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个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知识明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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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知识明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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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个旧市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一)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定罪量刑并审理终结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二)以恶势力犯罪定罪量刑并审理终结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提供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提供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提供举报线索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四)提供举报线索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提供举报线索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提供举报线索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五)举报其它涉黑涉恶线索的,酌情奖励。

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否则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个旧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873—2149627,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个旧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个旧市委党校综合楼二楼209室),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个旧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 110、0873-2223771,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金湖东路58号个旧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个旧市举报电话

个旧市扫黑办 ( 0873)2149627

个旧市纪委监察委扫黑办 (0873)2162806

个旧市委组织部扫黑办 (0873)2122096

市人民法院扫黑办 (0873)3053817

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 (0873)3733022

市公安局扫黑办(0873)2223771

市司法局扫黑办(0873)2146535)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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