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一贯“嫌贫爱富”“抓大放小”,但这个地方很不一样!

银行一贯“嫌贫爱富”“抓大放小”,但这个地方很不一样!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要缓解这个难题,首先要剖析症结所在。应该说,造成这个难题的原因很复杂,总的来说有四方面

一是与当前的经济金融环境收紧有关。近年来宏观环境和政策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二是与小微企业自身不足和问题有关。小微企业资产规模较小、固定资产少、抵押物不足,这些因素导致其信用风险相对较高。相比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单位成本也更高。

三是与现行的财税金融政策不完善有关。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需要形成财税、金融、产业的政策合力,特别是财政政策应进一步发力。

四是与金融机构业务模式不健全有关。满足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机构体系和产品服务体系有待构建。风险管理上,金融机构也尚未建立针对小微企业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小微贷款经营风险偏大。

银行一贯“嫌贫爱富”“抓大放小”,但这个地方很不一样!

针对上述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缓解。3月21日,第207场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浙江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包祖明以“稳定企业融资预期 提升金融供给质效”为主题,介绍了浙江银保监局引领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等情况,为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个鲜活的“浙江样本”。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企业一直是浙江金融服务的核心领域。多年来,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小微企业贷款总量、户数持续位居全国前列,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不断涌现。在当前新形势下,民营企业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此,浙江银保监局打出一套监管“组合拳”,努力解决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实际困难,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创新。

第一,完善服务机制。

比如,依托大型企业,推进联合商会帮扶机制。帮扶机制从加强信息共享和集体会商会诊方面入手,科学识别企业的真实情况。然后,分类施策,精准对接,有针对性的保障相关企业发展。最后,发挥银行的专业优势,为企业安排好资金周转,降低过度融资。

第二,优化服务产品。

为此,浙江银保监局引导银行机构优化信贷供给结构,探索“两内嵌一循环”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将贷款合同期限延长至三年,匹配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同时,要求银行机构建立健全的配套机制以确保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合法合规。此外,建立客户“白名单”管理制度。

第三,做细服务工作。

对浙江而言,金融供给侧改革最重要内容就是服务好小微企业。首先,建立融资监测机制;其次,开展差异化细分金融服务;第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第四,运用大数据提升服务能力,加大信用贷款供给,不断提升小微企业获得感。

第四,坚持服务原则。

浙江银保监局在引领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服务民营企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原则,把握好监管引领与市场机制的契合点,平衡好防范系统性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规、风险可控。

银行一贯“嫌贫爱富”“抓大放小”,但这个地方很不一样!

“浙江样本”告诉我们,要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质效,应该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各方力量,借助科技手段,激发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动力,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和形成长效机制。下一步,还应在三个方面继续加以努力:

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

中国银保监会日前印发的《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从监管层面首次明确提出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的具体指标。应尽快将相关政策落实到监管评级等方面,给银行保险机构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完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

从组织体系看,只有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才能打消银行保险机构基层机构和员工服务小微企业的顾虑和压力,变“拒贷”“惧贷”为“愿贷”“敢贷”。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明确信贷业务职责边界,只要员工在业务操作中没有过错,就可以免责。监管部门对小微企业贷款的追责和处罚,更要慎之又慎。

充分发挥金融科技手段的作用

金融机构原有的服务模式与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存在着不相符的地方,鼓励金融创新有助于提升小微金融的供给水平。特别是近年来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为小微金融创新提供了更多可能。下一步,应积极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将金融科技新模式、新成果用于服务小微企业。比如,总结推广全流程线上贷款方面的经验,适度调整监管政策,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探索数字小微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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