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挺好》中明玉和父母約定的“斷絕關係”協議有效嗎?

熱播劇《都挺好》您在追嗎?

追劇的每一天都被蘇家人氣得不行!

劇中,蘇明成兩口子覺得只由他們照顧蘇大強不公平,於是找明玉來商量蘇大強的贍養問題,明玉提出讓蘇大強單獨住一棟別墅,再給他找個保姆,可是蘇大強硬是不肯,原來,當年明玉因為父母的偏心,和家裡斷絕關係,他們簽訂了明玉不花家裡錢,將來也不用贍養父母的協議。

《都挺好》中明玉和父母約定的“斷絕關係”協議有效嗎?| “劇”有看法002期

《都挺好》中明玉和父母約定的“斷絕關係”協議有效嗎?| “劇”有看法002期

問題來了,明玉與父母之間的約定是否有效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明玉與父母之間的約定因為完全免除了明玉的贍養義務,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該約定無效。

子女是否能夠通過簽訂贍養協議的方式

處理父母贍養問題呢?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因此,在徵得父母同意、內容合法的前提下,明玉三兄妹間可以就贍養義務的分擔做出公平合理的約定。但不能完全免除一方的贍養義務。

《都挺好》中明玉和父母約定的“斷絕關係”協議有效嗎?| “劇”有看法002期


策劃 | 李渤 白琳

拍攝 | 曹棟

製作 | 任冰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