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士vs森林狼,庫裡三分19中11,如果有第二個加時,庫裡會破紀錄嗎?

槍炮籃球


隨著今天森林狼對陣勇士這場比賽,我們才知道什麼叫做裁判主導比賽,我們才知道一個博彩合法化的商業聯盟是多麼的虛假,這種虛假就連球員都無法接受,不得不說,最近幾年NBA的收視率降低是有原因的。


一場被裁判黑掉的比賽,真的太無恥了。這是蘇群在賽後說的話。

作為一個非勇士的球迷,真的都看不下去了,而森林狼獲勝後,也並沒有漏出喜悅的表情,因為他們自己也明白這場比賽贏得並不光彩,而賽後勇士的杜蘭特和庫裡也是十分大度的和森林狼各個球員握手言和。

但是今天這場比賽,真的把庫裡的的光輝埋沒了,真的覺得在利益面前一切榮譽都不值一提。

本場比賽庫裡手感最好,全場狂中11記三分,要知道這11記三分就是距離湯普森的單場14記三分只有3顆,而且庫裡當時手感火熱,想法破記錄真的有很大的概率。

只是現在說這些真的沒有任何意義,比賽已經結束,勇士已經輸球,庫裡本賽季的三分球已經定格在11記,不會再有14記了。

裁判主導的比賽,真的讓我們覺得這個聯盟越來越可恥,儘管說勇士五星陣容和一支非季後賽球隊如此焦灼,確實不應該,但是最後比賽的判罰,可是和陣容沒有任何關係的,我們難道能說因為勇士的強大,就能說裁判公平了嗎,希望大家不要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畢竟這不是一回事。


鋒線籃球



1.庫裡本場效率極佳

庫裡今天上場42分鐘,25投13中,其中三分球19投11中,得到了37分,3籃板,5助攻,庫裡本場的效率極高,在加時賽前,他命中了8個三分,加時賽中,又命中了三個關鍵的三分,為球隊保持住了希望。若是有第二個加時賽,勇士和森林狼就會多打五分鐘,庫裡投中兩三個三分球是完全可能的!


2.第二個加時球員的選擇

往往當球隊打兩個加時這樣高的強度比賽的時候,運動員可能選擇更多的是快速推進的三分,因為這樣節省體能,讓體能能夠保持好一些,對於像勇士這樣投射能力極強的球隊來說,在第二個加時賽中投更多的三分是完全可能的,因為庫裡也會有更多的選擇機會!


3.壟斷五年的三分記錄本賽季受到挑戰

本賽季哈登至今命中346個三分,要說庫裡不在乎這個三分記錄也是說不過去的,既然有機會去追趕,為什麼不去做呢?庫裡本場投中11個三分後,距離哈登的三分差距只有16個,還剩下7場比賽,我認為庫裡會有更多的動力在第二個加時投進更多的三分,從而去打破湯普森的記錄也是可能的!

綜上所述,若是有第二個加時,庫裡是有可能打破湯普森的單場最佳三分記錄的!


LX迷糊蟲


NBA常規賽,勇士隊客場以130-131負於森林狼隊。此役最後時刻出現了兩個比較有爭議的判罰:

比賽剩餘5秒鐘時,勇士隊落後3分,邊線發球杜蘭特接球后出手命中三分,但就在這1秒時間,裁判響哨,吹罰了森林狼隊提前犯規,杜蘭特三分無效。

之後,勇士隊再次邊線發球,庫裡底線接球,經調整之後命中三分扳平了比分,此時比賽剩餘時間0.5秒。森林狼邊線發球,這個球給唐斯的長距離傳球已經偏離了目標,但就在這時,裁判再次響哨,吹罰杜蘭特無球犯規,唐斯獲得兩次罰球機會。最終,唐斯通過罰球絕殺了比賽。

如果沒有最後這次判罰,勇士與森林狼就要進行第2場加時賽了。

本場比賽,庫裡得到37分和5次助攻,三分球19投11中。

其中,在加時賽中,庫裡三分球5投3中,包括最後0.5秒的那個扳平三分。

以本場比賽庫裡三分投籃手感,以及他在第一個時賽中投籃手感的延續,如果有第二個加時賽的話,庫裡很有機會去打平或者打破單場14記三分的紀錄(此記錄為克萊保持)。


恬之少悔


1、每場勇士的球賽,人們看到庫裡更多是 持球時候的反人類的三分,華麗而風騷運球,讓對方內線欲哭無淚的高拋和高打板上籃。今天若有家加時賽,森林狼必死無疑。

2、喜歡庫裡,無球的時候,一個瘦瘦的身軀 跟對方最好的防守球員糾纏著,跑位。當隊友投籃以後,你總會發現一個瘦瘦30號鑽到籃下 跟一群肌肉壯漢,卡位,搶進攻籃板,我覺得這絕對不是科爾安排(處於保護頭號球星的目的)。

3、當克萊湯普森和伊戈達拉 為他承擔防守壓力的時候,庫裡應該是想這麼做為球隊的獲勝做更多的事情。他沒有威少的彈跳和爆發力,沒有像爵士 巴克利那樣能抗開一切的屁股,但是每次都會看到一個瘦瘦的30號跑到籃下去搶進攻籃板,超遠三分無不佩服,無不驚歎。

4、喜歡庫裡一部分是因為無解的能力,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喜歡他在球場上大笑的模樣,進球后的大笑,真的是看著就討喜,相比科比進關鍵球后的傲視全場,大笑著跟隊友慶祝的庫裡會更有鄰家大男孩的感覺,就像是可以隨時和你我一起打球的好朋友一樣。




夢時如光


如果有應該會平記錄。這個都是不確定因素。最後打不開局面還是給杜蘭特打的多。


超凡貴族


應該可以的,出手五次命中三球,因為手感好


離騷2


庫裡這場的手感很有可能平記錄或破記錄,但是裁判沒有給這個機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