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唱歌搶話筒互不相讓 言語不和大打出手被判刑

6月8日,站在銀川市興慶區法院刑事審判庭被告席上的小王后悔不已。

2015年11月12日晚,小王在興慶區新華東街麥秀KTV包廂裡唱歌,因搶話筒和史某發生爭吵,兩個年輕人言語激烈、互不相讓。激動的小王便打電話給朋友小孟,讓其帶工具過來幫忙,小孟二話沒說帶著洋鎬來到現場,兩人在麥秀KTV門口將史某打傷,經鑑定史某的傷情程度為輕傷二級。最終小王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小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

為了讓案件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法院邀請20餘名群眾旁聽了庭審。(記者 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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