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法官判決,男子4年內不得喝百事可樂

美聯社25日報道稱,一名夏威夷男子被判在其4年緩刑期內,不得飲用他最愛的軟飲料——百事可樂。

美国一法官判决,男子4年内不得喝百事可乐

這位名叫克里斯托夫的21歲男子因偷車而被定罪。上週,法官朗達對其宣判時,宣佈了這條“禁令”。

克里斯托夫在一處加油站偷了這輛車,當他連車一起被警方逮到時,他告訴警察,自己準備開車去買飲料喝。

克里斯托夫告訴朗達法官,百事可樂是他最喜歡的軟飲料。之後,朗達便對其下了這道“禁令”。

除了這一不同尋常的“判決”外,朗達還判克里斯托夫必須完成100小時的社區服務,並繳納100美元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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