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人别再去这里买东西了!食品被查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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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食药监械罚〔2018〕1号

案件名称:高平市丹阳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高平市丹阳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581754052413P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志鑫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高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8.12.19

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食药监械罚〔2018〕2号

案件名称:高平市丹阳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高平市丹阳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581754052413P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志鑫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高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8.12.19

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食药监稽食罚〔2018〕36号

案件名称:高平市沁高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高平市沁高源水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581MA0GWQ3Y4X

法定代表人姓名:申玉梅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47.5元,并处5.8834万元罚款,共计5.88815万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未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高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8.12.14

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食药监稽食罚【2018】37号

案件名称:高平市樱花纯净水厂生产不合格的饮用纯净水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高平市樱花纯净水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581083746157Y

法定代表人姓名:高平市樱花纯净水厂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不合格的饮用纯净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24.5元;2、没收扣押的37桶饮用纯净水;3、罚款58834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未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高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8.12.14

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食药监稽食罚【2018】38号

案件名称:王建晨销售亚硝酸盐超标的皮冻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王建晨(高平市赵庄建晨熟肉加工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40581MAOHHQP72U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建晨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亚硝酸盐超标的皮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规定和《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2.1元;2、罚款3500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全部履行

履行时间:2018.12.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高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8.12.14

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食药监稽食罚〔2018〕39号

案件名称:孔祥兵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食品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孔祥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2140581MA0HC9TR8Y

法定代表人姓名:孔祥兵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食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六条:没收“同心”牌山楂羹45个,抖友蛋糕(乳香味)2个。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主动履行

履行时间:2018年12月17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高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8.12.17

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食药监稽食罚〔2018〕40号

案件名称:赵春林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赵春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2140581MA0H8F859K

法定代表人姓名:赵春林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没收违法所得25元,并处1500元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主动履行

履行时间:2018年12月18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高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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