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車輛亂停放現象嚴重 物業和業委會誰之責

近日,有業主反映,南寧盤古路龍鳳首緣小區車輛亂停亂放現象嚴重。對此,業主認為是物業“不作為”;物業則認為是新成立的業委會“亂作為”。這是為何呢?

 探訪:地面亂停車現象突出

業主李女士表示,小區暫停地面收費後,亂停放情況已持續一段時間,尤其晚上更為嚴重。


小區車輛亂停放現象嚴重 物業和業委會誰之責

▲小區出入口兩邊通道都有亂停放車輛。

不少業主對此表示憂心,認為物業沒有盡到管理義務。還有一些業主認為,小區業委會成立後,由於物業無法直接收取路面停車費,才故意放任的。


小區車輛亂停放現象嚴重 物業和業委會誰之責


▲小區地下停車場出入口兩邊停滿車輛。物業:業委會“亂作為”

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小區一共2900多戶。按照規劃,小區本應設有303個地面停車位,但實際上只有180多個,剩下的從地下停車場補夠數。在業委會成立之前,地面停車收費每車每月100元。

今年1月中旬,新成立的業委會以收回地面停車費等公共收益部分為由,建議暫停收取地面停車費。對此,物業曾發函回覆,此舉會導致大量不受管控的車輛停放等問題,但業委會未予採納。

同時,業委會擅自對地面亂停放車輛貼單、鎖車等行為,讓業主誤以為是物業所為。

該工作人員認為,物業不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況,業委會有權監督,但沒有自行管理權,但目前業委會已變相自行管理,屬於“亂作為”。

業委會:被迫介入管理

那麼,該小區地面為何暫停收取停車費呢?

小區業委會主任吳先生表示,業委會無權確定地面停車是否收費,只是告知業主地面公共停車位是否收費、該收多少,需經業主大會表決才能確定,且地面停車不收費也只是暫時而已。

這段時間,由於小區物業疏於管理,加上部分車主隨意亂停放車輛,造成了小區綠化地、瓷磚受損嚴重,通道多次被堵,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小區車輛亂停放現象嚴重 物業和業委會誰之責


業委會為此已多次致函物業,但物業除放置部分水泥墩外,並未採取任何管理措施。在多次督促無果情況下,業委會被迫介入管理。

吳先生表示,業委會確實只有監督權,沒有管理權,但業委會並沒有對地面公共區域進行管理,也沒有收費。而業委會介入管理的行為,也得到大部分業主的支持。

 律師:物業疏於管理,業委會可提出建議

廣西安信律師事務所韋開林律師認為,當物業疏於管理,業委會可以提出意見及建議,對業主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業委會有權對物業進行接管,也可依據合同解除更換物業公司。

同時,韋律師認為,該小區地面停車位所佔用面積,是業主的公攤公共部分,設定的停車位應屬於全體業主共享。地面停車位收費、管理等問題,應是業主大會討論決定,由物業公司執行。

同時,物業公司依據服務合同規定,應當對小區的物業進行規範化管理,對業主車輛進行號牌系統錄入,嚴格控制外來車輛佔用小區公共資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