付费或者政府补贴部分费用。全国大多地区,都实行政府买单的方式,希望有更多的地方,采取政府财政买单的方式,让老百姓真真正正得实惠。

5、收费标准必须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备案,坚持公益性原则,不能给家长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

6、我所在的地区,实施课后延时服务,由市、区两级政府全部买单,每位学生每学期财政补助150元,不收学生家长一分钱。


二、教师该不该获得报酬?

答案是:必须的!


1、课后延时服务,是解决家长不能按时接送难题,而提供的服务。

2、课后延时服务,增加了老师的工作量,延长了老师的工作时间。

3、老师既然参与了延时服务,付出了劳动,为何不给报酬呢?

4、有些人,好像看到老师获得经济利益,就觉得心里不舒服了。

5、有人认为:三点半学生放学后,老师比较清闲了。那你就大错而特错了,作业什么时候改,课什么时候备、还有政治、业务、教研类的活动等等工作多得是。

6、我们实施课后延时服务一年多来,减掉兴趣活动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开支外,老师获得劳动报酬,一个月也就是几百块钱。没有某些媒体报道的每月一两千,那么多。


课后延时服务不是简单地看着孩子写作业、进行一些简单的文体活动,而是要开放学校的各类资源,给学生提供更多的个性化选择。不得不说的是,课后延时服务确实给学校和老师带来不少负担,希望能考虑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以更优质的服务让家长满意。



关于课后延时服务,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汇智坊


就目前来说,在农村地区课后延时服务出力不讨好。为什么这样说呢?第一,在广大农村地区,基本不存在课后延时服务,大多数家长按时接送孩子,有充裕的时间。第二,因为收费,许多家长不同意。虽然目前收费标准尚未出台,但从家长们的反应来看,大多数持反对意见。我们这里的许多学校,一个班级五六十个孩子,家长支持课后延时服务的也就七八个。第三,学生反对。说句难听的,对一些孩子来说学校简直是地狱,每天语文数学英语连轴转,学生感受不到学习的快乐,有的家长填写了申请延时服务单,却被孩子偷偷改掉了。第四,老师不乐意。近年来农村学校招收了不少城里的老师,这些老师因为家住城市,每天要急着赶回去,学校给的那点报酬根本看不上眼。课后延时服务,想说爱你不容易。


江山165940261


学生应该付费!各地经济情况不一样,可能家长承担的费用也不一样

按道理你享受了,多余的服务应该付费。其他任何行业也参与到他们的服务当中,都是要付费的。什么时候手续费啊?服务费啊?特别是医院,医院的每一个服务都是要收费的。

有个别地方经济发达的地方,好像上海就是完全由政府买单,学生家长免费参与。大多数地方可能家人要承担一定的费用。由政府和家长一起承担。

目前我们还没有开始实施这项服务,但我们前期已经对家长做了调查问卷,大多数家长也明白,这是一个额外的服务,所以他们愿意承担100~400之间这个费用他们都能接受每个月也有个别希望是由政府承担。甚至有个别家长会因为参与的活动不同,内容不同,而提高费用他们也能接受。所以学生付费的问题,我觉得从情理上应该没有多大问题。而且这项活动参与也是自愿的。



教师参与劳动就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

题主已经说清楚了,额外教师劳动说明这个这个本身不是教师的本职工作之一,他的利用休息时间去完成这件事情,那么也应该获得一定报酬。我们在这一块对老师做问卷调查的时候,我愿意参加的老师,他们都对自己的报酬提出了要求。何况老师也有家人,也有自己的生活,那么他愿意拿些时间,一方面为孩子们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情,但同时获取相应的报酬,补贴一下生活家用,我觉得这个也能说得过去。还有个问题,在问卷当中,很多家长都希望孩子老师能够猜到服务当中来,说明他们对老师还是最信任的。


最后希望此项课后延时服务能真正解决到家长,孩子当前遇到的问题,切实为他们做好服务!


我是杨锅


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也就是课后服务,延时,下班之后提供的服务,是学生及其家长自愿申请接受的服务。教师在学校安排下,提供服务。不用解释都应该知道,谁受益谁负担,学生家长分担服务成本,天经地义,给予老师适当补助,地义天经。

有一个自称是小学教师的,竟然不知道课后服务为何物,竟然大言不惭地说,学生不该付费,说什么如果付费,就是有偿补课。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假教师,或者是一个极不合格的教师。课后服务跟补课一点关系都没有,怎么只要收费就变成有偿补课了?脑子也太不清爽了!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是响应教育部的号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是为了解决家长“三点半难题”,也就是学生放学与家长下班不同步的问题,将学生在校时间延长,解决放学后学生无人接送问题。这是在为家长服务。

课后服务的内容,可以是指导学生完成家庭作业,也可以组织阅读,也可以开展各种各类的活动,就是不允许补课。如此明确,竟然说成收费就是有偿补课,这哪跟哪啊。根本就不懂什么是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是否可以收费,家长是否应该付费?这是一定的,必须要有经费保障。只是,有些发达地区,家长应该承担的费用,由政府财政负责了,家长也就不用付费了,比如上海就是这样。

但是,对于全国绝大部分地区,课后服务的经费并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财政不负担或者是负担不起这笔钱,那服务的成本就必须由家长承担。你买东西不付钱,还理直气壮,世上从来就没有这样的道理。

广东、江苏等地,教育部门都印发了关于开展课后服务的文件,文件明确规定,财政没有课后服务经费的地区,学生家长应该分担服务成本。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物价指数确定。

课后服务中,作出牺牲最大的,就是老师。本来放学后,处理一下作业,备好明天的课都可以在当天完成。有了课后服务后,这些事情都得延后,只能带到家里处理。除此以后,还要承担额外的责任。可以说,没有一个老师想参与,但是为了顾全大局,又都参与了。额外的劳动,当然必须给予补助!


当代师说


中小学课后延迟服务学生享受服务,该不该付费,老师额外劳动,该不该得到报酬?

这个问题只要是讲道理,明事理的人答案只有一个,但是歪理有千条,答案就不一样了,这个问题,首先应该搞清楚,什么叫课后延迟服务,也就是说原来放学,学生回家,由家长安排自家学生,该干嘛,干嘛,现在放学后,延迟服务了,学生由学校集体安排服务,这种服务 ,家长和学生 ,受到服务了这种服务,学生该不该负费?

我们先不下结论。

这种服务有多种方法,第一国家出钱,培训一批专业人员,放学后走进学校,专门服务每个学生,学生不需要出钱 ,第二由学生家长放学后,轮流到学校,为每个学生服务,学生不需要出钱 ,因为轮流为自家孩子服务,大家都花钱。第三种,国家适当投入 ,学生家长稍出一些钱,给老师适当的报酬,由老师为自己学生统一安排活动,为学生服务。那种服务可行?由老师和家长协议解决。我认为国家投入一点,学生家长出一点,这个方案最可行。必说那些没用的,学生不出钱,家长自己把孩子带回家,放学了,谁都没有义务,为你小孩服务。老师放学了,应该回家赔老婆孩子了,白白为你服务,凭什么啊,凭道德绑架,老师老买的账,你什么办法也没有。讲点道理,让教育安静,安静,二十几年了,乱夠了,好不容易回归原来,课后服务是解决家长实际问题的最好法,再搞乱了,倒霉的是家长,老师无所谓。学生家长出点钱,老师得点报酬,应该 。合情合理,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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