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十万元拿去还债,如债主不知情并且债务合法,破案后警方有权向债主追讨吗?

Sky1744541


看题主这意思是警方已经把这盗窃的钱作为案件中的赃款追缴走了,故特此一问。

由于被盗窃的钱款已经10万或者超过10万了,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案件了。那么警方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后根据其交代,有10万块钱用来还债了,在这债主那里得到证实。确认债主毫不知情,属善意取得,但仍将10万块钱作为赃款予以追缴。可能这做法有待商榷。

现在要想解决问题,只能是这案子在法院审理阶段向法院提起诉求,看看法院在判决里能不能在追缴的赃款里将10万块钱责令退赔给你了。

以上是我的个人看法,可能有不对的地方,也望有法律界人士批评指正,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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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小宝1912275


个人认为:若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将盗窃的10万元现金用于偿还合法债务,债主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现金是盗窃来的,那么,在案件侦破后,除非债主自愿返还的外,其他任何人(包括公安机关)均不得强制要求债主返还!理由如下:

首先,从债主是否构成刑事或行政违法的角度分析。如债主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犯罪嫌疑人归还自己的10万元钱是通过非法手段(盗窃)而来,那么债主主观上便没有故意或过失,便不可能构成违法或犯罪。因此,在此情况下,任何政府部门或刑事司法部门均无权要求债主返还!

其次,从民事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原则上,对盗赃物是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无论盗赃物的占有人是恶意还是善意,原所有权人均有权要求盗赃物的占有人返还原物。但该原则不适用于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除非债主明知债务人偿还的现金是其盗窃而来,债主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的(这10万元现金对债主而言,仍然属于其犯罪所得的赃物)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缴外。通常情况下,债主对现金的来源是否合法不具有审查义务,对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应适用“占有即所有"的规则。因此,从民事法律的角度说,就题目中讲的情况,仍然是不能强制债主返还其收到的债务人(同时也是题目中说的盗窃犯罪嫌疑人)偿还债务支付的10万元现金的,即便这10万现金是盗窃而来!


法润金沙


即然债主不知情,那么债主收下这十万元就没有违法,没有违法就不是非法收入。如果这十万元小偷还了银行贷款,如果警方能从银行追回来,或者小偷偷是一企业厂长,偷了钱还了税款,警方能追回,也能从债主这里追去。

曾有报道某单位现金出纳用几百万元公款买彩票,也未报道从福彩中心追回多少钱来。

这个问题,如果债主收到钱后还给了银行,或者当税款交了税,怎么追?

唉,想想都头痛,有哪位专家有更好的法律解释?


南极冰火


举个极端的例子。

特狼扑为了做生意,从银行借款20万,用名下一套价值40万的房子做了抵押。对于这笔借款,银行很放心,因为有房子做抵押啊。

结果特狼扑不是做生意的料,把钱都赔进去了。眼看还款的日期就到了,特狼扑没办法,去扑鲸家偷了30万,把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都还了,剩下的钱挥霍一空。

银行因为收回了钱,把房子的抵押登记手续给撤了。特狼扑把房子卖了,卖房子的钱又挥霍一空。

后来,特狼扑被抓了。银行应该把钱退回来吗?我们不用研究法律,就拿最朴素的思维判断。如果需要退回,银行是最惨的。特狼扑缺乏偿债能力人还进去了,还钱就别指望了,抵押的房子也没了。银行哭了:我招谁惹谁了?我是善意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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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新闻:某地警方破获了一起运钞车劫案,警方宣布,部分赃款被犯罪嫌疑人用来清偿债务了,各位债主自愿向警方退回钱款,赃款已全部追回。

画重点,“自愿退回”。


南陆堂堂主


用偷盗的钱还债,司法机关在追缴脏款时可以向债主追缴。

债主虽然当时并不知情是脏款,但司法机法告知后应主动退交脏款。

债主应获取的债款应是债务人合法来源的物款。债务人偷盗他人财物还款,是以侵害他人的利益而转嫁了款项的支付对象,自始之终都是非法的。不能说该偷盗钱款转手别人就能变化为合法财产。不能以牺牲被盗人的利益而让小偷的债权人去受益,这对无故的被盗者不公平。


君154177930


看问题的描述,是小偷将偷来的钱款,进行了偿还债务,且这个债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也是不知情的。

这种情况,首先来分析小偷的第一个行为,盗窃钱款。小偷触犯盗窃罪,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进行偿还;其次,来分析小偷的第二个行为,小偷将盗窃来的钱款进行了债务偿还,且债是合法有效,债权人不知道小偷是偷来的钱款。这里涉及了一个钱款的性质问题,在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人民币是属于转移及所有的性质。小偷将钱款偷盗而来,并不影响盗窃来的人民币的合法流通性,故,只要债是合法,债权人收到小偷偿还的欠款就是合法有效的。

综上,小偷是需要对被盗者履行赔偿义务,债权人是不需要将钱款拿出来的。

PS:人民币在这个情况中,是不能够特定的,且我们要保证人民币的流通性和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这个小偷好有契约精神)




风尘中清澈目光


小张向老李和老王每人借20万,共40万炒股赔钱只剩20万,小张偷了20万凑够40万,分别还给了老李和老王,小李被抓 ,如果要追回20万赃款的话是该向老李追呢还是老王追呢?

银行存款、现金等货币性财产有一个重要特征是无主性,只要取得过程不违法,那么持有既即拥有,无需证明。不像房子需要房产证,车子需要行驶证大本,其它实体财物比如提包、手机等可以证明它属于谁,持有人并不一定是所有人,这些赃物是可以追缴的。

货币性财产的自然特性超越于刑法对赃物追缴的有关条文,只要合法获得即不可追缴,比如偷来的钱还债、消费、还贷、交税均不可以也不可能向债主、商家、银行、税务局追缴。

但赃物不同,比如手机、车辆、家电、设备等,获得者即便合法获得,也会被做为赃物追缴。


lgp3651


法海一粟认为,如果债务人用盗窃所得赃款清偿债务,而债权人不知情且债务合法的,该清偿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警方及法院都不能向债权人追缴。

1、赃款应当追缴。这是刑法中的基本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对于赃款的追缴却存在比较复杂的情形。本案情形就是其中一例。

2、关于用于清偿债务的赃款追缴的规定。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法释〔2014〕13号)第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

(二)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

(三)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

(四)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

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因此,如果如题目所描述的那样,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款项不知道是赃款的,则已经当事人的款项尽管属于赃款范围,但是,不得被追缴。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如果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偿还行为有效,可以不被追缴。


王昱程律师



是否追缴看具体情况,要结合警方案件侦破相关证据认定:

1、一般情况下,符合最高法和最高检认定的善意取得情况,债主无需退还。

2、如果无法证明善意取得,按照《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0条更是明确,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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