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被告人被公诉,涉嫌一起23年前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

日前,南平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彭某荣、李某斌,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被告人李某建、李某明提起公诉。

本案因超过追诉时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核准追诉

四名被告人被公诉,涉嫌一起23年前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

案件回顾

四名被告人被公诉,涉嫌一起23年前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

经查,1996年9月12日晚,被告人彭某荣、李某建、李某斌、李某明四人合谋到光泽县鸾凤乡君山村河滩上抢劫,四人发现一男一女(郑某某、魏某某),遂对其实施抢劫,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棍和河滩上的石块对被害人进行殴打,抢到现金、金项链、银项链、BP机等财物。期间,被告人李某建、李某明轮流奸淫被害人魏某某。四人怕事迹败露,决定杀人灭口,随即用事先准备好的电线捆绑两名被害人并在被害人衣物内塞入石块,将二人扔进河里致其溺水身亡。

2018年3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斌(2014年因抢劫罪被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6年减为无期徒刑)在江苏省龙潭监狱服刑期间主动交代二十二年前在君山村河滩抢劫杀害一男一女的犯罪事实。2018年3月21日,犯罪嫌疑人彭某荣、李某明、李某建被抓获归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四名被告人被公诉,涉嫌一起23年前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

★“倒春寒”又要来了!南平最低温跌至6℃

★延城免费城市wifi初体验!上万热点让你来“蹭网”

★清明祭扫公交专线下周开通,这些地方将限行!

★征文启事|“南平农商银行杯”我与闽北日报的故事

★一起来旅拍,定格闽北旅途中每一次心动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名被告人被公诉,涉嫌一起23年前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四名被告人被公诉,涉嫌一起23年前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