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信避談抄襲,比利時畫家向他豎中指,眾目睽睽的抄襲能私了?

畫家葉永青被指抄襲一事已經持續發酵了半個多月,直到今天,作為當事人的葉永青才終於發表一份所謂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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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永青

但讀罷此信,卻讓人感覺到很不舒服,首先通篇沒有對是否涉嫌抄襲給予一個明確的態度,甚至能從中隱隱看到些許矯情與傲慢,以及對此事件所採用的“迂迴戰術”——避重就輕,顧左右而言他。

其本人在對西爾萬的指責表現出“震驚”的同時,竟反過來埋怨西爾萬沒有見他,不領他千里迢迢趕赴布魯塞爾的這份“誠意”,並責怪媒體和公眾一直以來的質疑與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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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開信的的內容

不但如此,還率先拿起了法律武器捍衛起自己。這可能也是大家始料未及的地方,但不得不說,這樣倒打一耙、惡人先告狀的行為,實在讓人大跌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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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否被定性為抄襲,以及抄襲與挪用、借鑑等問題的界限,前段時間學界都已經討論過了,也幾乎一致地認為無論是從風格上,還是一些細節、元素上,尤其是帶有標誌性的一些符號,如叉、點、鳥、樹、飛機、紅十字架,以及使用的顏色等,葉永青的作品與西爾萬的都十分相像,況且在葉的作品裡也並沒有出現所謂新的語境、新的語言表達範式,以及新的思想、觀點、主張等,所以由此可以判定,葉的那些作品的確有抄襲嫌疑。

但葉方自始至終都不予承認,甚至在前些天,他的代理畫廊負責人李某還在微信裡表達出了十分強硬的態度——“絕不道歉!”

筆者不禁要問,這難道就是在此封公開信裡所提到的“小女和畫廊的朋友發郵件聯繫西爾萬”的結果?是誰在眾目睽睽之下,給了他們如此“理直氣壯”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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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為葉永青作品,右為克里斯蒂安·希爾文作品(比利時電視臺製作的對比圖)。

其實對於此事件,無論是西爾萬本人的指責,還是媒體的曝光,以及公眾隨後的反應都沒有錯。

既然葉永青在公開信中明確否認比利時畫家西爾萬的指控,感覺自己被冤枉了,那麼就更應該儘快拿出充分的證據,無論在學術層面,還是在藝理、藝創等層面,都要予以積極澄清,也更應該向媒體、向公眾及早說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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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永青作畫

而不是“避開一切喧天的輿論和多方的爭議解讀”,採取“趕赴布魯塞爾”,選擇和西爾萬直接聯繫、見面、交流,這種做法本身就存在問題,就不是真正解決事情的正確態度與合理方式。

甚至毫不客氣地講,這無異於是對媒體監督、公眾質疑,以及專家分析等的無視和公然挑釁。

所以葉的行為一點也不像他自己講得那樣顯得“更誠懇、更文明、更理性”,相反,倒讓人覺得更虛偽、更陰暗、更有失理性,也難免會給人以“私了”“私下和解”等的猜測和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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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爾萬(來自葉永青朋友圈配圖)

不過退一步講,即便真的私下取得和解,抑或通過法律手段來處理,不管其最終結果如何,也都是“贏了面子,輸了裡子”的事情,其今後的藝術之路註定不會再被外界看好。

另外,此次涉嫌抄襲事件,從一開始就已經不再是一般意義上的抄襲事件。

雖然在我國現當代藝術領域,抄襲行為時有發生,但沒有哪一次有這麼嚴重,也沒有哪一次產生過這麼大的反響,不僅時間跨度長(被指控抄襲30 年之久),而且區域跨度大(從中國到比利時),其中的確涉及了跨國抄襲、國際影響,所以對此次事件,作為當事人,這一點是不能不考慮的問題,處理不好,很有可能會波及中國文化輸出的對外形象,以及名譽度是否受損等的問題。

這絕非誇大其詞、危言聳聽。

就目前而言,國際社會,至少是比利時等部分歐美國家,應該都在觀看著中國對此事件的態度。那麼,作為當事人,就更應該予以及時回應,而不是以一種自以為是的方式選擇沉默、故意拖延或通過其他不恰當的途徑來解決。

公開信避談抄襲,比利時畫家向他豎中指,眾目睽睽的抄襲能私了?

▲左為葉永青作品,右為克里斯蒂安·希爾文作品(比利時電視臺製作的對比圖)。

至於其所在單位四川美術學院,至今距3月7日發表調查聲明也已經過去十多天了,想必對此事也該有個結果了吧?不能僅僅發表一個聲明就萬事大吉,將問題和責任搪塞過去,那“學校高度重視,正開展核查,一經查實、絕不姑息”的信誓旦旦豈不等於一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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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也希望當事人不要動輒就以所謂尊重法律、保障人權等的名義來偷換概念、混淆視聽,更不能以此來試圖威脅、嚇唬那些對此事件提出質疑、批評的媒體和公眾。

在此次事件上,沒有誰凌駕於法律之上,他們都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所進行的討論。況且作為所謂藝術界的公眾人物,也理應允許公眾這樣做,這份胸襟和度量還是要有的,否則才真是不尊重法律和人權的體現。

其實對此次事件,筆者認為還是應該回到根本上來,回到涉嫌抄襲這一行為本身,即作品到底有沒有抄襲,究竟承不承認抄襲,這是個“有沒有闖紅燈”的問題,而不是“他闖了不對,我闖了就對”的問題,也根本不存在當事人所說的“誤會”或者糾紛等環節,抄了就是抄了,沒抄就是沒抄。

對於這一點,正如批評家慄憲庭所說:“抄襲是個道德問題,沒有藝術上的問題可以談。”

以及批評家聞松和朱其所言:“縱觀葉永青抄襲事件,主要談論的不是藝術高下問題,而是抄襲的道德底線和行業操守問題。”“不但不道歉,還要反咬別人不見他,近乎無恥了!談問題避重就輕,核心的剽竊問題卻一字不提!”

所以,創作上有沒有抄襲,當事人承不承認,這才是公眾目前最關心的一個問題。而當事人要公開給媒體、給公眾,以及給西爾萬本人交代清楚的,首先也正是這樣一個問題。

至於從中是否牟取暴利,以及走不走法律程序、法律最後如何裁決等事宜,則是後續的事情,當事人現在要做的,就是對涉嫌抄襲有一個明確的態度,做出合理的交代與解釋,而不是想方設法去迴避,否則無論是媒體、公眾,還是西爾萬本人,都很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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