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十大荣誉之三:获得国家认定为鄂豫陕毗邻区第一个大城市

襄阳十大荣誉之三:获得国家认定为鄂豫陕毗邻区第一个大城市

1996年7月25日,湖北省地级襄樊市被国家建设部宣布为大城市,跻身全国42座大城市行列;成为鄂豫川陕毗邻地区30万平方公里内唯一的大城市。

襄樊市成立于1950年,初为县级市,隶属于湖北省襄阳行政区专员公署;此后襄阳相继使用过湖北省人 民 政 府襄阳区专员公署、湖北省襄阳专员公署等名称。

1979年,襄阳专区改称襄阳地区;同年,襄阳地区县级襄樊市升格为湖北省直辖市。

1983年8月,撤销襄阳地区的同时襄樊市由省辖市升格为地级市,原襄阳地区行政区域并入襄樊市(地级市)。

襄阳十大荣誉之三:获得国家认定为鄂豫陕毗邻区第一个大城市

到了1996年,年仅“13岁”的湖北省地级襄樊市被国家层面确定为大城市,对于一个“新生”地级市而言,这是一大荣誉。襄樊由此也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撤地改市”、“县升地”中的模范城市。

2003年8月,国家层面正式批准《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标志着定位于省域副中心的襄樊市得到认可。

截止2010年,襄樊市更名襄阳市,“襄樊市”总共存在时间约60年;县级市身份约29年、省辖市身份约4年、地级市身份约27年;其中,在县级市到省辖市阶段多次取得中国十大明星城市城市荣誉,是当时全国为数不多的具有强大影响力的县级市。

1983-1999年,地级襄樊市先后被国家认定为大城市、鄂豫陕毗邻地区中心城市,意味着襄樊市在一定范围内的具有龙头地位,还被赋予带动周边城市发展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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